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全省要深化巡游出租汽车改革,进一步降低“份子钱”;未经乘客同意,巡游出租车不得搭载他人;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得按行驶里程计算费用。
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甘肃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破除全省出租汽车管理体制机制上的历史积弊;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促进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新老业态相互融合。该《意见》将统筹发展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巡游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押金和定额任务,鼓励巡游出租汽车加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公司平台,并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评价系统,加强对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投诉举报、乘客服务评价等信息的记录。
本次《意见》中明确出租汽车服务的定义,即主要包括巡游出租汽车服务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两种服务模式,给予网约车(专车)合法身份。鉴于城市人民政府是出租汽车管理的责任主体,《意见》在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方面,赋予各市(州)充分的自主权和政策空间,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将根据本地出租汽车市场发展状况,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发展车型、服务舒适度更高,预约更加科学便捷,定制化程度更高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满足社会公众品质化、多样化的出行需求。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因出租汽车数量的限制而成为城市“稀缺”的“有价”公共资源,历来是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焦点和难点。按照全国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精神,全省在《意见》中明确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经营期限制和无偿使用,经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8年。此举将有效抑制非法炒卖、哄抬出租车经营权价格的行为,推动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政府完善退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
传统巡游出租车行业自20世纪90年代快速发展,为群众出行做出积极贡献,但也积累不少的问题,比如“份子钱”过高,影响出租车驾驶员的积极性。为此,《意见》提出巡游出租车行业要加大改革力度,健全利益分配制度,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构建企业、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根据运营的情况,驾驶员和企业共同承担风险,合理分配利益。至于过高的“份子钱”,鼓励用行业协会和工会共同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合理的承包金,实行动态调整,保护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通过改革经营模式,能够进一步规范承包费和抵押金(份子钱)的收取,有效降低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负担,这也将重新焕发巡游出租车行业的活力,促进巡游车和网约车错位经营、良性竞争。
2015年以来,各种网约车平台开始积极整合,迎合市场需求推出新产品,网约车平台运营逐渐成熟。滴滴出行、神州专车、易到等约车平台先后推出快车、顺风车、接送机、试驾、代驾等功能,在进一步满足乘客个性化需求的同时,也冲击着传统出租车市场。
为给网约车和传统出租车提供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意见》明确鼓励传统出租车转型网约车市场,加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公司平台,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让传统出租车企业获得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提升自身的机会,推动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模式的升级。(www.xing528.com)
《意见》对传统巡游出租汽车的改革更体现在坚持乘客为本。针对巡游出租车不经同意就拼客、拒载、挑客等现象,《意见》明确提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文明驾驶,优质服务,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针对现金交易的麻烦,《意见》鼓励巡游出租车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方便公众乘车,提高用户体验。针对巡游出租车拼客,致使乘客付费不合理的问题,《意见》鼓励拓展服务功能,通过改装分段式计价器,方便合乘乘客分别计价、合理付费。同时,各市州政府将把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靠点、候客泊位等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统筹合理布局,在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医院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划定巡游出租汽车候客区域,为出租汽车运营提供便利。信用监管平台建立。不论是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迎来“重生”,还是网约出租车合法运营进一步“升华”,都需要健康的运营环境作为发展的后盾。此次《意见》特别提出,出租车行业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监管平台。
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将落实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和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制定出租汽车服务标准、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并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评价系统,加强对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投诉举报、乘客服务评价等信息的记录,作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建立完善监管平台方面,《意见》提出,用互联网思维创新监管方式,以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为支撑,以监控管理、服务考评等功能为途径,以政企信息交换、信用信息公示为手段,搭建信息化监管平台,构建精准化、全程化监管体系。同时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参与、条块联动的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和联合惩戒退出机制,建立完善监管平台,强化全过程监管,依法查处出租汽车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或煽动组织破坏营运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新老业态融合发展,高品质出行服务有保障。出租汽车行业是城市重要的窗口服务行业,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方便群众出行、扩大社会就业具有重要作用。让各方市场主体的权益都得到有力保障,公平开展竞争、规范有序发展;让新老业态更好融合发展,实现行业的长治久安;让人民群众得到可持续、安全、高品质的个性化出行服务保障,有更多更好的获得感,是积极推进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初衷和落脚点。
此次甘肃省出台出租车行业改革的《意见》,通过“互联网+出租汽车”,给予网约车合法的身份,促进网约车规范健康发展;通过“出租汽车+互联网”来推动传统出租汽车行业的转型升级,改善和提升传统出租汽车的供给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最终实现这两种业态的协调融合发展。同时,《意见》将统筹解决城市“出行难”和“打车难”的问题,协调新老业态的公平竞争,协调乘客、驾驶员和企业的利益关系。期待《意见》中各项举措真正落地实施,激活全省出租车行业转型升级,让出租车司机有钱可赚,让人民群众享受高品质的出行服务。
(原载2016年12月8日《甘肃经济日报》段兰芬 邓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