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易地搬迁扶贫工作的完成离不开各项社会政策的支持。社区易地搬迁扶贫是一个与人口迁移、个人进步、区域发展相统一的动态发展过程。社区易地搬迁扶贫工作的完成及效果巩固离不开政府所提供的政策支持及基础设施建设。
社会工作者是搬迁居民与政府之间的桥梁,既承担着政策实施者的角色,也扮演着政策建议者与推动者的角色。在社区易地搬迁扶贫过程中,社会工作者需要有意识地收集和反馈居民、企业、社会组织各方的诉求。一方面,他们会主动地向社会工作者提出自身诉求,但因为其中众多诉求仅凭社会工作者的力量是无法解决的,所以社会工作者便能充当沟通的桥梁,将各方合理诉求传达至政府有关部门。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在社区易地搬迁扶贫过程中也承担着服务提供者与评估者的角色,对搬迁社区各方面的问题与需求有着全局性认识和直观了解。
社会工作者应比社区居民自身更加了解社区搬迁和发展过程中需要政策支持的地方。因此,社会工作者必须保持敏锐的政策意识,在日常服务与评估过程中善于总结,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政府相关部门。另外在政策制定环节,社会工作者不仅要积极反馈搬迁社区的情况,发挥建言献策的作用,还需要积极推动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发挥政策推动者的作用。社会工作者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反馈居民的合理诉求,推动相关政策的出台;同时也需要对已有政策实际的实施情况予以关注。具体而言,社区易地搬迁扶贫工作的推进、完成及巩固往往离不开补偿性及发展性政策的支持,也离不开与社区搬迁、发展相配套的基础设施的建设。
补偿性政策是指对居民在易地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各方面损失进行补偿的政策。社区易地搬迁扶贫是一个将贫困群体从自然资源极其匮乏、地理位置极其闭塞的区域搬迁至发展条件相对优越的区域,促进其整体发展以解决整体性贫困的精准扶贫方式。在社区易地搬迁扶贫整体过程中,我们所面临的第一步便是如何完成社区搬迁,唯有搬迁的顺利完成,才能进而谋求搬迁社区的整体发展。但在搬迁过程中,社区居民常常面临失地、失房、失业等问题,会遭受众多损失,针对这些损失进行补偿是政府最为常用也最为有效的方法。为了搬迁的顺利完成,政府常常需要颁布一些相应的补偿性政策。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经常因补偿手段单一、补偿标准不合理等问题而适得其反。社会工作者的介入也为上述两个方面的问题的解决提供助力。
目前,在众多搬迁工作中往往以经济补偿作为单一的补偿方式。这样的做法存在两个方面的弊病:一是单一经济补偿容易导致搬迁工作过度“物化”“货币化”,人们会想方设法获得更多的经济补偿,甚至将“拆迁”看作一夜暴富的捷径与手段;二是,易地搬迁扶贫工作与通常的搬迁工作的一个巨大区别在于,搬迁对后者而言是目标,对前者而言是实现扶贫目标的基础。采取单一经济补偿的方式,容易忽视贫困人口其他方面的合理需求。在社区易地搬迁扶贫工作中,既要保证搬迁前后原有各项优惠、补助政策的有效衔接与转化,又要从搬迁居民实际需求出发,多种补偿方式并举。政府不仅要对居民的财产、人力损失进行经济补偿,还要为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如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保障政策。
补偿标准的制定需要避免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补偿标准过低将无法满足搬迁居民的正常需求,从而有碍搬迁工作的正常推进;二是补偿标准过高容易导致搬迁居民对补偿福利产生依赖;三是如果居民内部在补偿获得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将容易使获补偿较少的居民产生“相对剥夺感”进而影响居民心态及社区关系。因此,在制定补偿标准时,既要保持标准本身的适度,也要兼顾实施结果的相对公平。这一目标的实现有赖于社会工作者从实际情况出发,兼顾搬迁社区整体状况及内部差异性,综合各方因素后合理设定。
发展性政策通常是指消除贫困者的脱贫障碍,拓展其脱贫机会的各项政策。但由于社区易地搬迁扶贫的思路是将个人贫困与社区发展相结合,因此发展性政策或开发性政策在社区易地搬迁扶贫工作中被赋予了更丰富的内涵,由个人层面向社区层面乃至社会层面拓展。发展性政策应当与易地搬迁扶贫的发展思路相结合,即将帮扶个人就业、鼓励居民创业、引入外部企业相结合,这是需要发展性政策发挥作用的环节。
