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可以选择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但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在成本模式下,什么都没改变。只是名字由“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产生的租金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计提的折旧或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例2】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自2019年1月1日起,甲公司将一闲置办公楼出租给某单位,租期4年,每年年末收取租金600万元,增值税60万元。该办公楼原价为12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4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至2018年12月31日已使用10年,累计折旧3000万元。2019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9876.54万元。2019年12月31日,由于房价持续下跌,甲公司在对该办公楼进行减值测试时,发现其可收回金额为86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
(1)编制2019年1月1日对外出租的会计分录;
(2)编制2019年12月31日有关会计分录;
(3)计算该项业务对2019年利润总额的影响。
【解析】(1)
借:投资性房地产 12000
累计折旧 3000
贷:固定资产 12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3000(www.xing528.com)
(2)
借:银行存款 660
贷:其他业务收入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
2019年折旧额=(12000-3000)÷(40-10)=300(万元)
借:其他业务成本 300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300
2019年12月31日计提减值准备前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12000-3000)-300=8700(万元)
高于可收回金额8600万元,应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10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0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100
(3)对甲公司2019年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600-300-100=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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