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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决策下的方案设计:从优化到定性设计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作为这种方法常有的一个特性,“优化”仍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起点,帮助正式组织化的各类机构共同制订规划。已经有优化模型被提出,如那些基于线性规划的,但我们在第10章中指出过这种方法没有定性考虑,我们继续讨论了让设计者对过程有更多控制的定性设计方法。这意味着正式的规划设计方法应该包含群体或委员会决策,建立在我们在前两章中介绍的理念之上。但现有的拓宽优化模式的方法还没有扩展到这个程度。

委员会决策下的方案设计:从优化到定性设计

团体、集体等都可以而且也应该被作为相互作用的系统来研究,系统理论概念看起来无疑可以在社会科学中有丰富的应用。系统理论只是很浅薄地位于社会科学的词汇中…

——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社会科学的新法则:对解释社会学的积极性批判》(1976,第121页)

吉登斯对于用系统理论表达和理解群组互动模式以及相应的网络的观察与我们此处的理念相一致,其中一个非常清晰的理由是,这类模式趋向于更加明确的定义。原则上来说,遍及网络的交通、迁移、交易甚至信息流可以被精确地衡量。网络作为实体或无线传播而存在,至少关于物质材料、人口以及电子信息的移动,这些在给出合适的方法时是完全可以检测的。许多社会网络很难观察,因为它们可能只存在社会互动之中,但系统的概念划分为子系统层级结构,而且它们的实体仍然为思考人类主体在目标明确的情况下的互相影响,提供了一个有用的模拟。这一范例在第二篇中阐明的科学中争议相对较小,第二篇中我们的关注点在于从更加被动的角度来讨论城市,但在本书的这一部分中,这一范例仍然很有用。这里人口之间的相互作用和流,就其按照行动者和代理人的描述方法而言,处于我们提出的不同方法的核心,而这些在熟悉我们解决城市问题、设计城市平面以及创造空间政策的方法的过程中很有用。

在这真正的最后一章中,我们把本书这个部分的主题放在一起。重新从基于要素之间冲突解决的设计这一理念开始,然后快速转到另一个概念:影响一个设计问题的关键要素,需要被解释为与关键行动者相关的子解决方案的理念。这类问题的解决方案以确定一系列权重为依据,而确定权重的方法包括,通过生成权重来检验要素(或行动者)之间关系的结构,而生成的权重取决于这些关系的强度和类型。这导致了最优解决方案会基于共识的观点,而定义于这些网络的过程按照序时平均的方法构建。在第11章和第12章中,我们深入地探讨了这个问题,并展示了任意行动者对其他行动者可能如何拥有可变的利益或控制。(www.xing528.com)

实体规划设计的典型问题包含了做选择,在这样一个规划需要满足的目标前提下,选择可以减少或解决这些目标之间冲突的土地使用空间布局。在实践中,规划的选择依据是一个技术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规划者选择并衡量合适的目标,决定它们的重要度,并通过目标之间的互相评估达成某些折中。这个过程在可以达成什么或无法达成什么的问题上,受到特定的基础限制的约束,而且它往往被置于一个更广泛的政治背景下,直接影响目标的选择以及重要程度的赋予。我们在这里还没深入探索过这类理性的规划过程,很大程度是因为理性规划很大程度上被喻指为如何在完全技术的背景下进行规划,而50年来的实践让我们认为,规划实在太过复杂,这样基于技术的过程对行动只能起到参考作用。然而,作为这种方法常有的一个特性,“优化”仍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起点,帮助正式组织化的各类机构共同制订规划。

这种规划的空间重点需要以土地使用活动的数量和位置来作为依据,而目标常常基于成本-效益测算。已经有很多更为正式的构建这一过程的尝试。已经有优化模型被提出,如那些基于线性规划的(Schlager,1965;Anderssen and Ive,1982),但我们在第10章中指出过这种方法没有定性考虑,我们继续讨论了让设计者对过程有更多控制的定性设计方法。比如,第10章中介绍了简单的叠图法或更复杂的加权模拟,因此提出了一个基本理念,即规划解决方案是一些相关要素集的加权平均,在这个方案中规划问题的不同部分之间的冲突需要被解决(Steinitz、Parker and Jordan,1976)。实际上,地理设计的基本逻辑取决于这些理念(Steinitz,2012)。然而,还有两个问题仍然是这些技术的特点。第一个问题是,如霍普金斯(Hopkins,1977)提到的,假设所有目标可以收缩为一个线性目标函数,假定这些目标互相独立。第二个问题是关于把这些目标组合为一个复合对象过程中的权重选择。尽管设计方法的理论家(Alexander and Manheim,1962a;Alexander,1964)通过提出目标组合的方法决定了它们的权重的观点,尝试绕过这个问题,大多数加权方式的确定在问题的范畴之外,往往是武断的,而且常常遭受争议。实际上在第10章中,我们提出这些权重应该是内生的,即它们应该从我们对问题的理解和操作中自然地出现。

这些方法都是从单独的设计师或决策者——在这个案例中是规划师——的观点出发来构建的,而且只考虑广义上的政治社会环境,即规划存在于规划师采用规划方案中一个“代表性”的目标集。实际上普遍被接受的是,规划体现了群体和公众决策,或至少一旦规划在政治过程中被考虑,那么规划会被修改调和。其实,可以把规划设计看作一个群体决策的结构性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规划委员会和小组正式参与规划的成果和选择。这意味着正式的规划设计方法应该包含群体或委员会决策,建立在我们在前两章中介绍的理念之上。但现有的拓宽优化模式的方法还没有扩展到这个程度(Voogd,1983)。本章的目的是,开始初步探索在正式过程中构建这种决策模型所必须的某些正式概念,这些过程可能在小型群组决策的背景下运作。我们在最后两章中非正式地介绍了这些概念,但这里我们将直接连接,将一个正式的模型与前面详细介绍过的集体行动理论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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