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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提高监督标准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再次,应在统一人力资源市场行政许可的基础上,强化人社部门市场监管职能,逐步建立政府、机构、社会三者各司其职,有效联动的人力资源服务业监管体系。除此之外,吉林省应建立公平公正的监督标准。

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提高监督标准

1.设立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

吉林省政府监管部门要健全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各类人力资源交流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逐步形成长效机制。首先,应在明确政府人力资源服务市场规范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建立综合性、规范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联动机制,既发挥市场自主反馈机制的作用,又要发挥第三方监督评价的优势。其次,应把握新一届政府将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契机,按照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责任要求,研究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实施办法。再次,应在统一人力资源市场行政许可的基础上,强化人社部门市场监管职能,逐步建立政府、机构、社会三者各司其职,有效联动的人力资源服务业监管体系。最后,应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设的过程监督机制,不仅要重点监督事前方案设计、政策议程的质量,还要严格把关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发展的动态变化,及时修正出现的误差,更应善于总结分析阶段性成果,做好承前启后工作。

2.完善监督程序与监督标准

良好且公正的监督依赖于规范的监督程序和科学的监督标准。因此,吉林省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部门应通过多种有效手段,如:信息跟踪、市场巡查等,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对已认证的品牌服务机构定期进行复查,把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行动作为日常工作的组织部分,常规性推展,通过打击非法中介,综合采取信用记录、警示告诫、公开曝光、行政处罚、行业禁入等措施,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从而建立起符合吉林省人力资源市场实际运行情况的监督程序。除此之外,吉林省应建立公平公正的监督标准。不仅要建立一套保证人力资源服务市场规范运行的奖惩标准,打击破坏市场规则以及违法的市场行为,也要制定一套监督政府执法行为的标准,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运行环境。政府通过强化市场监管,遵循法定的监督程序,依照科学的监督标准,从而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市场运营秩序,建立公平竞争、依法运营、诚信经营的良好环境,引导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公平竞争、诚信服务、自我约束、健康发展。(www.xing528.com)

3.加大对监管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监管绩效

针对人力资源服务监管中存在的监管队伍人员素质不高、数量有限、构成复杂等问题,要以提升监管绩效为目标,加大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只有构建形成一支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监管队伍,才能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才能提升监管绩效,最终为人力资源服务体系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强化绩效观念。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提升监管人员的能力素质,首先需要改变其落后陈旧的观念。绩效管理与其说是一种管理技术手段,还不如说是一种绩效观念,即利用一系列的技术手段,提升管理绩效。事实上,绩效管理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很大程度上不在于工具、方法应用的不当,而在于观念改变不到位,没有树立真正的绩效观念。因此,要强化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监管者的绩效观念,坚持用最少的监管成本实现最大的监管绩效。二是围绕提升监管绩效,打造高素质的监管队伍。当前,与其他公共部门一样,人力资源服务监管部门同样也面临着“机构简化”“职能调整”“审批权改革”等方面的变革,这些变革大多源自外部环境变化的需要。这种变革压力,最终会以提升监管绩效的要求体现出来。因此,适应改革需求,就必须要围绕提升监管绩效,选优配强监管队伍。三是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机制。科学考核是绩效管理实践的关键一环,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可以有效提高监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可以促使监管人员不断学习提高。考核行为要经常化、制度化,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四是建立适度有效的激励机制。适度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激励监管人员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的有机结合,从而提高监管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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