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就业优先战略的内涵、外延、举措都得到了丰富和拓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了新的定位。
就业优先战略成为扶贫脱贫的重要手段。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把扶贫同扶志结合起来,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主动性,着力培育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的意识和观念,引导广大群众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实现脱贫致富。促进转移就业,是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一个过硬、管用举措,是扶贫扶志的一种有效方式。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完善,推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了城乡居民就业参与率,是扶贫、减贫、增收和缩小收入差距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把每个人的努力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促进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的最可持续的途径。
就业优先战略成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保障。习近平同志指出,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会有一些职工下岗,要更加关注就业问题,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落实和完善援助措施,通过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政策托底等多种渠道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社会问题和矛盾增多的情况下,党和国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在改善就业环境、提高就业质量的同时,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重要保障。通过实施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政策、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等,有效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轻装上阵,没有后顾之忧。通过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完善创业扶持政策,着力解决劳动者创业面临的融资难、税负重、门槛高等问题,大力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创新。2016年,我国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1.51万户。这些新增加的企业多数是从事新经济的中小微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创新的效果显著。(www.xing528.com)
就业优先战略与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配合,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一个重要方面是破除唯GDP、唯增长速度的陈旧观念,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增长、保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把就业优先战略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结合起来,让就业优先战略与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配合,既实现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又更好体现就业本身的民生含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就业工作的创新性实践,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比如,伴随我国经济结构持续改善、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持续提高,服务业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2015年全国服务业就业人数增速达到就业总量增速的18倍。
又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催生了一批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虽然目前的统计体系还不能将其完全纳入GDP统计范围,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结构变化扩大了就业机会,产生了新型就业形态,惠及了民生,是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和调整红利。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而不是以经济增长速度目标代替或代表就业目标,有利于在增长速度换挡时保持战略定力、积极主动作为。我国还把城镇就业增长、城镇登记失业率和城镇调查失业率等一系列劳动力市场指标作为评价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政策取向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增强了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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