(一)绩效沟通
(1)考核结束后,综合管理部认定考核结果后,考核者需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与被考核者的沟通和反馈。
(2)明确被考核者上一考核周期工作的亮点和不足,并以积极的态度提出期望,同时在相关绩效考核表格上填写反馈意见,交由被考核者确认签字。
(二)绩效申诉
(1)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或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有权在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通知到被考核者)3个工作日内向院区本部门管理人员提出一级申诉即内部申诉。
(2)员工对申诉处理结果不认同可提交二级申诉即向院长申诉。
(3)员工进行二级申诉,经查实系管理人员考核失误,则更改考核结果及对应工资,若查实为员工本人原因,员工当月绩效考核扣分以双倍计算,对应发放绩效工资。
(三)申诉流程
(1)员工就考核问题提出申诉时需要填写《绩效考核申诉表》(见附件1)。
(2)院区综合管理部统一受理绩效考核申诉,登记员工申诉记录并备案,申诉结束后将档案交至档案管理员备档,并告知护理员申诉结果。(www.xing528.com)
(3)如果员工对院区一级绩效申诉的处理意见不认同,员工可将绩效申述提交至院长,院长安排人员介入调查。
(4)院长接到被考核者二次申诉后应对考核材料进行复核,必要时组织考核者、被考核者进行沟通。如果发现确实存在不公正现象,应要求考核者进行重新考核,但是修正考核得分要遵循以下规定。
①加分:有事实表明被考核者的考核得分偏低,可以进行加分,但是加分幅度不得高于5分(含5分)。
②扣分:有事实表明被考核者的考核得分偏高,可以进行扣分,但是扣分幅度不得高于5分(含5分)。
③对考核得分进行修正时要与考核者进行沟通以达成共识。
④对考核得分进行修正时要附相应的依据。
(四)绩效沟通与申诉流程图示例
绩效沟通与申诉流程如图7-1所示。
图7-1 绩效沟通与申诉流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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