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是建立正确的人地关系之基础。近代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改造自然的力量增强,人类中心主义作为一种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观长期占据核心地位。它把自然视作仅为人所用的客体,强调人的内在价值或内在目的,认为自然界都应无条件地服从于人类发展,特别是工业化的迅猛发展导致了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
环境伦理观念为人类的经济活动提供新的价值导向。
生态危机的出现迫使人类重新思考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人们意识到:环境问题不仅仅是经济和技术问题,要想彻底消除环境危机,人类首先要在思想上树立以自然和人类可持续发展为标志的新的道德观,即环境伦理观念,通过对人与自然之间伦理关系的研究,为人类的经济活动提供新的价值导向。在环境伦理的思想发展中,生态中心论的观点是较为适中的,它的主要论断是人类应当把道德关怀的重点和伦理价值的范畴从生命个体扩展到自然界的整个生态系统。美国生物学家A.利奥波德(Leopold A.)的“大地伦理”思想指出:人类与大地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人类的伦理道德观念应从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扩大到人与大地之间的关系。人类的长远利益和发展是与大地共同体的完整和平衡密切相关的[1]。为此,土地不再被仅仅视为一个客体,一个动物、一棵树、甚至一条溪流都是一个存在之物,人类在进行土地利用的时候必须要考虑面向自然的态度。
在两种不同的价值观背景下,古滕贝格把土地政策作为语言沟通的方式,提出了表4-1。他认为,替土地说话(speaking of the land)是一种分类形态,与土地说话(speaking to the land)又是另一种分类形态。前一种其实长期存在于我们的规划实践中,把土地作为一个伴随人的愿望和目标而改变的客体,根据人类在土地上施加的力量进行系统的分类。例如从土地控制的维度可以区分出清除森林、排空洼地、灌溉沙漠、疏浚河道、拦河筑坝等等土地控制的类型。指导这些行动的目标分类可能包括开发、再开发、保护、保育、改造等。此外,在土地政策中可能还包含了其他各种各样的分类——美学的、伦理的、功能性的规则。而后一种分类形态——与土地说话——却是我们长期忽视的。[2](www.xing528.com)
古滕贝格的研究价值在于从伦理价值观的角度把土地政策区分为两种类型。然而,如何通过分类维度的变革,实现土地利用分类方法的范式转变,他的研究并没有给出具体的答案。
表4-1 土地政策作为沟通方式(Land Policy as Communication)
资料来源:Guttenberg A Z.The Elements of Land Policy(1984)[M]//Guttenberg A Z.The Language of Planning.Urbana,IL: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1993:24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