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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制度同形框架的MNE海外子公司进入策略分析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Meyer和Rowen、DiMiggio和Powell、Tolbert和Zucker等文献为奠基,新组织制度理论开始成为研究组织行为的重要理论。在制度同形框架下,新组织制度理论进一步揭示了同形的具体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前者关注进入何种区位,后者关注以何种方式进入特定东道国。随着新组织制度主义的兴起,以及模仿同形框架的出现,IB学者开始从合法性获取的角度来解释这一问题。

基于制度同形框架的MNE海外子公司进入策略分析

以Meyer和Rowen(1977)、DiMiggio和Powell(1983)、Tolbert和Zucker(1983)等文献为奠基,新组织制度理论开始成为研究组织行为的重要理论。这些研究以组织相似性为研究指向,以制度场域、合法性为核心概念,提出了早期经典的制度同形框架,即在制度场域中,规制性、规范性和认知性制度压力将会通过合法性机制驱动场域内组织同形(Isomorphism),从而把制度同形从基于市场竞争效率同形中分离开来。特别是认知维度,受到了新组织制度理论学者的格外重视,认为在不确定性(与个体有限理性假设)下,组织会模仿那些广为接受、被视为理所当然的实践,即模仿同形。所以认知合法性的背后是有限理性假设和外部模仿学习的逻辑。在实证研究方面,新组织制度理论重点关注了制度同形之下的模仿同形,即面对不确定性环境,组织除了倾向于模仿已经获得合法性的实践,从而表现为组织趋同(Mizruchi,Fein,1999)。例如Davis(1991)对毒丸计划传播的研究、Palmer et al.(1993)对多部门组织结构采纳的研究,Fligstein(1991)对多元化战略传播的研究、Wholey和Burns(1993)对保健机构组织结构变革的研究、Burns和Wholey(1993)对医院采纳矩阵管理模式的研究都证实了模仿同形。

在制度同形框架下,新组织制度理论进一步揭示了同形的具体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哪些组织是被模仿的模板?经典的研究是Haunschild和Miner(1997),他们把模仿机制分为基于特征的模仿、基于频数的模仿和基于结果的模仿,即组织会模仿那些与之有共同特征的组织、会模仿主流的组织、会模仿更成功的组织。这一分类方法开始成为后续其他研究的重要借鉴。第二,哪些组织会更倾向于同形?这一方面重点探讨了制度同形的结构化调节机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Greenwood,2008):组织间因素,包括网络中心位置(Greenwood,Suddaby,2006)、地位(Han,1994;Sherer,Lee,2002)、连锁董事网络关系(Davis,Greve,1997;Shipilov,Greve,Rowley,2010);组织内部因素,包括组织内部的权力关系(Greenwood,Hinings,1993)、组织规模和技术(Beck,Walgenbach,2005)等;组织身份(Organizational identity),即特定实践与组织身份的差异(Glynn,Dowd,2008;Kostova,Roth,2002)。第三,组织如何进行模仿?这一方面重点探讨组织同形的微观机制。Zilber(2006)作为代表人物,认为制度的本质是意义,制度化过程在象征维度的核心机制不是扩散,而是翻译(Translation)。翻译这一概念,在强调了模仿者希望能够与其他组织相像以获得合法性的同时,也强调了模仿者对差异性的关注,是对求同和求异寻求平衡的一种观点(Czarnia wska,Sevón,1996)。

随着新制度主义的发展,特别是制度同形框架的发展,新组织制度学者和IB学者开始结合两者开展交叉研究(Kostova et al.,2008)。在研究指向上,主要存在两个脉络:一是以跨国公司为背景开展新组织制度理论研究的思路,即以“制度作为一种实践”为基础,分析特定实践的跨国传播,把“跨国公司”和“跨国”作为验证新组织制度理论的一种独特场景(Kostova,Roth,2002)。二是借鉴新组织制度理论开展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决策研究的思路,即以“外来者劣势”和FDI进入模式为核心问题,分析跨国公司所面临的制度环境对FDI进入模式的影响,把新组织制度理论作为分析FDI进入模式的新视角。本章重点对后者研究进展做简要梳理。

根据制度同形框架(特别是“模仿同形”逻辑),以及Kostova和Zaheer(1999)复杂制度环境理论所提出的制度二元性概念,IB学者认为既然跨国公司天生面对复杂制度环境,这就带来了FDI决策的不确定性,驱动FDI基于模仿同形的进入决策,即选择母国和东道国这二元制度环境中被广泛采纳的组织实践,以获得合法性。在进入决策上,重点关注了两种方面的问题:进入区位选择以及进入模式选择。前者关注进入何种区位,后者关注以何种方式进入特定东道国。

在进入区位选择方面,已有研究观察并揭示了跨国公司序贯进入策略(Zaheer et al.,2009)、选择同一区位(co-location)(Chang,Park,2005;Koçak,Özcan,2013)、烟花效应(Bandwagon)(Abrahamson,Rosenkopf,1993;Belderbos et al.,2011)。虽然概念有差异,但是其本质都认为跨国公司FDI在区位选择上具有显著的趋同性。对此,2000年初期以及之前的研究大多从集聚效应的角度进行解释,认为区位选择趋同的主要目的是获得集聚所带来的网络溢出效应(Shaver et al.,1997)。随着新组织制度主义的兴起,以及模仿同形框架的出现,IB学者开始从合法性获取的角度来解释这一问题。例如,Guillen(2002)发现企业在FDI进入区位选择上会模仿那些经历、历史或母国区位与之有关联的企业;Gimeno et al.(2005)利用美国信息技术企业1995年进入其他西方国家数据,发现模仿性进入的存在,并发现市场份额、竞争结构的调节效应。Chang和Park(2005)发现韩国企业在进入中国的区位选择时,更倾向于选择具有更多相同属性企业的东道国区位,例如相同的产业属性、相同的母国属性、相同的母公司属性。Belderbos,Olffen和Zou(2011)以日本跨国公司进入中国为对象,发现跨国公司FDI会模仿那些特定的模板,并且模板在时间上的远近(Recentness)起到调节作用,即那些最近的特定模板更会引发模仿。

