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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研究:回顾与展望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4年,法国产业经济研究所、政策研究中心联合主办“双边市场经济学”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平台经济的一般理论初具雏形。2014年6月,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平台经济研究院成立,研究院由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批准设立,性质是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是非盈利社会公益性组织,主要承担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宣传推广的新型智库功能。

平台经济研究:回顾与展望

平台经济催生于互联网技术,创造了新的商业模式,改变着人类的思维方式,它是时代的产物,正在一点点渗透进商业与生活。平台经济理论的形成与发展也具有一定的时代阶段性,通过对其研究分析,政府、社会、企业、个人等能更好地调整以迎接平台经济新时代

(一)平台经济的理论形成及发展

1.平台经济的理论形成

平台经济,是一种新兴的事物。关于它的研究,也是一个新兴的研究方向。对于平台经济的研究始于21世纪初,学术界认为它的范畴较广,涵盖了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信息经济学以及交易成本理论等,属于一种前沿的理论范畴。它是基于某一种意义进行的具体分析,对传统的经济理论进行了颠覆与改革、优化与升级。时至今日,对于平台经济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仍然是国内外专家学者关注的热点和前沿领域

国外对平台经济的研究始于21世纪初,当时由于一连串发生在美国、欧洲和澳洲的国际银行卡网络反垄断案件,而出现了一场理论和实证的争论,争论的关键点在于几位学者认为银行卡所依附的产业具有平台以及预支相关的双边市场的特性,对于这个产业,传统的反垄断政策不该强加于它。不久,学者们注意到在媒体产业和计算机操作系统等产业中也存在这种特殊性(Katz,2001;Rochet and Tirole,2002;Wright,2004;Roson,2004)。

2004年,法国产业经济研究所、政策研究中心联合主办“双边市场经济学”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平台经济的一般理论初具雏形。罗切特和蒂罗尔(Rochet and Tirole,2003)、阿姆斯特朗(Asmstron,2004)、凯劳德和于连(Caillaud and Jullien,2003)等都为平台经济研究的开创性工作做出了贡献,哈佛大学安德烈(Andrei Hagiu,2003)等人也为平台经济研究做出了颇多建树,使得该理论雏形不断趋向成熟[1]

国内关于平台经济的研究起步于2006年前后,一批学者在国外研究的基础之上,结合我国平台经济发展的特点,对我国的平台经济的发展模式做了初步的分析。“平台经济学”的概念是徐晋、张祥建2006年在原有双边市场理论的基础上,参考并吸收了国外大量文献的基础上提出的,初步勾勒出我国平台经济学的体系框架。后来,针对学界过于注重平台产业的发展表象,对平台经济的解析多少显得有些局部化和片面化的缺点,徐晋在2013年针对上述问题,重新梳理了平台经济理论,提出平台生态、母子平台、平台演化以及平台组织和平台心理等崭新的观点和理论。此外,陈威如、余卓轩(2013)[2]重点就平台经济实践领域,指导企业如何构建“平台生态圈”,提出了平台经济发展的机制设计、创新思路、成长法则、竞争策略以及危机应对等五方面内容。

2.平台经济的定义及特征

(1)平台经济的定义

由于平台经济正处于快速成长期,平台的类型不断增加,平台的功能不断丰富完善,但远远没有达到定型化的程度,理论界和实践界关于其定义也还处于探索阶段,迄今为止没有形成权威的、统一性的一个概念定义。

百度百科上对平台经济的定义为:一种虚拟或真实的交易场所,平台本身不生产产品,但可以促成双方或多方供求之间的交易,收取恰当的费用或赚取差价而获得收益。其特征有集聚辐射性、专业独特性、开放拓展性、共享共赢性、快速成长性。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上海加快推动平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商市场〔2014〕316号)指出,平台经济是基于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以多元化需求为核心,全面整合产业链、融合价值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

江苏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快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5〕40号)规定,平台经济是基于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型经济形态。

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快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5〕44号)提出:互联网平台经济是基于互联网进行资源分配、生产和消费的网络化经济形态。

另外,还有一些专家学者在其文章中对其定义:如叶秀敏(2016)[3]在其文章中写道:“平台经济是以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基于平台向多边主体提供差异化服务,从而整合多主体资源和关系,从而创造价值,使多主体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新型经济。”李凌(2015)[4]指出平台经济是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创新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为构建有效市场提供了路径。

这些对平台经济的定义是关于平台经济显性特征的描述,归纳其有以下共同点:第一,平台经济属于经济新业态中的一种,是信息技术发展深入生产模式的一种创新;第二,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对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在生产、消费领域的体现,并且发挥基础平台性作用;第三,以多元化需求为核心,为交易双方提供虚拟或现实的交易场所,全面整合产业链、融合价值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

虽然平台经济的表现形式是平台型企业的建立,但是平台经济并不能等同于平台型企业。王文珍、李文静(2016)[5]指出平台经济与平台型企业不是一个概念。平台型企业专指搭建并经营互联网平台的企业,而平台经济不仅包括平台型企业,还包括众多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应用型企业和个人。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在经营互联网平台的同时,自身也利用平台开展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业界通常将它们称为互联网生态型公司,如阿里腾讯等。

