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会以民意调查决定我的施政,我认为这显示了执政者的软弱和驾驭无方”。这是2006年5月1日新加坡领导人针对新加坡工人党抗议时说的。新加坡当局忠实地执行了这一训导。
然而,常言道,忠言逆耳利于行。新加坡当局的当务之急应该是闻过则喜、闻过则改,借此机会反思监狱乃至整个司法系统。可惜的是,尽管证据确凿,新加坡当局却借驻港总领事傅光燊先生之口指出,“陈九霖在节目中对新加坡监狱署的指控,完全是虚构和没有根据的”。傅光燊还提出:“若凤凰卫视有意访问曾探视过陈九霖的探监太平绅士,当局会乐意安排。”
傅光燊先生真是一位忠诚的外交官,可能由于整天外交事务繁忙,没有读过报纸或者看过电视,对新闻的操作不太了解。当事人才是新闻调查的核心,太平绅士没有住过新加坡的监狱,他们的言论怎能成为新闻的核心和事实真相的佐证?我想借此弱弱地问一下:新加坡当局能否借此机会一并安排凤凰卫视等知名媒体访问樟宜监狱的亲历者呢?我可以提供以下几个案例。
一位来自中国东北的朝鲜族劳工,他不会讲英语,也不会写汉语,只能书写朝鲜文。当时,他被关押在A3的HU3,而我在HU2,距离很近。他因被判入狱备感冤枉,十分苦闷抑郁,选择跳楼自杀未遂。狱方安排我前往监狱医院做翻译人员。他受伤严重,肋骨被折断,动弹都很困难。但新加坡监狱当局居然将其四肢戴着脚镣手铐绑在病床上。请问:这里是否存在虐待?
一位名叫陈一涛的福建人,因签证过期滞留被判鞭刑。据他所说,第一鞭就把他打晕了。我在访谈中所称的白裤子进去,红裤子出来,血流不止的场景,他就是众多原型之一。(www.xing528.com)
《联合早报》引用一个名叫李春明的新加坡犯人之言驳斥我说:“陈九霖的指控有点过分和夸张,监狱官不会乱打人,即使应付很暴力的囚犯也有一套方法。至于访谈中提到囚犯穿着白裤进去,出来被打得都是血,这种情况可能是挨鞭了。”
这句话至少反映两点内容:一是我所言之情况真实存在,尽管可能在他看来有过度描述之疑;二是监狱官的确会打人,只是分情况,不会“乱打”而已。问题在于,何为“乱打”,何为正打?标准是谁制定的?
一位名叫张庚林(Chen Kan Lam)的香港犯人,和我在狱中共事近1年时间。他曾给我讲过其案件的细节,虽然其案疑点重重,但他仍被判刑11年半。此外,他还讲道,警署审讯时,为逼他认罪,一名马来族警察曾用警棍挑他的屁股;另一名警官还动手打他,甚至还被剥去全部衣服,被迫在寒冷的拘留室坐碎冰块长达3个多小时。其间,警署还特意打开门上的小玻璃窗,让他的被控同谋看,以威慑他们。在这之后,他在尚未被判决之前便被送到女皇镇候审监狱。张庚林等多名犯人还亲口告诉我,他们在没水喝的情况下,只得喝监狱马桶里的水。
我看过《勇者曼德拉自传·漫漫自由路》这本书,对比曼德拉的牢狱生活,即使是在21世纪的新加坡监狱,囚犯的遭遇却要比南非的曼德拉时期糟糕得多。曼德拉在条件最残酷的罗本岛还可以外出劳动,而新加坡只有1/3的囚犯能获得工作机会。而在樟宜监狱,这1/3的囚犯还是在室内工作,根本见不到阳光。在新加坡,不少囚犯连续三四年都没有工作过,终日被关押在狭小、湿热的囚室之中。即使有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的斡旋,我也经历过1/3以上的时间没有工作的孤独与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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