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七大重大战略部署之一。实施这个战略与推进新型城镇化既不是对立的关系,也并非在侧重点上有所不同,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特别需要认识到的是,只有把乡村振兴战略与新型城镇化战略同时推进,才可以使后者的目标更加明确,实施手段更加协调和统筹兼顾,推进过程更加健康和更可持续。
乡村振兴战略与新型城镇化都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乃至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两者不仅目标是相同的,推进手段也是一致的和互补的。高度城镇化是经济社会现代化的一个综合体现,因此也是各国现代化过程中都要追求的结果。但是,达到这个结果的过程本身,却因国情的不同应该有差异性。换句话说,就城镇化而言,可以有且必然有推进过程中的中国特色,却没有且不应该有最终目标上的中国例外。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为了保证这个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过程与必然走向高度城镇化结果之间的一致性。
为了避免一些发展中国家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农业萎缩、农村凋敝和农民生活改善滞后于经济发展的不利后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也不能衰落,要相得益彰,相辅相成。同时告诫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忘记农民、不能淡漠农村。毋庸置疑,这里所讲的“任何时候”就包括在追求城镇化水平提高的时候。例如,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角度,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必然要推动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而土地规模如何扩大,在什么阶段上扩大到什么程度,取决于农业劳动力转移所处的阶段及其稳定性;从推进城镇化的角度,劳动力转移又需要以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前提条件,而后者又受到经营规模狭小的制约。对于如何破解这个循环难题,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及其他一系列部署给出了答案。(www.xing528.com)
城镇化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自然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有人口从农村向城镇迁移的正向城镇化,也不可避免有农民工返乡等逆城镇化。通过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可以保证城镇化作为库兹涅茨过程持续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可以使劳动力、人才的返乡也不会成为一个逆库兹涅茨过程;同时,乡村振兴战略不仅为农村人才和劳动力创造一片用武之地,也使城镇化的推进更加行稳致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精英人才到乡村的舞台上大施拳脚,让农民企业家在农村壮大发展。通过激发各类人才和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潜力和活力,将农村生产要素进行合理、优化的配置,不仅保证人力资源的返乡和下乡与进城一样具有效率改进的功能,而且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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