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识薄弱,单纯依靠农民现有力量是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国家及地方政府要加强对长江经济带农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从宏观层面把握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制定农产品质量、价格等各项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加强农业区划与规划工作,当好现代农业发展的引导者、规划者和组织者,并通过法律、经济以及行政手段引导和督促农业生产者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等,为农业经营组织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农业需要政府大力扶持和大量投入,如政府可设立农业研发和项目开发基金,建立农业规模经营风险基金制度,对农业规模经营实行特产税,发放低息贷款等,从财力与技术上给予支持,维护现代农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具体来说,财政、金融、税务、保险、国土、水利、电力、农业等部门都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财政部门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一批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和龙业产业化企业给予奖补;金融部门要增建农村网点,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的制度,对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实行兜底金融服务;税务部门对延伸产业链、开展农产品深加工的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项抵扣率予以适当提高;保险部门可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增加险种,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适当提高保额标准和保费补贴比例,规避市场潜在风险;国土部门要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利用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契机,建立和完善功能健全的农村土地租赁市场,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实施规模经营;水利部门要加强农田基本设施建设,争取项目,整合各类资金,做到重点建设与分散建设相结合,不断提高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水平,逐步改善现代农业的生产条件;电力部门要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用电,对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种植、养殖、粮食烘干机械用电,要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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