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研究者观察到了中国改革的渐进性质。针对计划经济条件下微观环节的体制弊端,农业中和企业中的改革直接切中缺乏激励和低效率的问题,可以采用诸如承包制这样的改革形式即时改善激励、增加生产、推动经济增长。在显示了改革成效从而坚定了社会对改革信心的同时,更加有活力的微观经营单位开始寻求更多的计划外生产要素投入,以便进一步改善配置效率、增加经营利润和劳动收入。因此,改革顺理成章地进入资源配置的层面,在计划机制之外生长出市场机制,并不断扩大后者调节产品流通和生产要素配置的范围和规模。随着产品和要素市场范围的扩大,价格逐步摆脱计划控制,转向由市场供求和相对稀缺性决定。
人们观察到的另一个特点是改革的增量性质。改革从解决激励问题和微观效率入手,却不过早地涉及存量的调整,因而不会伤害传统体制下的既得利益群体。在中国,在很多情况下,相当部分所谓的既得利益群体,实际上也是收入水平较低的普通居民。例如,对国有企业就业进行打破“大锅饭”式的存量调整可能波及的职工群体,不仅工资水平低,而且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和技能都难以在劳动力市场具有竞争力。商品价格改革一下子放开的方式可能伤及的居民,也是在低工资制度下承受力较弱的人群。因此,坚持增量改革原则,适度保护既得利益群体,并不仅仅意味着对拥有特权的既得利益群体的妥协,更是着眼于降低改革伴随的社会风险和人的代价。
许多国外的观察家和研究者都注意到,中国的渐进式经济改革,是在没有一个总体蓝图的情况下起步,采取以解决当时存在的紧迫问题和追求直接效果为出发点的方式,分步骤进行的。即便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之后,“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特点,也在很长时间里存在,主要表现在对多数改革任务来说,没有明确的时间表,改革次序也不是有意识确定的,并且呈现出改革推进方式因时因地制宜。直到党的十八大以后,改革的顶层设计特征才日益呈现出来。(www.xing528.com)
研究经济转型的经济学家,往往十分关注如何把改革对既得利益集团的伤害降到最低水平,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改革的政治成本和风险。以此政治经济学逻辑解释中国特色的改革方式,仅仅从理论出发的话,似乎也十分恰当。然而,中国的改革固然避免了不必要的风险,其显现出的特征却不是由此逻辑决定的。毋宁说,中国的改革虽然在一段时间里并没有清晰地形成某个既定的目标模式,但是从其起步伊始,根本出发点和推进逻辑便十分明确,即邓小平所说的“三个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增强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中国改革从这个目的出发发动和推进改革,并以此作为改革方向是否正确、改革方式是否恰当、改革成效是否满意的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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