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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业金融体系:加强风险控制,专设事业部,推进合作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加强农业金融风险控制是完善农业金融支持体系的核心任务。三是来自农业、农民。在管理体制上,专门的金融事业部有助于提升农业金融信贷的质量和效率,满足三农客户的需求,降低农业金融业务的风险。将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逐步推进,争取覆盖全国县域支行。三是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建立专门的“扶贫金融事业部”。2016年7月,江苏省率先推出政、银、险合作的“农业保险贷”。

完善农业金融体系:加强风险控制,专设事业部,推进合作

加强农业金融风险控制是完善农业金融支持体系的核心任务。大致而言,农业金融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来自金融行业,这部分风险是由金融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的。二是来自金融监管,这部分风险是由金融监管不到位造成的。三是来自农业、农民。这部分风险是由农业、农民的薄弱地位造成的。解决好这三个方面的问题至关重要。

(一)加强农业金融业的管理改革

第一,深化合作性金融改革。首先,构建真正的“合作性”金融。当下我国的合作性金融“商业性”越来越重,“合作性”越来越弱。加强“合作性”,有利于社员能够从中获得低息贷款,有利于合作社识别有需求和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有利于降低信贷风险和防范信贷风险的扩散。其次,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一是逐步淡出行政管理,给予合作金融更多的自主管理权,明确信用合作社的法人地位,采取市场化经营;二是合作组织内部实行民主管理,采取社员一人一票,防范“内部人控制”。最后,构建完善的、多层次的合作金融。我国的合作金融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此外还有供销社发起的合作金融、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等等。这些新型合作金融能够增加农民的贷款渠道。政府加强对新型合作金融的扶持、引导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推动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政策银行的管理体制改革。在管理体制上,专门的金融事业部有助于提升农业金融信贷的质量和效率,满足三农客户的需求,降低农业金融业务的风险。一是推动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优化管理架构和管理机制,进行单独的资本管理、信贷管理、会计核算、风险拨备、激励考核,等等。将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逐步推进,争取覆盖全国县域支行。二是支持邮政储蓄银行在借鉴农业银行经验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通过单独的管理运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提高对三农信贷风险的容忍度,允许适当的不良贷款率。三是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建立专门的“扶贫金融事业部”。事业部在治理机制、经营决策财务核算、风险管理、激励约束等方面应具有独立性,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瞄准金融扶贫的重点对象,精准对接多元化金融需求,强化信贷的质量和效率。

(二)加强农业金融监管

第一,健全新型合作金融的监管体制。新型合作金融中,除了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外,其他类型都没有法律依据和金融许可,而且监管部门十分混乱。如农村资金互助社归银保监会监管,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由农村经济管理部门主管,扶贫资金互助合作社归扶贫开发部门主管,供销社内部的合作金融归供销社监管,等等。因此,首先应健全法律制度和金融许可制度,使新型合作金融有法可依;其次应理顺新型合作金融监管体制,将合作金融纳入统一、规范的监管框架内。

第二,加强对民间金融的监管。首先应建立专门的民间借贷法律,使民间借贷监管有法可依;应明确民间借贷的监管主体及其监管职责;明确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确认民间借贷的合法地位;应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期限和合同形式,等等。在民间借贷监管方面,温州的经验值得借鉴。

温州地区的民间借贷异常活跃。2011年温州民间借贷危机爆发,近百家企业老板“跑路”、企业倒闭,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痛定思痛,为了规范民间借贷,2014年温州市出台了我国第一部民间借贷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法规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负有主要监管职责,民间融资管理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规定了专门从事民间资金管理的企业、“单笔借款金额300万元以上”“借款余额1000万元以上”“向30人以上特定对象借款”等民间借贷情形必须予以备案,等等。

