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针对平台经济的政策措施:优化市场准入

针对平台经济的政策措施:优化市场准入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意见》提出了优化完善市场准入条件,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鼓励发展平台经济新业态,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点;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夯实新业态成长基础;切实保护平台经济参与者合法权益,强化平台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等五个方面政策措施。

针对平台经济的政策措施:优化市场准入

平台经济作为经济新业态的典型代表,自出现以来,对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方面都产生了全方位的影响,政府部门也高度重视,在很多政策文件中都重点提出,加以关注。

(一)国家层面

在国家层面,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平台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出台了多个文件进行鼓励扶持其发展。

如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度明确提出:“当前我国发展正处于这样一个关键时期,必须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发展新经济。”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要“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中提出“新就业形态迅速发展对完善就业政策提出了新要求。以新一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为支撑,加强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等创新发展。改进新兴业态准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支持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从业者与新兴业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要依法为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发改高技〔2017〕1245号),指出“分享经济在现阶段主要表现为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分散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的新型经济形态”。

《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提出,结合“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和军民融合发展等重大举措,有效促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坚持创新为本、高端引领,改革先行、精准施策,人才优先、主体联动,市场主导、资源聚合,价值创造、共享发展。

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壮大数字经济。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成长。加快在各行业各领域推进‘互联网+’”。

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更大激发市场活力,聚焦平台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意见》提出了优化完善市场准入条件,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鼓励发展平台经济新业态,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点;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夯实新业态成长基础;切实保护平台经济参与者合法权益,强化平台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等五个方面政策措施。

除此以外,还有一系列促进措施,如《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

(二)地方层面

除了国家层面的相关政策措施以外,相关地方如上海市、江苏省、湖北省等地也积极出台文件措施,规范促进平台经济的发展。 (www.xing528.com)

如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上海加快推动平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商市场〔2014〕316号)指出,平台经济是基于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以多元化需求为核心,全面整合产业链、融合价值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提出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保障措施:建立平台经济联合推进机制、健全各类平台运营的规则和标准、认定一批平台示范和培育项目、加强平台统计监测和行业组织建设、加大平台经济发展政策扶持力度。

江苏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快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5〕40号)规定,平台经济是基于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型经济形态。提出壮大网络销售服务平台、提升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网络服务平台、融合发展物流专业服务平台、培育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细分服务平台、构建信息资讯服务平台、打造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发展线上线下结合、跨界业务融合平台模式。并且提出支持平台企业做大做强、建设平台经济集聚区、创建平台经济示范城市。要求聚合平台经济发展要素,营造平台经济发展环境。

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快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5〕44号)提出,互联网平台经济是基于互联网进行资源分配、生产和消费的网络化经济形态。大力发展互联网平台经济,对于促进我省产业持续创新、引领新兴经济增长和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计划用5年时间,打造10家以上营业收入超500亿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除此之外,农产品卖不出去,还将享受预警救助。到2020年,我省将拥有超1000亿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平台交易额进入国内同类型平台前三位的企业平台数达15家以上。除此之外,推动电子商务向乡镇和农村延伸,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同城配送业务;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供销社、邮政、快递以及大型龙头流通企业,建设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支持建立大型农产品销售综合服务平台,加大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实现农产品网上购销常态化,建立完善农产品“卖难”预警救助机制。

(三)行业层面

当然,除了大的宏观层面针对平台经济的政策以外,国家还具体针对平台经济涉及的主要行业,如移动出行、快递业等行业出台或者即将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以补齐治理短板。

