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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养老培训师团队,实现学习型机构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重点培养发展自己的兼职培训讲师队伍,以建立学习型组织为目标。养老机构根据内部培训师的级别、培训时数、培训效果发放培训津贴。各级职能部门应积极协助与支持内部培训师的授课管理与培养工作。②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收到《内部培训师自荐/推荐表》后进行评审,例如试讲等。④内部培训师采取聘任制,聘期为一年。③获得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经审核可认定中级内部培训师。

建设养老培训师团队,实现学习型机构

(一)内部兼职培训师的基本条件

培训师的选聘以内外结合为原则。重点培养发展自己的兼职培训讲师队伍,以建立学习型组织为目标。内部兼职培训师的基本条件如下。

(1)在养老机构工作半年以上,认可养老机构的企业文化,有较高的忠诚度。

(2)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3)能够完全胜任本职岗位,有较高的工作责任心,且有良好的工作成绩。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心态积极、乐于助人。

(5)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认知能力。

养老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作为内部培训师候选人,应承担起对新员工和部属的培训授课任务,并以此作为绩效考评的一个硬性参考因素。内部培训师应完成养老机构安排的培训课程开发、撰写讲义、编写教材及授课任务。管理人员每年必须完成规定数量的授课任务。内部培训师由养老机构向其颁发聘书,聘期为一年,每年进行考核以决定是否续聘。养老机构根据内部培训师的级别、培训时数、培训效果发放培训津贴。

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为内部培训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等级评聘、评审、制订课程计划及日常管理。各级职能部门应积极协助与支持内部培训师的授课管理与培养工作。

(二)内部培训师工作职责

(1)配合开展培训工作。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明确培训需求。

(2)向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提供准确的员工培训需求资料。

(3)开发设计有关课程,撰写讲义,参与养老机构内部相关培训教材的编写。

(4)准备相关培训资料,如培训标准教材、辅助材料、案例及游戏、授课PPT演示文档、试题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

(5)制订、落实培训计划,根据安排讲授培训课程。

(6)负责培训后阅卷工作、后期培训跟进工作,以达到预定的培训效果。

(7)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

(8)协助完善内部培训体系。

(9)积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

(10)参加相关外训后,须在两周内向内训师考核小组翻讲内容或提交参训感受报告。

(三)内部培训师的培养

1.内部培训师选拔

(1)选拔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内部培训师选拔/推荐标准。

①职业素质:在养老机构服务满半年以上,认可养老机构的企业文化,有较高的忠诚度;热爱培训事业,喜欢分享,渴望得到自我发展;具有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②业务素质:完全能够胜任本职岗位,有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能够熟练地掌握本职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技能;具有进行培训需求分析并能够设计及组织相关专业课程的能力。

③身体素质: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敏锐的思维和良好的记忆力

心理素质:具有广泛的兴趣,愿意与人分享知识、技能;具备坚强的意志品质,能够适应高强度的工作压力;具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和乐于助人的性格;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对新事物的认知能力;具有爱心及耐心。

(3)选拔步骤。(www.xing528.com)

①员工可以个人自荐或由所在养老机构推荐,申请人填写《内部培训师自荐/推荐表》,报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

②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收到《内部培训师自荐/推荐表》后进行评审,例如试讲等。

③院长/养老机构负责人审批后,颁发内部培训师证书,成为正式内部培训师。

④内部培训师采取聘任制,聘期为一年。

2.内部培训师管理及激励

(1)内部培训师的级别。

①内部培训师分实习、初、中、高级讲师四个级别。

②内部培训师统一从实习级开始逐级升级,升级需通过内部培训师资格评审,实习级讲师不享受培训津贴。培训师资格及津贴标准见表5-1。

③获得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经审核可认定中级内部培训师。

④高级、中级内部培训师有资格担任养老机构相应的授课任务。可由养老机构安排到外部授课,收入由养老机构与内部培训师按比例分配。

表5-1 内部培训师资格及津贴标准

(2)内部培训师的奖励。

①内部培训师授课可享受养老机构授课津贴,出色完成课程开发的可予以单项奖励。

②授课津贴的发放:内部培训师按表5-1标准发放授课津贴。发放授课津贴的课程必须为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并经养老机构考核合格的课程,以现金形式发放,发放时间为课程后期跟踪、评估、总结完成后1个月内。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报人力资源部总监或主管副院长审批。

③以下情况不属于发放授课津贴的范畴:各类养老机构、部门会议、活动;管理层、部门经理/主任等对下辖部门及本部门人员开展的例行分享、交流、培训;试讲、其他非正式授课;工作职责要求的授课;对于无法界定是否发放讲师授课津贴的课程,统一由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最后界定;内部培训师出色完成养老机构安排的课程开发工作,经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可予以一次性单项奖励。

④其他。

因授课需要而发生的以下费用提前经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可予以报销:道具、小礼品等,未使用完的物品由人力资源部(部)保管,下次备用;课程需要的书籍和已经收取讲义及教案编撰费的课程教材,所有权归养老机构;交通住宿费用,按出差规定执行。

3.日常授课及管理

(1)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统一计划与安排内部培训师的授课,抽查、评估与跟踪内部培训师的授课情况。

(2)课程考核。

①所有被列入正式内部培训师名单的讲师必须每半年完成一门正式培训课程开发及授课任务(包括课题确定、教材开发、教案准备、正式授课等),并由学员对其进行授课效果的评估,填写《培训评估表》。

②内部培训师应严格按培训规范操作流程开展授课,同时,课程应有相应记录,包括培训前需求调研文档、《培训评估表》等课程相应的记录、表格,作为考核讲师的标准之一。

(3)年中/年终考核。

①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每年对内部培训师进行两次考核,考核安排在养老机构年中/年终绩效考核时同时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晋级、调薪的重要依据。

②内部培训师如在1年之内有3次课程的现场效果评估低于60分,即被降为实习讲师。

③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为掌握第一手信息,将不定期对学员进行访谈,了解真切的授课效果。访谈产生的结果将成为讲师绩效考评的部分依据,同时,也为提高讲师授课能力、安排培训提供参考。

④每年对表现优秀的讲师(年度授课满规定时数,且课程效果评估平均在80分以上,得到大家的广泛认同,完成规定的课程开发任务),经由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提名报人力资源部总监批准后,授予“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⑤所有内部培训师的聘期为一年(1月1日—12月31日),每年12月25日之前,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对内部培训师进行考评审核,以确定是否继续聘任。

⑥同等条件下,薪资调整、评优活动、晋升等优先考虑内部培训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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