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次“访谈风波”中,新加坡当局在没有进行任何实际调查、没有仔细了解实情的背景下就对我横加指责。这正是他们一贯的做法,即盛气凌人、自以为是。这种态度和做法,也曾发生在“中国航油事件”之中。
2004年12月8日,新加坡警方在尚未对本人进行任何调查、问话,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就在机场逮捕了我。那时,我是忍痛含泪告别了卧病在床、即将不久于人世的老母亲,专程从中国飞赴新加坡协助调查的。未曾想到会在一个自称法治社会的国家遭到如此仓促、粗鲁的对待。
12月22日,新加坡政府领导人发表讲话称,陈九霖返回新加坡表明中国想走第一世界的道路而非第三世界。这番言论不仅将一个纯粹的经济事件政治化,而且,还在讲话中大篇幅地提到我,将矛头直指我个人。这种盖棺论定以及上述在调查前就批捕等做法,毫无疑问是先入为主地对公众宣判我有罪或者是进行有罪推定。
新加坡是自称严格遵循“无罪推定原则”(presumption of innocence)的国家之一,即“未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之前,优先推定被控告者无罪”。“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
然而,在新加坡,犯罪嫌疑人尚未被法院宣判定罪前,就被关进比关押犯人条件恶劣很多的女皇镇候审监狱,这个监狱是当年日本法西斯关押抗日志士的监狱。那里不设床铺,犯罪嫌疑人(包括很多病人)被迫长期睡在潮湿的水泥地上,导致很多人终身落下病根。新加坡当局之所以在正式判刑定罪之前便把犯罪嫌疑人投入那里,其目的就是屈打成招、逼其就范。
以我自己的遭遇为例。我在未经法院定罪的情况下,也被投入了女皇镇候审监狱。在那里,我历尽了尊严尽失的耻辱:一入监狱大门,便被脱光衣服,扒开屁股检查是否藏毒;之后被置于栏杆之后,让警犬闻遍全身……这些羞辱人格的做法,难道就是“无罪推定原则”之下对一个未被判刑之人合理恰当的对待?
在此次凤凰卫视访谈事件中,我不过是基于言论自由之权利对个人经历的真实讲述,无任何不妥、不当之处。但这些言论却被《联合早报》以“在感情上挑拨新中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来进行恶意揣测,而且,经渲染放大后直接上升到国家层面,由新加坡外交部、驻港总领事的介入将整个事件政治化,连在中国境内之自由媒体也被施以压力。有国内媒体告诉我,新加坡驻华使馆要求他们不要报道我发表的言论、不要刊登我写的文章。新加坡当局居然用管制新加坡民众和媒体的做法来“管制”中国媒体了!
2014年1月1日,《联合早报》借用纪赟之口说:“我们看到陈九霖在新加坡,真正让他入狱的并不是他的商业投机行为,商业本来即有赔有赚,但是,投机失败之后却转而掩盖消息,这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底线。”
客观情况是,2004年国际石油价格出现历史性的大调整,中国航油突然爆发巨额账面亏损时,我们都不知如何应对。在中新两国不同文化、不同商业背景和不同决策体制背景下,基于当时理性的商业判断,母子公司集体决策,采取了本意是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危机处理措施。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新加坡监管当局也是默许这种危机处理措施的,其中一个证明是,我曾两次接到自称是新加坡交易所打来的电话,告诉我新加坡交易所知道中国航油正在发生的事情,希望我抓紧处理好。中国航油作为上市公司,新加坡对其负有密切监管的责任,因此,那两通电话来自新加坡交易所是合乎逻辑的。
凤凰卫视访谈中披露的中国国务院国资委致新加坡当局的函说得很清楚,我的动机是善意救助,而非违法犯罪。在这种背景下,新加坡当局却罔顾事实、颠倒黑白,把我的善意歪曲为“恶意扰乱新加坡金融秩序”,并基于这个前提,对我个人严判严罚。更为荒谬的是,就同一件事情,在已经对法人以及我的老板进行民事罚款的情况下,居然对我这个执行集体决策的公司雇员判处有期徒刑。所以,中国法学泰斗江平教授指出:“新加坡判处陈九霖构成犯罪是武断的!”(www.xing528.com)
