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评价主体的不同,汽车商品规划评价可分为汽车消费者的评价、汽车生产制造者的评价、工程设计师的评价和汽车行业管理部门的评价等,具体见表13-1。
表13-1 汽车商品规划评价形式及内容

理想的汽车商品规划评价依据应综合上述几方面,此时,汽车商品规划评价依据结构可表示为综合评价依据、汽车消费者的评价依据、生产制造者的评价依据、工程设计师的评价依据、管理部门的评价依据。即把综合评价依据视为单个评价主体的评价依据的函数。在实际评价中,应尽可能地使用这种综合的评价依据。
根据评价依据性质的不同,汽车商品规划评价可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种。
①定性评价是指对非计量性的评价项目,如审美性、舒适性、创造性等进行的评价。(https://www.xing528.com)
②定量评价是指对可计量的评价项目,如成本、技术性能(可用参数表示)等进行的评价。
实际评价中一般都有计量性和非计量性两种评价项目,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分别加以评价,得到两类评价结果,然后再综合考虑,作出判断和决策;也可以采取综合处理的方式对两类问题统一用适宜的方法评价。
非计量性评价项目受评价者主观因素的影响,容易造成评价困难,使评价的结果有较大的误差。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应尽量减少主观因素对商品规划评价的影响,使评价更为客观。
根据评价过程的不同,汽车商品规划评价可分为理性的评价和直觉的评价两种。
理性的评价以理性判断为主,如判断商品规划方案的价格或成本;直觉的评价以直觉或感性的判断为主,如判断商品规划方案的造型问题。在商品规划过程中往往需要交互式的评价,同时运用理性和直觉两种判断。工程设计师的评价一般基于个人工作经验来做判断,因为商品规划评价的项目大都是非计量性的,特别是造型项目更要依赖直觉的评价。为弥补因个人偏见而造成的评价偏差,在评价中一般采用模糊评价的方法,或以多人的方式进行评价,最后再综合评价,由此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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