第三,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当下大量的互联网金融中介或因为管理不善而倒闭,或因为涉嫌欺诈、非法集资、非法吸取公众存款等犯罪而被公安机关查处。在互联网金融大举进军农村之际,更应加强监管,防止不良平台到农村“浑水摸鱼”。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的法治道德教育,加大对非法互联网金融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借款人、贷款人权益保护机构,建立公平、合理、完善的退出制度,等等。

2016年8月,原银监会公安部等部委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互联网金融的备案管理、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信息披露、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该办法最重要的内容是建立了“负面清单”,划定了互联网金融的经营活动边界红线。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开始告别“野蛮生长”的时代。

(三)防范农业、农民信贷风险

金融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客户的质量,建设发达的现代农业对于降低农业金融风险具有根本性意义。不过,其他途径虽然“治标”,但在当前条件下,仍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农业、农民信贷风险主要包括农民缺乏抵押带来的信用风险和农业生产风险。对于农民缺乏抵押带来的信用风险,需要政府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推动“两权抵押”;对于农业生产风险,不妨借鉴“农业保险贷”的经验。(www.xing528.com)

2015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农民的承包土地经营权和住房财产权作为抵押贷款的试点方案。2016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委出台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值得注意的,一是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不改变承包土地和宅基地公有制性质;二是“两权抵押”的贷款人明确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这可谓对农业金融风险的严格控制。

2016年7月,江苏省率先推出政、银、险合作的“农业保险贷”。“农业保险贷”由江苏省财政厅牵头,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人保财险江苏省分公司具体运作。财政厅为农业保险提供财政补贴,参加农业保险并有贷款需求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可以农业保险单作为抵押,向邮政储蓄银行申请“保险贷”。江苏省财政厅划拨了6600万元作为续贷周转基金,为暂时还款困难的贷款人提供过桥资金;另外划拨6000万元,在贷款人不能偿还的情况下,作为贷款风险损失补偿,按照一定比例补偿给银行。

(四)发挥保险防贫作用

2017年,中国太保推出商业防贫保险——防贫保。这一险种重点关注临贫易贫人群,聚焦“因病、因学、因灾”致贫返贫关键因素,立足更为长远的“脱贫不返贫”目标建立长效防贫机制。2018年,中国太保产险湖北分公司与湖北省扶贫办联合启动湖北省“防贫保”工作。目前湖北已有68个县区签约“防贫保”,保险惠及湖北1800万人口,占农村人口的75%以上,累计保额2.6万亿元。“防贫保”善于将扶贫工作与自身保险业务结合起来,既助力已脱贫的贫困户具备和增强造血机能,也拓展了自身的保险业务,两者相得益彰,相互促进。“防贫保”不仅是对现阶段已脱贫的农村人口有保障作用,而且对于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巩固和保障现有成果意义重大。中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即将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已得到解决,但防贫工作还要继续做。相对贫困的人口在脱贫之后,因受大病或重大变故,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等宏观层面因素的影响,可能还面临一定的返贫风险。而“防贫保”这一险种,为这些存在返贫风险的人员筑起了一道防火墙、防浪堤或者叫拦水坝,避免了其重新返贫的风险和可能。这对于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迈入新的发展时期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1]三三制,即共产党员、中间派、左派进步分子在抗日民主政权人员分配上各占三分之一。

[2]包干到户,是指承包户“交够国家的(农业税)、集体的(公共提留),剩下都是自己的(产品归农民所有)”。包产到户,是指定产量,超产归自己,减产赔偿。绝大部分地区采取的是包干到户,即“大包干”。

[3]中国农业银行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http://www.abchina.com/cn/AboutABC/CSR/CSRReport/201603/t20160331_863085.htm.

[4]邮储简介,http://www.psbc.com/portal/zh_CN/PsbcDemeanour/AboutPsbc/37061.html?type=gyyc.

[5]2015邮储银行十件大事,http://www.psbc.com/portal/zh_CN/PsbcDemeanour/ycdt/68033.html?type=ycdt.

[6]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8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314161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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