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既是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结果,也是预期寿命以及健康寿命延长的结果。因此,老龄人力资源,包括劳动力及其拥有的人力资本存量,都是宝贵的生产要素,应该得到挖掘从而使其对经济增长继续做贡献。目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普遍提高了退休年龄,大体上平均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设想如果把我国退休年龄从60岁提高到65岁,涉及的劳动年龄人口扩大规模可达8000余万,增加幅度为9.1%。目前,从一个时点截面上看,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的劳动参与率从45岁就开始显著下降,而且实际退休年龄远远低于60岁,所以可供挖掘的潜力更大。如果老龄人口中一部分成为有效劳动力,我国整体劳动参与率相应提高,会从劳动力数量、人力资本、储蓄率、资本回报率、资源重新配置效率等方面产生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效果。
这样做在实践上的难点在于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的受教育水平分布特征。总体来说,把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按年龄排列来看,人均受教育年限从24岁开始,随着年龄的提高而明显降低,一旦年龄超过45岁,其受教育年限就已经低于九年制义务教育水平,到60岁左右时则更接近于小学毕业水平(六年)。这些年龄偏大的人群具有的认知能力和技能,通常难以适应产业结构升级换代的要求,因而容易遭遇结构性就业困难或受到劳动力市场冲击。这也是为什么职工普遍对延迟退休的政策抱有疑惑的原因。(www.xing528.com)
但是,根据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其他国家的经验,通过延迟退休来增加劳动力供给这条路非走不可。事实上,既然称之为老龄人口红利,就意味着其具有提高经济增长能力的性质,从制度变迁的成本收益分析角度看,应该能够通过一系列政策调整,获得正面的净收益。首先,推进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加强职工技能培训,把培训资源向年龄偏大的劳动者群体倾斜,针对特殊需求提高这个群体的人力资本从而提高其劳动力市场竞争能力。其次,结合推进养老保障制度改革,设计出一个激励机制,鼓励年龄偏大的劳动年龄人口提高劳动参与率,而不是急于退出就业岗位。第三,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的操作目标,应该是提高劳动参与率而不是减少养老金发放;实施手段着眼于提高实际退休年龄而不是调整法定退休年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