那么,新加坡当局一意孤行背后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亏损当然不是主要原因,所谓的“违法”也不是主要原因。其根本原因有三。
一是新加坡一直致力于建立世界金融中心,而突然爆发的“中国航油事件”对此造成了不良影响,新加坡政府又不敢追究真正应该承担责任的国际大投行和金融巨鳄的责任,只好拿我这个“出身寒微”(李光耀先生对本人的形容)的个人来杀鸡儆猴,并表示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决心。
二是新加坡政治原则的宣示。2004年7月10—13日,新加坡时任副总理、候任总理李显龙,不顾中方多次劝阻,执意访台,中国政府对新加坡进行制裁,两国关系一度降至冰点。其间恰逢“中国航油事件”爆发,本人作为中国央企高管,对于新加坡而言更是中国政府的高官,因而,新加坡借“中国航油事件”重罚本人,以释放对中国政府的强硬信号。这也许才是新加坡处理“中国航油事件”的真正动机。事实上,这并非是我个人毫无根据的猜想。一个非常知名的国际组织的负责人,在我致函请求帮助后,专程从欧洲飞往新加坡,在事先了解情况并与新加坡当局沟通后,告诉我说:“新加坡政府不是把矛头对准你个人,你要做中国方面的工作。”我在樟宜监狱时,有监狱长告诉我说:“新加坡重判重罚你的目的就是向中国释放政治信号!”
三是新加坡被印度尼西亚前总统哈比比描述为“地球上的小红点”,并因此一直自惭形秽,因此,新加坡当局以处罚一名大国公民(尤其是中国央企高管)来彰显其夜郎自大的岛国心态。
2009年1月20日,我回国并于春节后与上级领导见了面,在提及上述三点时,他们都表示认同。换句话说,大家都心知肚明,新加坡当局罔顾事实对我重判重罚不是因为“中国航油事件”,而是出于政治原因!
总而言之,不管新加坡当局如何抵赖与掩盖,真相毕竟是真相,谎言终究是谎言。而且,正如土耳其谚语所说:“谎言的船开不远!”
我在新加坡工作、生活了11个年头,在那里既有很多平民百姓的朋友,也有不少高官巨贾的关系。我曾接触过的许多新加坡人,包括《联合早报》的一些记者和编辑朋友,都给我留下了淳朴、善良和乐于助人的良好印象。我一直感恩新加坡现任总统陈庆炎博士和淡马锡CEO何晶女士等当年对我的支持。我至今仍每天阅读《早报网》和纸质版《联合早报》。我对新加坡有着深厚的感情,也一直视它为我的第二故乡。
2004年12月1日,“中国航油事件”爆发后,上级组织因了解我并无犯罪而调我回国,还安排我担任航油集团副总经理的实际工作。但我毅然决然返回新加坡协助调查。2005年7月29日,我回国为母奔丧后,也没有滞留中国,而是毅然地返回新加坡接受处罚。这既表现了我的担当,也是我心地坦荡的真实写照,更是铁证了我的诚信与正直。2015年11月27日,由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周刊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暨2015年责任中国荣誉盛典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我本人被评选为“2015年度责任人物”,入选理由就是本人在2004年的中国航油事件中“不逃避,敢担责,因公受过”。
可是,我仅仅因为一次连自己都不愿看到的挫折,就被新加坡当局落井下石,也着实心寒齿冷,这也暴露出新加坡当局急功近利、过河拆桥的功利与小人心态。但我依然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未来的新加坡政府与领导人一定会还我一个公道,让我沉冤得雪!
[1]本文于2014年1月发表于新浪网《意见领域》栏目,此处增加了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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