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门课的第一章都是十分重要的。对财务会计的理论架构的了解、掌握,将会使我们对以后各章会计核算的学习有据可查,否则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学习习惯不仅会让您觉得学过的知识很容易忘记,也会让您觉得一本书的考点太多,有一种“压力山大”的感觉。简单地说,本章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什么是财务会计”和“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最早源于企业管理的需要。1494年,意大利数学家卢卡的著作《算术、几何、比及比例概要》发表,标志着近代会计的开始。随着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的出现,企业出现了财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即银行等信贷机构、未参与经营管理的股东、政府、潜在投资者等。为满足财务信息外部使用者的需要,会计报表应运而生。1844年,英国《合作股份公司法》明确要求合作股份公司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其后又出现了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而随着20世纪初管理学的出现,传统意义上的会计成了今天的管理会计(或财务管理、公司理财),故财务会计也称对外报告会计,管理会计也称对内报告会计。
财务会计报告目标的界定,对于财务会计的学习至关重要。目前的主要观点是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并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2018.3.29)对财务报告目标的定义是:向现有和潜在投资者、贷款方和其他债权人提供有关报告主体的财务信息,以利于其做出向主体提供资源相关的决策。由此可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明确了“决策有用观”的财务报告目标定义。
也就是说:财务会计的服务对象是企业外部财务信息使用者,企业应努力提供高质量的财务信息以供其用于决策分析。
在决策有用观下,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
(1)应当如实反映企业所拥有或者控制的经济资源、对经济资源的要求权,以及经济资源及其要求权的变化情况;
(2)如实反映企业的各项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的金额及其变动情况;
(3)如实反映企业各项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等所形成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情况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现在或者潜在的投资者正确、合理地评价企业的资产质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营运效率等,有助于投资者根据相关会计信息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有助于投资者评估与投资有关的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等。由于投资者是企业资本的主要提供者,如果财务报告能够满足这一群体的会计信息需求,一般认为也就可以满足其他使用者的大部分信息需求。
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反映了企业几乎所有的财务信息。资产负债表反映了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即资产、负债、净资产的状况。利润表反映了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及利润信息。
这两张报表在多数情况下并无矛盾。但是,在某些特别情况下,矛盾就产生了。
比如:存货的发出计价方法原来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可以选择,在物价变动的情况下,不同的方法使两张报表上分别反映着不同的“营业成本”和“存货余额”。那么,在这种矛盾的情况下,我们应该使用哪张报表才更加客观可靠呢?为何现行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再如:企业因本年度经营亏损,将享受在未来5年内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税收优惠。本年度的亏损将给企业带来亏损额25%的经济利益流入,是否应该确认为一项资产呢?(www.xing528.com)
之所以要以资产负债观为主,可能是因为利润表存在以下不足及其他原因:
(1)企业竞争越来越激烈,静态的资产负债表信息比动态的利润表信息更有利于对未来的预测及现有财务状况的分析;
(2)利润表的收入、利润财务信息受企业发展战略的影响;
(3)利润表的收入、利润财务信息受宏观经济、产业经济波动的影响;
(4)利润表的收入、利润财务信息受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
(5)股东追求的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股东财富最大化。
资产负债观在会计核算上的主要体现有:
(1)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当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时,意味着该项资产能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也发生了减少,从而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上资产按可收回金额(可变现净值)反映。
(2)存货发出计价取消后进先出法:在物价变动的情况下,采用后进先出法对存货发出进行计价的影响是——利润表上的营业成本更为可靠,但由于反映的是最初取得的存货成本,远离存货的最近成本,资产负债表上的存货变得不那么可靠,尤其是在持续通货膨胀的情况下,会严重歪曲存货的实际价值,故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3)收入的确认与计量:在新的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采用“控制权转移”模型,即企业(因履约)发生了商品控制权转移的同时取得了收款权利才确认收入,这也体现了资产负债观。企业失去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从计量的角度来看,应付客户对价(客户忠诚度计划等)也不是企业的销售费用,而应确认为负债,进行价格分摊。
(4)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企业因本年度经营亏损,将享受在未来5年内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税收优惠。本年度的亏损将给企业带来亏损额25%的经济利益流入,那么它符合资产的定义,应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期末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假设是增值),那么企业也同时产生了未来的纳税义务,应确认为负债,即递延所得税负债。
(5)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净额法核算:我国财政部于2017年5月印发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准则第八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新准则增加了净额法的核算。在总额法下,未摊完的递延收益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为负债项目“递延收益”,而我们都知道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主要特征,故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负债不符合资产负债观。不过,新准则并未取消总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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