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的行为逻辑集中体现为市场逻辑与社区逻辑的统一。既然浙商是企业,那么市场逻辑必定是浙商行为的重要逻辑;与此同时,由于浙商同时嵌入社区之中,其生存和发展依赖浙商社区的支持,因而也必然受到社区逻辑的影响。市场逻辑与社区逻辑共同构成浙商特有行为逻辑的两大基础性逻辑,其主要原因有二。
一是浙商的主体是民营经济,因而主要遵循市场逻辑获得生存与发展。改革开放之前和初期,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可以依托国家资源和集体资源来获得竞争优势,而浙商只能依托市场手段来整合资源、获得市场回报,所以浙商表现出来的市场逻辑较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而言更为纯粹。当然这也与浙江省在改革开放初期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有关。另外不得不说的是,在浙商的发展历史上也存在很多“戴红帽子”的案例,例如宗庆后创办的娃哈哈最初是校办企业,鲁冠球创办的万向集团最初也戴着集体经济的帽子。这一方面与改革开放初期市场经济还没有得到充分和全面的认可有关,所以为了保证企业生存与发展,就不得不通过“脱耦”(Meyer,Rowan,1977)的方式获得当时制度环境的合法性认可。但是当环境发生变化之后,这些浙商企业就毅然选择了“脱帽”行为,以此践行市场逻辑。
二是浙江“七山二水一分田”的资源格局,使得浙商不得不依托群体和社区的力量来获得生存与发展,社区逻辑自然成为浙商行为逻辑中的关键基因。由于浙江的物质资源相对匮乏,因而只能依赖群体获得资源。典型的表现就是省内浙商的集群化发展和省外、国外高密度的浙商协会组织。虽然集群化发展会带来彼此之间的剧烈竞争,但是集群化发展使得浙商能够通过群体努力建立较为完备的生产体系,从而获得外部规模经济。这种集群化发展并非仅仅是集群企业之间的商业关系,同时背后更重要的是浙商企业间的地缘关联。通常是一位浙商开始办企业,其亲朋好友都会开始做起配套和上下游的业务,当然也不乏直接从事竞争者的业务。在省外、国外,浙商凭借走遍千山万水的“四千精神”,走出省界和国界开展异地发展。面对外来者劣势,浙商企业通常也都会形成高密度的浙商协会以实现相互扶持、共享资源,其中典型的就是温州商人和青田商人。温州商人在国内兴办了诸多的“温州城”,在国外更是兴办了多种形式的协会组织。青田是浙江省著名的侨乡,诸多青田商人在海外发展应对诸多困难的重要方法就是成立商会/协会。所以,浙商这种“抱团发展”的行为逻辑,其本质就是社区逻辑。
浙商行为中所体现的市场逻辑与社区逻辑,在浙江区域文化中浙学传统的影响下,表现出浙商独特的行为模式。浙学传统的义利兼顾、包容创新和知行合一的文化基因,让浙商在市场逻辑和社区逻辑的互动中推进企业的发展;在行为逻辑上,表现为目标维度市场利益与社区价值的统一,在手段维度上低调务实与开拓创新的统一。其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www.xing528.com)
第一,在目标维度上,追求市场利益与实现社区价值的统一。市场逻辑强调利益的目标导向和效率的手段界定,以此形成自足的制度逻辑体系;社区逻辑强调社区共同价值以及相应的社区资格和社区规范。在浙学传统的影响下,浙商开始同时追求市场利益和社区价值的统一发展,其典型就表现在温州模式和义乌模式。在温州模式下,温州民营经济之所以能够崛起,不仅仅是改革开放初期温州区域集体经济相对薄弱,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浙学传统中义利兼顾思想的影响,因而追求经济价值具有更高的文化合法性,进而温商能够乘势而起,成为最早拥抱市场经济的区域性商人群体。义利兼顾的文化倾向在浙南特别是温州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因此,追逐市场利益本身在温州区域就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因而温州八大王才能在当地做出较大的经济成果。否则,仅仅靠一个人,市场经济和企业行为根本无从践行。所以,温州商人的崛起,事实上是市场逻辑与社区逻辑结合所带来的产物。早期这些温州商人之所以能够“春江水暖鸭先知”,一方面,是由于温州商人天然地视“经济利益”为合法存在;另一方面,在物资相对短缺的时代,温州商人能够较为容易地在当地社区中获得民间借贷,以推动企业发展,即社区力量的支持。事实上,直到21世纪的今天,在温州区域还存在相对封闭的社区网络,两个典型的现象分别是,温州人之间彼此的借钱手续十分简单,甚至是只要打一张白条即可;温州人在婚嫁方面,依然存在较强的内部通婚倾向,即温州人更倾向于嫁/娶温州人。