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网约车用量较大的北京市针对其具体存在的问题,在2016年12月21日出台《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京人京车”等准入条件并给予各大网约车平台5个月的过渡期[4]。这意味着2017年5月21日北京网约车新政就将正式落地实施。实施细则在人员、车辆等方面都进行了规定。人员方面,网约车驾驶员须为本市户籍、取得本市核发的驾驶证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申请之日前1年内驾驶机动车未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出租汽车严重违法信息库。车辆方面,经由本市公安部门年检合格,已购买营业性车辆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具备本市车辆号牌的5座三厢小客车或7座乘用车。2019年5月《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布,该管理办法是交通部加快推进网约车等新业态存量用户,将资金纳入规范管理。该管理办法对网约车、共享汽车和共享单车等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也充分考虑了资金管理过程中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比如要求运营企业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存管用户资金,与存管银行、合作银行和支付服务机构签订资金存管、支付服务协议,同时,为提高用户资金的退款效率,要与存管银行、合作银行实现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这些前期准备工作都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花一定的时间。为确保各项政策顺利实施,《管理办法》提出对发布之日前收取的用户资金纳入管理设定6个月的过渡期,时间延长至2019年11月30日。

我国快递行业发展迅猛。目前,我国快递从业者超过200万人[5],快递业市场规模庞大,毛细血管遍及城乡。但与电子商务发展状况相似,快递业客观上存在着管理规范滞后的情况。现实中,因快递延误、丢失、损毁导致的纠纷时有发生;由于众包模式缺陷,承包商临阵脱逃、快递堆积如山的新闻屡见报端;收寄实名制难以得到有效落实,个人信息泄露成为集体焦虑……在粗放发展的背景下,快递业确实存在着不少治理短板。高速发展的现代物流业,呼唤更精细的现代治理,而法治无疑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2017年7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6]。根据相关规定,“收寄快件未查验寄件人身份并登记身份信息,或者发现寄件人提供身份信息不实仍予收寄”,快递公司就要遭罚。意见稿体现了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意见稿中关注了三大焦点:快递车辆能否进居民小区、信息保护与实名制怎样兼顾、消费者索赔难问题能否破解。另外,意见稿的最大亮点是关于发展保障的第二章节,“其中反映出国家开始从立法的高度为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从国家立法的高度为一个行业提供保障,这是比较少见的。比如,其中规定将快递行业的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的发展规划,土地规划都要考虑到快递行业的用地需求,其中很多条款都很重要”。

2018年,可谓是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监管历程中具有标志意义的年份。针对移动出行行业的网约车和共享单车、网络共享内容等领域集中暴露出现的问题,政府把对这些领域的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分别在网约车、在线外卖、互联网医疗、网络内容等领域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如网约车领域,在2018年6月,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9月出台了《关于开展网约车平台公司和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在线外卖领域,2018年1月,国家安全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互联网医疗领域,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7月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网络内容领域,2018年2月网信办出台了《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共享经济和平台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进一步完善,监管框架进一步建立,合规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我国平台经济的进一步规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简要评述

平台经济的出现及蓬勃发展正在重构人们工作、交往、价值创造和分配的方式,对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各方面都影响深远。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其影响将更加显性化、广泛化。各级政府及行业在面对其发展时,秉持着一种包容审慎的态度,一方面出台政策规范其发展,另一方面出台措施促进其发展。这是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做法,也是有利于平台经济发展带动就业的做法。在出台的政策中,有国家层面的、地方层面的,甚至某一行业领域的都有所涉及。这就从政府层面释放出一种信号,即将新生事物的发展的规律大部分还给市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政府起着更好地组织领导经济发展的作用。这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的定位是相符合的,与党的十九大精神中“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党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是一致的。

尽管政府将新生事物的发展规律大部分还给市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政府只是起到“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但是要掌握市场规律的变化需要时间,从发现问题、调研问题、制定出台积极的措施,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有时候我们在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的时候感觉到力不从心、时间滞后性的存在。如本书中针对平台经济的发展,从国家层面、地方层面、行业层面都出台了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但在实际平台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我们仍然感到在政策监管、法律法规、监测体系、责任界定等诸多方面的难点问题,涉及政府、平台、从业者、消费者等各个方面权责关系确定困难的问题,这是平台经济这一新生事物发展的必经阶段,当然也是对政府监管提出的挑战。需要政府、研究机构以及业内企业的共同努力,共同探索,共同促进更有利于平台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