面对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专门针对平台经济的研究部门也纷纷建立。2014年6月,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平台经济研究院成立,研究院由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批准设立,性质是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是非盈利社会公益性组织,主要承担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宣传推广的新型智库功能。该研究院是国内首家专业研究科创中心和自贸区联动融合战略和政策举措的法人机构,也是研究上海自贸区和科创中心人才“双创”和“四新”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创新的专业新型智库,是张江科学城的官方研究平台。定位在研究上海自贸区和科创中心两大国家战略的新思路、新规划、新举措、新经济、新政策、新模式、新业态,旨在成为创新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立交桥,第三方高端服务平台,成为立足浦东、服务上海、面向全国的最接地气的全产业链创新经济和国际人才高峰“第一智库”[6]。另外,一些专注于平台经济、分享经济发展的企业,如腾讯、阿里巴巴、滴滴出行等企业都建立了自己的研究机构,以更好地研究市场,适应市场的需求。如2007年4月依托阿里巴巴集团海量数据、深耕小企业前沿案例、集结全球商业智慧,以开放、合作、共建、共创的方式打造了具有影响力的新商业知识平台——阿里研究院,自成立以来,阿里研究院聚焦电子商务生态、产业升级、宏观经济等研究领域,共同推出aSPI-core、aSPI、aEDI、aCCI、aBAI及数据地图等多个创新性数据产品、大量优秀信息经济领域研究报告,以及数千个经典小企业案例。2007年10月15日,第一家由国内互联网企业自主建立的研究机构腾讯研究院成立,自成立以来,腾讯研究院依托腾讯公司多元的产品、丰富的案例和海量的数据,围绕产业发展的焦点问题,通过开放合作的研究平台,汇集各界智慧,共同推动互联网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滴滴研究院是在2016年4月13日由机器学习研究院升级而来,研究方向包括: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人工智能、数据挖掘、最优化理论、分布式计算等,致力于通过机器学习理论和方法,最大化利用交通运力,缓解城市拥堵,为每一位用户设计最贴心、最智能的出行方案。这些企业的研究机构也在平台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平台经济的特征

平台经济的特征也是广大学者关注的一个方面。由于互联网平台是平台经济的一个重要载体,因此互联网平台的特征决定了平台经济的特征。

如李凌(2015)[7]就细数了互联网平台的几大特征:①互联网作为一种技术媒介将相互依存或者有此希望的个体联系起来;②无处不在,并且具有压缩或扩大世界的能力;③消除时间的局限,能够压缩或延展时间;④可以作为渠道进行信息产品的销售和传播;⑤具备无限的虚拟容量;⑥降低了信息不对称;⑦降低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交易成本;⑧以其标准化而具备低成本特征及开放性;⑨具备网络外部性,从而具有收益递增特性;⑩通过一种创造性的破坏深刻影响企业的协调、商务、社团、内容和沟通等各种商业活动,使大量新的商业模式创新成为可能。

在互联网平台的特征基础上,很多学者归纳了平台经济的特征。如王文珍、李文静(2016)[8]指出平台经济的特征包括:更具开放性(互联网平台具有天然的网络外部性,平台规模越大,用户数量越众,使用频率越高,成员互益越多),更具兼容性(在互联网媒介作用下,不同功能、不同层级的平台彼此间不仅不排斥,反而更多地相互配合,通过共通,开展互补,实现共赢),更具产业融合性(互联网平台消除了时空障碍,将过去的产业链合作演变为价值链协作),更具市场灵活性(生产企业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生产经营活动,甚至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定制个性化产品或者实行动态的价格调整机制)。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网规研究中心主任阿拉木斯(2015)[9]指出,平台经济这种全新的服务模式具有九大特点,即消费者体验被重视、可视化的结果、娱乐化、图表化、群众参与、自动生成、常翻常新、个性化服务、免费服务。曹卓琼(2015)[10]认为双边或多边平台结构、交叉网络外部性、双边依存性、长尾经济性、不对称定价、平台协同性、平台多属行为等是平台经济的特征。温孝卿、张健(2015)[11]认为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平台经济具有以下特征:网络外部性(包括平台商的规模越大,为商户提供的增值服务就越多和消费用户的期望效应也越多两个方面)、价格结构的非对称性(平台企业对消费者和商家用不同的价格来调节规模及结构)、多重归属的竞争性(平台商户提供多功能个性化的服务,为参与竞争,各自定价水平差异不大,转换成本较低)。(www.xing528.com)

国外专家学者会针对平台经济的某一个特征进行深入分析,如凯劳德和于连(Caillaud and Jullien,2003)平台的供求双方只要一方消失,另一方的需求也会随之消失的特征进行分析,认为努力聚集双边用户,为市场一方进行补贴、提供利益能够很好应对这一特征。