封闭的社区网络往往会催生较强的社区内部信任和社区身份认同,从而在改革开放初期极大地降低了内部交易成本,带动了温州商人的迅速发展。但是,这种相对封闭的社区逻辑也会因为过度强调当地社区身份和社区内部信任,从而难以有效吸纳社区外部的资源来推动温州商人的持续发展,特别是在吸引外部高端人才方面。因此,温州区域相对封闭的社区逻辑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温州企业和温州商人的持续发展。作为市场化进程第二阶段的义乌模式,义乌商人主要通过小商品城这一载体,并结合社区中区域政府的力量来实现快速发展。代表义乌模式的经典形象,就是作为县委书记的谢高华和义乌农民/商户的冯爱倩。作为市场逻辑代表的冯爱倩之所以能够“理所当然”地提出做生意的要求,其核心是认同经济利益,而作为社区逻辑代表的谢高华之所以能够做出“同意”的决断,相信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认可经济利益,认为商户的经济利益在本质上与社区价值是内在统一的,即“义利兼顾”。义乌模式之所以能够凸显,并在很大程度上区别于温州模式,主要是社区逻辑的差异。谢高华所代表的区域政府在整个社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可以有效整合社区中来自政府的力量,有效推进支持义乌商人发展的基础设施,即义乌小商品城。因此,义乌模式中的社区逻辑通过利用和动员区域政府的力量,铺设了推动市场经济的公共设施,从而推动了义乌模式的迅速发展。义乌模式在义乌区域政府的积极推动下,义乌凭借小商品城及其不断地迭代更新,推动了义乌商人的发展;在数字经济时代,义乌区域政府也积极推进义乌的电商化转型,使得义乌商人能够在数字公共设施的支持下实现转型升级。对比温州模式和义乌模式,可以看出市场逻辑和社区逻辑并行推进了两个区域商人群体的发展,也可以看出两者在社区逻辑上的差异影响了两个区域商人群体的发展潜力。换句话说,温州模式下,温州商人把市场逻辑与社区逻辑内在统一在企业之内,而义乌商人则重点践行市场逻辑,让区域政府来重点践行社区逻辑。
第二,在手段维度上,追求低调务实与开拓创新的统一。为了有效实现经济利益和社区价值,浙商企业在手段上实现了低调务实和开拓创新的统一。从制度逻辑的角度,低调(low profile)是指行动者不会对自身行动做出过多的意义赋予,而仅仅聚焦于自身关注的核心价值。例如,很多浙商都认为,自己仅仅是一个生意人。务实(pragmatic)是指浙商更为关注指向其核心目标的行动本身,而不愿意开展更多仪式性的举动来彰显行动背后的特定意义。因此,低调强调的是意义聚焦,而务实强调的是行动聚焦,两者结合在一起,强调了浙商聚焦于实现其市场利益与社区价值的行动。低调务实在浙商行为中最集中的表现是“白天做老板、晚上睡地板”。这种行为模式,一方面表现了浙商行为中的奋斗精神和艰苦创业,另一方面也集中表明了浙商行为聚焦于自身的主航道,即市场逻辑和社区逻辑,对于一些仪式性和象征性的举动而相对不关注。但是低调务实的行动逻辑虽然能够让浙商聚焦于其主导逻辑,但是也会带来一些问题,如会因为忽视或者漠视其他制度逻辑的存在而给自身的发展带来问题。例如,浙商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虽然在以“五水共治”为代表的政策压力之下而不得不做出响应,但其本质是过于“务实”所致。与低调务实相对的,浙商也表现出显著的开拓创新的行为特质。所谓开拓创新,是指打破已有的认知和实践边界,走向认知和实践的无人区,创造新的认知和实践模式以谋求自身发展。开拓创新的重要表现是浙商的走出去实践。这一方面来自浙江“七山二水一分田”的省情,使得浙商不得不“走遍千山万水”来寻求生存空间;另一方面,浙商也在“走遍千山万水”的过程中,积累了“千山万水”的知识,收获了开拓创新的信心。浙商的低调务实与开拓创新是在“知行合一”思想下的统一,所以浙商的创新是在行动过程中实现的创新,浙商的行动则更多的是创新性知识积累下的行动。二者统一在一起,使得浙商的创新更具行动的稳健性和约束性,行动更具创新所赋予的突破性和坚决性,这就为浙商的持续发展同时提供了机会与挑战。由于浙商行动是特定目标导向的行动,这就需要打破环境的约束,以开展创新行动,所以“只要是规则没有规定不能做,都是可以做的”,所以浙商才能够在改革开放的初期率先拥抱市场经济,才能在国际化发展中大放异彩。同时,由于浙商的创新认知主要来自行动,即“干中学”,自然也具有“干中学”所带来的不足,即创新为行动做约束,会由于路径依赖及其所带来的“行动坚决性”而难以开展真正的“颠覆性创新”。事实上,这也是浙商在创新方面受到质疑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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