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体系的快速发展,我国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体的监督管理体系。第一,监督管理方式逐步与国外接轨。对人力资源服务组织的行为活动的监管制度不断出台,相关管理工作逐步完善。按照制度改革要求,将一些行政许可事项变更为后置审批,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例如2014年,北京市政府开始建立更加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准入制度,并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外资比例进一步放宽,最低注册资本金逐渐下调。这些对外资开放的管理举措调整,有助于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人力资源跨国机构,推动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加快与国际接轨。第二,拓展监督依据,对人力资源服务组织的活动与行为进行全面管理。2014年人社部深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构建,在全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展开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工作,确定示范机构,充分发挥诚信机构的引路和带动作用。第三,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新的国家行业标准,目的就是避免因为缺乏整体行业服务标准规范,管理依据缺乏,从而使有些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引起不正当竞争,甚至做出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监管手段的丰富,处罚力度的加强,都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提高发展层次巩固了基础。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吉林省以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等管理制度构成的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并日臻完善,公共服务领域的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正在推进,市场公平竞争、机构分类发展的态势逐步形成。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全省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主线,以“诚信服务树品牌,规范管理促发展”为主题,以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为目标,以政府推动、市场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为基础,积极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行业标准化工作实现突破,包括各主要业态的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提上日程。同时,为加强行业自律和自我管理,吉林省人才服务协会于2002年9月正式在长春挂牌。人才服务协会的成立,强化了吉林省人才服务业的自我约束机制。吉林省政府下发了《吉林省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考核评估试行办法》,明确24 个考核项目,每个项目都包含了具体的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每年年末,由吉林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抽调人员对相关部门工作进行考核、抽查、监督。省政府给予活动效果较好的部门以奖励和工作经费支持[44]。(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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