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系统总结浙商海外直接投资的经验,特别是复杂制度环境下浙商海外直接投资的合法性获取与高端资源获取机制,本书针对以下三个具体问题开展深入研究:面对复杂的制度环境,浙商企业如何获得合法性进而实现海外直接投资的目的?面对成长天花板,浙商跨国公司如何利用全球化跳板来实现跨越式成长?除了受到企业层面因素影响之外,区域环境因素又是如何影响当地浙商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本书主要采取文献研究、二手数据分析、案例研究等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和讨论。通过文献研究,对企业国际化理论、多重制度逻辑下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响应策略研究进行了文献梳理;通过二手数据分析,对浙商海外直接投资的宏观背景、历史演变与发展现状进行描述,对本土政府效率与浙商海外直接投资之间关系进行回归分析;利用案例研究,对来源国劣势下浙商海外并购的合法性获取机制、二元制度环境下浙商海外子公司的响应策略进行深入探讨;通过理论分析,提出浙商海外直接投资高质量发展的决策参考与政策建议。在这一过程中,取得了如下的研究结论。
第一,三大劣势与两大优势并存,造就了浙商海外直接投资的先发优势。所谓三大劣势,是指外来者劣势、后发者劣势和来源国劣势。外来者劣势来自跨国公司对东道国不熟悉而产生的额外成本。同时,由于后发者劣势,浙商在企业特有优势、在全球经营经验方面相对不足,这就加剧了浙商海外直接投资时所面临的劣势。并且,浙商还面临着来源国劣势,即东道国对中国企业的不良刻板印象,使之不得不在东道国承担因之所带来的歧视性待遇。三者叠加在一起,使得浙商海外直接投资难以简单地依靠OLI模型所强调的企业所有权优势和国际化过程模型所强调的“干中学”来实现成长。但是,浙商海外直接投资也存在两大优势,即“一带一路”倡议所铺设的制度性基础设施和浙商全球化发展所形成的密集网络。习近平总书记“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迄今已取得了伟大的成就,正在从“大写意”向“精耕细作”的高质量发展转变。浙江省始终是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的积极践行者,并提出了以“一区、一港、一网、一站、一园、一桥”为框架的“一带一路”建设总体格局。特别是《浙江省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等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浙江“一带一路”建设已从单纯货物贸易逐步推进到制度层面标准建设的新阶段。“一带一路”倡议已经成为全球治理体系的重要部分,并且也在应时势而作出动态调整。而浙商全球化发展所形成的密集网络,则为浙商海外直接投资提供了坚实的网络基础,为浙商海外直接投资克服外来者劣势、破解来源国劣势起到重要作用。这种密集网络表现为广大侨商在东道国定居所形成的浙商网络、浙商国际化发展过程中所建立的商业平台,以及境外经贸合作区,为海外浙商拓展的合法性获取提供有力支持。“一带一路”的制度优势和多层次的网络优势,使得浙商在海外直接投资方面获得了(相对于国内其他区域企业)先发优势。
第二,指向欧美的跨国并购与指向东南亚的海外生产基地建设,成为浙商海外直接投资的两个重要表现。浙商海外直接投资在区位选择方面表现出两种趋势,分别是指向欧美的跨国并购与指向东南亚的海外生产基地建设。特别是中美贸易争端的升级,驱动一些浙商企业加快在东南亚的海外生产基地建设。欧美是传统的经济发达国家,也是全球性高端技术资源、品牌资源集中的区域。特别是自2010年以来,浙商开始通过跨国并购的方式获得欧美的全球资源来实现跨越式成长。
第三,来源国劣势下浙商跨国并购的合法性获取依赖于群体性和个体性努力的协同并进。来源国劣势及其所带来的合法性困境是浙商成功地实现海外并购的重要约束。新兴经济体国家跨国公司进入海外市场,尤其是进入发达国家市场时往往被贴上“母国制度真空”“缺乏国际化人才”“技术落后”“品质低下”等标签,加剧了新兴经济体国家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的合法性缺失问题,进而影响了企业海外经营绩效,即来源国劣势。吉利集团并购沃尔沃轿车业务、万向集团公司并购美国A123两个典型案例,均表明来源国劣势所带来的合法性困境成为影响浙商企业海外并购的关键要素。来源国劣势所带来合法性困境的消除,一方面需要浙商企业,甚至是中国企业持续的形象管理,打破针对中国和中国企业的刻板印象;另一方面针对具体并购案,浙商企业需要综合考虑全球同形规范、并购标的企业诉求、东道国利益相关者诉求,以实现有序稳健的海外并购。例如,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主动剥离敏感技术与产品,消除东道国疑虑;坚定收购目标,成立专业团队提高收购成功率、获取国内政府支持等。
