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水是可再生的,而且地球上2/3 的面积覆盖着水,但人类可利用的水资源量有限,相对于人类不断增长的需求,水资源具有稀缺性。由于水资源的稀缺性,水是一种经济物。
水资源稀缺性以水资源的边际使用者成本反映。边际使用者成本是指用某种方式利用一单位某一稀缺自然资源时所放弃的以其他方式利用同一种自然资源可能获取的最大纯收益。边际使用者成本根据使用自然资源的机会成本确定(章铮,1996)。使用者成本存在有两个前提:
(1)自然资源必须具有物质意义上的稀缺性。稀缺性可以分成两类:经济稀缺性和物质稀缺性。假如自然资源绝对数量并不少,可以满足人类相当长时期的需要,但由于获取自然资源需要投入生产成本,而且在投入某一数量单位生产成本条件下可以获取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供不应求的,这种情况下的稀缺性就称为经济稀缺性。假如自然资源的绝对数量短缺,不足以满足人类相当长时期的需要,这种情况下的稀缺性就称为物质稀缺性。经济稀缺性可以通过开采成本更高的同一自然资源得到解决,因而与使用者成本无关。与使用者成本有关的只是物质稀缺性。在实际生活中,经济稀缺性和物质稀缺性的划分是相对的。以缺水区的水资源为例,不论投入多少生产成本,缺水区自身的水资源绝对数量都不足以满足人类的需要,因而当地的水资源具有严格意义上的物质稀缺性。但是,如果进行跨流域调水、雨水利用、污水利用和海水利用等其他手段增加缺水区水资源量,水资源只具有经济稀缺性,只是增加水资源总量所需要的投入相当高而已。因此,除了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外,通常认为那些替代成本比较昂贵的自然资源也具有使用者成本。(www.xing528.com)
(2)对自然资源的使用必须存在着多种选择或多种机会。一般来说,不可再生资源的价格中包括了正值的边际使用者成本;而只要其收获数量等于或小于其生长量,可再生资源的边际使用者成本就等于零。但由于过量收获和环境污染,一些可再生资源的供给无法满足对其的需求,从而面临着与不可再生资源类似的资源耗竭和资源跨时期配置问题,它们同样具有稀缺性,因此其边际机会成本中包括边际使用者成本。对于水资源,由于其地域分布的不均匀性和利用的多目标,其边际使用者成本的确定较困难。在水资源较丰富的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边际使用者成本为零;在水资源较稀缺的地区,水资源可能存在物质稀缺,边际使用者成本存在,而且工农业及其他利用之间的边际使用者成本不同,应合理区分各种不同利用之间的变化范围,对不同数量的水资源确定不同的使用者成本。因此,边际使用者成本主要是对于水资源量而言。在存在水市场的情况下,水资源稀缺性可以根据水权的交易价格确定,永久的水权交易反映了水资源的长期价值,而短期交易反映了其现行的价值(沈大军,梁瑞驹,王浩,杨小柳,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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