易地搬迁往往导致社区成员丧失耕地,脱离传统农业生产,但贫困成员往往因自身能力等方面的限制而无法适应新劳动力市场的需求,面临就业难的问题。而就业问题又与贫困问题紧密相关,就业问题一日不解决,脱贫目标便一日无法真正实现。要完善就业帮扶与优惠政策,应当从两方面入手:第一,要从就业者个人入手,通过技能培训、减免个人所得税等方式,提高社区居民的就业能力与就业积极性;第二,要从就业岗位入手,鼓励企业吸纳劳动力。(www.xing528.com)
在帮扶社区居民就业的同时,也要积极鼓励社区居民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进行创业。居民自主创业不仅能够促进搬迁社区整体经济的发展,还有利于就业问题的解决。一方面,政府要实施创业帮扶政策,通过创业培训等手段提高社区居民的创业能力与创业积极性;另一方面,政府要为居民创业提供适当的资金支持、技术支持与税收支持等。在鼓励创业方面,社会工作者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创业必须与居民实际能力相挂钩;二是创业内容必须与社区实际条件相契合,从而避免盲目跟风、非理性创业。
虽然社区易地搬迁扶贫过程中我们始终强调对社区成员自助、互助能力与机制的培育,但这一目标的达成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相对漫长的改变过程。因此,社区易地搬迁扶贫工作离不开包括企业、社会组织等在内的外部资源的支持。我们既需要从“社会责任”这一维度出发,呼吁外界力量的支持与帮助,我们也需要通过一切能够为外部企业、社会组织带来实际益处的优惠政策,从而增强其援建动机。
社区易地搬迁扶贫涉及社会生活环境的整体变迁,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健全直接影响着社区的搬迁、发展。社区易地搬迁扶贫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着天然优势:与传统社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相比,搬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如同“在白纸上作图”,不需要将大多资源消耗在拆除、改造等环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们需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兼容性: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与搬迁社区居民实际需求之间的兼容性;二是搬迁社区与迁入地之间的兼容性。具体而言,社区易地搬迁扶贫过程中应当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
住房是搬迁居民的基本生存空间,他们从原有居住地搬出,首先需要面对的问题也是最迫切的问题便是住房。因此,在搬迁之前,第一步需要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其中,搬迁社区以传统居住形式即平房为主,但迁入社区往往以楼房为主。在这一转变过程中,社会工作者需要加强对搬迁居民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引导。
在易地搬迁扶贫地区,健康贫困是最大的难题与挑战之一,健康问题与贫困问题紧紧交织在一起。因此,医疗卫生设施在搬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必须得到重视。
教育是当前社会人群实现向上流动的重要途径,也是阻断经济落后地区贫困代际传续的重要渠道。在社区易地搬迁扶贫过程中,必须重视教育设施建设。一方面,要扩展教育的范围,从幼儿教育开始到高职教育,从学龄儿童教育到成人教育都需要加强。另一方面,要加强教育质量,在教育内容尤其是成人教育内容上要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
现代社会文化设施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越来越受重视。但精神文化需求的满足在社区易地搬迁扶贫中却面临困境:搬迁社区往往贫困程度较高,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相对匮乏;同时,社区易地搬迁扶贫常常以经济发展为目标,而容易忽略搬迁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这就造成了需求与服务的脱节,因此,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必须对文化设施建设予以更多的关注与投入,重视搬迁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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