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WTO正式生效6年后,WTO成员启动了多哈回合谈判(DDA),希望能够继续推动WTO的开放。在多哈回合启动伊始,各方都有较强的期待,希望在新的谈判框架中为本国企业带来更为有利的条件,占据更好的位置。然而,谈判尽管覆盖了包括服务贸易在内的广泛领域,谈判的进程却很难推进。利益点之间的差异使得各国很难形成共识。例如,发展中经济体往往希望发达经济体能够减少对农业等产业的补贴、为其他国家企业的发展和产品的市场拓展留下足够空间。发达经济体则是在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较强优势,希望发展中经济体减少对外资服务业的市场准入限制,为发达经济体的先进服务企业的发展打开大门。同时,发达经济体之间、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都有着不同的特点和诉求,随着成员数量的增加和各种可贸易商品、劳务的品种更为丰富,交易模式也更为多样。
服务贸易工作组推进难度较大,客观上不适应服务贸易发展的需求。发达经济体希望扩大服务业市场准入的愿望推进困难,转而寻求WTO以外的其他平台进行尝试。新的服务贸易协定(TISA)由美国提起,其谈判对象是其“真正的贸易伙伴”。相关国家间的贸易额在全球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较大,由这些国家推动的协定可以绕开其他经贸议题,实现服务业市场开放程度的大幅提升。
2015年10月,美国与其他11个国家完成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谈判为服务贸易的发展开辟了新的空间。TPP坚持的高水平开放,要求各个成员国在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各类经济活动中采取更为开放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TPP代表了美国希望推动国际贸易规则向着有利于其自身优势发挥的方向发展,从谈判开始就充分反映了美国的习惯做法、利益导向和发展需求,给其他成员国带来不小挑战。其中,在服务贸易领域,TPP并未采取GATS使用的传统“水平+行业开放”的承诺模式,而是使用负面清单的方式对各成员的服务业市场开放进行承诺。尽管TPP谈判完成的文本与美国参与TPP时的目标水平仍有不小差距,TPP完成的内容仍是大幅提高了传统的服务业开放水平。除了在服务贸易章节对服务业市场开放进行约定外,TPP也在包括投资、跨境电子商务、商务人员流动等章节对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进行推动。在投资章节,TPP采取了与服务贸易相似的负面清单方式,要求东道国政府减少对包括服务业投资在内的外国投资的限制,提高相关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在争端解决上,TPP要求充分用好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措施来解决,在救济用尽的情况下才可以寻求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在跨境电子商务章节,TPP约定各成员政府应该减少对数据本地化存储的强制性要求,而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商业利益加以分析、判断和决定。在商务人员流动章节,TPP要求各成员减少对商务人员入境的程序上限制,避免因为人员入境流程和手续上的过度限制影响正常的商业活动,避免因为人员入境难度大或时间过长,导致企业在相关国家的投资意愿下降或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下降。(www.xing528.com)
应该说,包括TISA和TPP在内的协定,对服务贸易开放水平的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协定不仅扩大传统行业领域的开放、探索新行业和模式的开放,同时通过其巨大的示范效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其他国际多双边规则的发展方向,为促进多边领域的服务业开放提供了外部的推动力。协定的示范效应和外部影响将在较长时间发挥作用,有可能通过竞争促使其他协定扩大服务市场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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