平台市场中的平台竞争性是另一个研究重点。同一平台主体之间的内部竞争、外部竞争,不同类型平台之间的竞争等,否则,平台的竞争会导致平台的最终目标与社会福利最大化之间发生矛盾(Hagia,2004)。平台竞争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平台服务的差异化。卡尔沃汀和罗森(Chakravorti and Roson,2004)的研究发现,当平台的客户有差异化时,定价机制能够对使用价值发生影响。

平台市场中影响价格的因素也是许多学者研究的重点。罗切特和蒂罗尔和(Rochet and Tirole,2003)对不存在注册费用,只存在交易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平台双边制定的价格均会与平台双边的需求价格弹性直接成比例。另外,还有一些学者通过静态定价模型对比得出相关结论。

(二)平台经济发展在就业领域的影响

新就业形态呈现出与正规就业、传统灵活就业不同的特点,并对现有经济社会运行以及经济主体行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当然,这个影响有正面的积极作用,也有严峻挑战。

1.积极作用

张成刚(2016)[12]主要从正面作用分析新就业形态带来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新就业形态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工作岗位。比如,国内电商平台发展直接带动和衍生出来的各类新就业岗位。二是新就业形态发展增加了弱势群体的就业机会。如年老的工人、女性等以独立合同工的身份返回到传统产业中。三是新就业形态的发展可以帮助破除阶层固化,促进社会阶层流动。新就业形态创生出一批通过分享经验、技术、资源和服务的就业者,使其获得可以与正规就业相当,甚至更高的收入。四是新就业形态有利于激发劳动者技能发展。新就业形态从本质上看,能够使就业者更好地利用其技能和天赋。五是新就业形态发展创造了非正规就业正规化的机会。分享经济平台上可以帮助诸如家政、送货、“黑车”等非正规就业转变为更为正规的经济部门。六是新就业形态发展在缓解劳资矛盾的同时可能增加个体所面临的市场风险。

2.严峻挑战

平台经济在我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尚且属于新生事物,平台经济引发的规则重构在全球范围内正处于起步阶段,给世界各国带来了各种挑战,世界各国都处于摸索阶段。具体到就业领域,平台经济的发展带来的挑战如下:

工作的随机性大,就业的稳定性较差。一方面,平台为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奖励补贴规则多变,从业人员缺乏稳定的收入预期,职业归属感和安全感较差,流动性较大。另一方面,受平台激烈竞争而频繁发生的兼并重组以及破产等直接导致平台用工呈现明显的临时性和不稳定性,极易引发劳动争议纠纷。

从业人员职业缺乏可持续性。由于平台经济本身发展尚不成熟,大量平台本身生存周期很短或者项目内容转换频繁,一些研究将平台就业从业者看作从产业工人转变为平台经济下的“不稳定生产者”。

劳动者社会保障面临诸多困扰。大量从业者缺乏基本社会保障,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热情不高,参保险种偏少(陈云,2016)[13]

职业呈碎片化趋势,工作与生活界限模糊。伦敦城市大学商学院组织行为学教授斯派瑟(Andre Spicer)也指出,许多企业醉心推动员工的工作生活平衡,但这似乎不切实际。当代工作形态的现实是,工作与生活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

平台经济发展降低了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平台型企业“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现实状况必然伴随着劳动关系快速地建立、变更、终止或解除,极易引发劳动争议甚至群体性事件(王文珍、李文静,2016)[14]

另外,平台经济的战略价值、政府治理的转变、新兴业态的冲击与传统服务行业模式创新、共享经济企业商业模式、共享服务与传统服务的替代、非盈利性共享与盈利性共享的区别和联系、共享经济的社会成本评估等内容也是国内外学者关注的重点。

(三)综述评论

本部分主要从文献综述的角度对平台经济进行审视。主要归纳总结平台经济的理论形成、定义及特征,以及平台经济在就业领域方面的积极作用和严峻挑战。通过对平台经济产生、发展过程的综述,有一些简单的想法,整理如下:

第一,平台经济的出现发展是历史进程中的必然,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其定义、特征愈加显性化,自然吸引了更多的学者去讨论和研究。平台经济发展到第三阶段,产生了新的就业形态,对就业领域有着广泛的影响,当然这其中有积极的正面作用,也有严峻的挑战,这都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必经之路。各国政府面对这一新兴事物,在持宽容乐观态度的同时,出台政策促进其发展。在出台的政策中,有国家层面的、地方层面的,甚至某一行业领域的都有所涉及。这就从政府层面释放出一种信号,即将新生事物发展的规律大部分还给市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政府起着组织领导经济发展的作用。这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的定位是相符合的。

第二,国外对于平台经济的研究早于我国,但是这种早也是一种相对的,他们开始研究也是由于出现了平台经济发展过程中案例纠纷需要解决,可以说其对于平台经济的研究和问题解决的可供援用和借鉴的经验也很有限,在面对解决这一问题上,我国大有可为。

第三,随着互联网的进步和发展,平台经济也在动态更新发展,政府、平台、从业者也都会趋利避害,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角色去扮演,但在某些方面,如权责划分、身份确定等方面,如果市场解决不了的话,就需要政府作为治理主体帮助其实现变化,这也就是广大学者在此分析现状、发现问题、提出挑战的意义所在,也正是本书研究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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