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服务公司与政府就业服务机构的出现
20 世纪70年代,为了解决大批下乡知识青年返城的就业问题,国家劳动部门开始创立劳动服务公司。劳动服务公司是集体所有制单位,公司职工既可为本公司工作,也可以为其他企业或组织工作,但身份仍是全民企业职工。劳动服务公司实质上是一种就业中介组织,它打破了国家统包统配的就业格局,打破了全民、集体和个人就业的隔离状态,走出了一条全新的就业道路,同时也初步改变了人们的就业观念[2]。同时为了满足人才流动的需求,人才服务公司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也在80年代相继成立起来。沈阳市人才服务公司、全国人才交流咨询中心(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前身)相继于1983年和1984年成立[3],全国各地包括各级工会、妇联等机构也建立起中介组织,提供就业服务,面向各类人才提供服务的类似机构纷纷建立。
吉林省的人力资源服务是在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发展的背景下,从劳动服务企业的出现而开始的。吉林省劳动服务企业在20 世纪70年代末出现,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的精神要求发展起来。1979年,吉林省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开始开办劳动服务公司、劳动服务站,随后又创建了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中心。这时的劳动力流动虽然仍是以劳动部门计划调配为主,但劳动力资源配置已经打破了计划经济的控制,逐步摆脱统包统配的格局。1984年6月,吉林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成立[4],全省各级地方政府开始建设人才市场。尽管彼时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服务功能很弱,服务项目很少,处于发育的起步阶段,但却是人力资源服务为应劳动力供求关系而迈出的崭新一步。
2.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化改革开始出现
改革开放向境外企业打开了国门,大量外资企业进入中国,产生了用人需求,为了满足外资企业雇用本地员工的需求,统一管理分散在外商办事机构的中国员工,1979年北京市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成立。随后北京外航服务公司在1982年成立,上海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于1984年成立,广东省有益国际企业服务有限公司1985年成立。1986年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成立,次年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成立[5]。这些公司的成立,开启了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化运作的大门。(www.xing528.com)
作为内陆省份,相对于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区,这个阶段在吉林省内投资的境外企业并不多,因此针对外资企业服务的人力资源公司并未大规模发展。但是,作为老工业基地,吉林省拥有数量巨大的高级知识与技术人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发展对劳动力产生灵活多样的需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变化,也使得省内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的人员流动需求显现出来。日趋频繁的人才与劳动力的流动,催生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兴起。不仅有政府办的人才与劳动力交流机构,吉林省还允许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办职业介绍的结构。对建立民营性质的职业介绍机构开具了条件,只有通过政府审批,符合条件的民办职业机构才能获得营业许可证。在当时,政府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有多种限制,限定其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行资格认定,以适应职业介绍工作的需要[6]。
图2.1 吉林省国有单位、集体单位及城镇登记失业率(1979—1991)
人力资源服务的出现,为吸纳城镇失业人员、解决返城知识青年就业、推动集体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1979年,吉林省城镇登记失业率为8.8%,1980年这一比率就下降到5.5%,此后逐年下降,1988年降到1.6%。
从图2.1 中可以看到,在1979年广泛发展劳动服务公司开始,至1991年国企改革之前,吉林省集体单位失业人员是不断增加的,与此同时城镇登记失业率却是逐年下降的,并且二者形成“剪刀差”。而与此相对应,这段时期的集体单位职工人数增幅要远远大于国有单位职工人数增幅。这从侧面说明,集体单位,特别是劳动服务公司在当时吸纳了大量累计的失业人员及新增劳动力,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就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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