第四,双元制度环境下浙商海外子公司可以采取不同的东道国卷入策略,包括单边顺从和双边混合策略,来获得双边合法性。首先,母公司逻辑与东道国企业逻辑之间的差异是构成海外子公司内部逻辑冲突的直接来源,在案例中表现为母公司逻辑与东道国社区逻辑、国家逻辑之间的冲突,例如员工权力、成立工会、社区卷入、政治关联等。海外子公司的东道国卷入策略取决于母公司逻辑与东道国逻辑在组织内部映射所形成的内部逻辑冲突,即海外子公司感知的内部逻辑冲突作为中介变量影响了双元制度环境与组织东道国卷入策略之间的关系。面对内部逻辑冲突,海外子公司会选择不同的东道国卷入策略,包括单边顺从和双边混合策略。由于双边依赖及其所带来的强度更高的逻辑冲突,中策泰国的响应策略从初期的单边顺从转变为双边混合策略。与之不同,盾安泰国的响应策略则因为其较为明显的单边依赖,所以主要采取单边顺从策略,即顺从东道国逻辑,并在此基础上吸收母公司的部分元素。(www.xing528.com)
第五,浙商通过多样性的全球化跳板来获得全球高端资源,但是还面临三大困境。浙商在本质上是民商,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新常态下,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这就要求浙商积极践行高质量发展,在全球范围内不断获取高端资源,将这些高端资源与企业已有资源进行整合,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必要支持。这些高端资源包括技术资源、市场资源以及全球化人才资源。例如,吉利并购沃尔沃、巨星通过系列并购收获全球高端品牌和渠道、华立通过全球化获得全球高端人力资源等都是典型案例。在实践中,浙商通过五种重要的全球化跳板实现海外拓展,包括双边交流平台、境外经贸合作区、海外子公司、跨国并购、海外联盟等。其中双边交流平台和境外经贸合作区为平台型跳板,前者多为政府主导,后者多为龙头企业主导;海外子公司、跨国并购以及海外联盟为个体企业主导型跳板。但是,浙商高端资源获取面临三大困境还有待进一步破解,分别是“形象”困境、“整合”困境以及“反哺”困境。“形象”困境与来源国劣势下东道国对中国和中国企业的不良刻板印象有关,也跟浙商企业国际化经验不足有关。“整合”困境主要来自“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之间的制度和非制度性差异。“反哺”困境是指浙商全球化经营和高端资源获取之后,也同时承载来自本土浙江省的“反哺”期望。
第六,区域层面的政府效率影响了浙商海外直接投资。对浙江省11个地市的政府效率做了评价,结果表明各个城市的政府效率稳步提升。从时间维度来看,浙江各地市的政府效率大致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9—2011年期间,该阶段为政府效率提升阶段,但是效率较低;第二阶段为2012—2014年期间,该阶段为政府效率稳定阶段,且效率较高;第三阶段为2015—2017年期间,该阶段又是一个效率不断提升的阶段。本土政府效率对浙商境外直接投资产生显著影响,政府效率的提升会弱化浙商的海外直接投资。这意味着政府效率的提高会推动浙商企业留下来发展,而不是走出去发展。因此,为了能够促进地方企业发展,既要促进企业走出去,同时也希望引进更多的外资企业,更重要的是留住本地企业和外资企业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政府必须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和构建“服务型”政府以提升浙江各地市的政府办公、审批等行政效率,这也是企业发展和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必然要求。并且浙江省各地区的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对政府效率与OFDI关系也会产生显著调节影响。因此,政府在改善行政效率的基础上应提高当地企业积极利用FDI,加强与外资企业的合作,提升当地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和国际声誉,既要能够留住外资企业,同时也要鼓励内资企业积极走出去。
本书的实践价值在于,系统总结了浙商海外直接投资合法性与高端资源获取的经验,为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高质量发展提供浙江样板。浙商凭借网络优势和先行优势,在海外直接投资发展之路上积累了合法性和高端资源获取的经验。本书对浙商海外直接投资经验的系统总结,梳理出合法性获取的具体策略和高端资源获取的具体机理,并提出了浙商海外直接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从而为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浙江样板。
在理论方面,以浙商为对象分析了复杂制度环境下浙商海外直接投资的合法性获取机制,推动了复杂制度环境下新兴市场国家跨国公司合法性获取理论研究的深入。复杂制度环境是浙商全球化发展所面临的核心场景,也是决定海外直接投资发展质量的关键因素。本书从来源国劣势的角度分析了浙商企业所面临来源国劣势的具体表现及其对浙商合法性获取的影响;从双元制度环境的角度分析了浙商海外子公司所面临的来自母国/母公司和东道国的制度压力及其所带来的制度冲突,并分析了海外子公司的响应策略。这一研究推动了复杂制度环境下,新兴市场国家跨国公司合法性获取理论研究的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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