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省政府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列为补短板重点工程,并将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了定期督办制度。以省长王晓东为组长,成立了“湖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省“一盘棋”,整体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垃圾治理等工作。
长期以来,湖北既“优”于水,又“忧”于水,虽然水资源丰富,但水污染问题不容忽视,有些城镇的黑臭水体让人触目惊心,乡镇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导致河流、溪水污染现象十分普遍,水污染成为百姓心头之患,人民群众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愿望非常迫切。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责任体系不健全、不落实,省域污水治理全覆盖就无从谈起。为此,湖北省政府制订了《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以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以全面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补齐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短板,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建设美丽湖北。省政府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列为补短板重点工程,并将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了定期督办制度。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组织开展了城乡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存量增量一体化“三个一体化”试点。环保、发展改革、国土、水利等部门积极配合,分别从环评、可研、排水口审批等方面提出了前期工作程序优化意见。同时,湖北省还紧紧抓住县级政府这个责任主体,明确市(州)政府负责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的统筹协调、检查督办,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以县为单位整体规划、整体建设、整体运营、整体考核,这样既能打消县级政府向上等待的观望心态,又能防止县级政府对下推诿治理责任。以省长王晓东为组长,成立了“湖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省“一盘棋”,整体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垃圾治理等工作。各市(州)、县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专班,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了“省级组织、市级推动、县级实施”的乡镇污水治理责任体系。(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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