在进入模式选择方面,已有研究也同样观察到了进入模式选择上的趋同性(Lu,2002;Xia et al.,2008;Yiu,Makino,2002)。对于进入模式的选择,早期主要从交易成本视角和资源基础理论开展研究,随着新组织制度理论的发展,IB学者开始从制度同形,特别是模仿同形的角度开展研究。Lu(2002)比较了交易成本和制度理论对日本跨国公司进入模式选择的解释,发现相对于交易成本理论,制度理论提供了更优的解释,验证了基于频次、基于特征和基于结果的模仿逻辑。Chan和Makino(2007)以日本跨国公司FDI为样本,分析了外部制度压力和内部制度压力对所有权选择的影响,发现FDI更倾向于模仿在东道国其他跨国公司的选择,更倾向于模仿本公司其他分支机构在该东道国的选择。Xia,Tan和Tan(2008)从“烟花效应”的角度,分析了在中国的跨国公司分支机构所采取进入模式的转变,认为模仿机制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具体表现为模仿同一母国的同行业企业,模仿东道国的同一产业企业。(www.xing528.com)

新组织制度理论的制度同形框架为跨国公司FDI进入决策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推动了FDI决策研究的发展,但是在研究取向上依然存在有待系统解决的三个问题。

一是把跨国公司所面临的复杂制度环境简化为双元制度,忽视了制度内容的多重性(Cantwell et al.,2010;Kostova et al.,2008;Meyer,Peng,2016;Regn é r,Edman,2014;Saka-Helmhout et al.,2016)。自从Kostova和Zaheer(1999)提出了MNE所面临的复杂制度理论之后以及制度二元性(Institutional duality),IB学者重点关注了来自母国和东道国的制度压力,推动了跨国公司复杂制度研究的深入。但是具体分析母国和东道国制度的时候,往往把制度复杂性简化为不确定性,认为模仿来的制度自然可以获得合法性。而事实上,这种简化忽略了Kostova和Zaheer(1999)所提出的跨国公司复杂制度环境的多领域性,即不同类型的制度裁判都会有自身的合法性标准,即制度在内容上的差异性。复杂制度的多领域性往往都会带来制度之间的冲突(Seo和Creed,2002),使得主导性制度难以形成,也就没有符合所有合法性标准的可供模仿的模板;模仿也就难以保证跨国公司FDI同时获得来自各方的合法性认可(Saka-Helmhout et al.,2016,Newenham-Kahindi和Stevens,2017)。对复杂制度环境的简单化处理,自然也就忽视了Kostova和Zaheer(1999)所提出的跨国公司合法性获取的复杂性。因此,Kostova,Roth和Dacin(2008)在跨国公司复杂制度理论提出十年之后,提出新组织制度理论与IB理论的融合,必须充分认识到“跨国公司嵌入在多重的、碎片化的、缺乏有效定义的,以及持续演化的制度系统之中;这一制度系统存在不同的层次,每一层次各有其特殊性的制度机制和差异化的组织行为决定性”。

二是关注了跨国公司FDI进入决策的趋同,而较少关注FDI进入决策的趋异,以及趋同与趋异之间的平衡问题。基于模仿同形的跨国公司FDI进入决策研究都强调了FDI决策的趋同性,这反映了早期新组织制度理论所强调的制度决定观(Scott,2005)。如果我们把跨国公司所面临的制度环境视为“多重的、碎片化的、演进的”制度系统的话,如果我们充分考虑跨国公司主体性(agent)的话,那么“跨国公司与制度环境之间的关系就是动态的、离散的、象征性的和主体能动性的”(Kostova et al.,2008,p1001)。因此,复杂制度环境下,跨国公司FDI的决策并非简单地趋同,同时也存在制度创业(Newenham-Kahindi,Stevens,2018),存在制度环境下的差异化响应(Oliver,1991)。跨国公司已经不再仅仅是适应制度压力和制度需求/期望,而是赋予这些外在制度以意义,适应这些制度、激活这些制度并与之共舞,实现趋同与趋异之间的平衡,即最优差异性(Optimal distinctiveness)(Deephouse,1999)。

三是关注了FDI进入决策,而较少关注FDI后成长问题。诚然,FDI决策,特别是区位选择以及进入模式选择是两大重要的结构性决策,为之后的FDI后成长提供了前提条件。但是我们并不能认为FDI进入决策完成之后,就可以在东道国自然实现成长。FDI后成长并非完全受制于之前的结构化决策,而是一个与制度环境互动的过程,值得我们做更进一步分析,而FDI后成长远远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Shaner,Maznevski,2011)。例如,Puck,Holtbrügge和Mohr(2009)就发现进入中国的跨国公司FDI经历了从合资为主导到独资为主导的演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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