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80年代产业扶贫概念逐渐在我国出现,产业扶贫的实践在国内不同环境、不同文化、不同基础设施条件的地区不断涌现。因地制宜的特点使得国内各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的模式和途径大相径庭,特别是近年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社会力量加入帮助贫困地区建立扶贫产业的队伍中来之后,产业扶贫模式出现了许多新变化和新形式。回顾学术界现有研究和国内近40年产业扶贫实践,目前我国产业扶贫的模式按照不同的分类依据,主要有以下四种。
依照通过产业扶贫助推贫困农户脱贫的三种不同作用机理,可将产业扶贫实践归纳为三种产业扶贫模式:产业发展带动扶贫模式、瞄准型产业帮扶模式和救济式产业帮扶模式。
第一种,产业发展带动扶贫模式是指通过财政贷款贴息、补贴、奖励及撬动金融资本进入贫困地区,支持地区产业发展,推动一批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从而带动贫困地区居民脱贫的做法。这一模式通过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在贫困区域快速发展,从而实现经济效益扩散,带动周边经济发展,助推区域贫困户增收。第二种,瞄准型产业帮扶模式则直接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活动,即通过对贫困地区农户按照作物面积和畜产品养殖数给予财政补贴。这种直接支持贫困户的方式,体现了精准扶贫的核心思路,即“精准”,通过直接增强贫困户的经济资本为其赋予市场参与能力。第三种,救济式产业帮扶模式主要是政府将用于扶持贫困户的资金帮助其投入合作社或者产业、企业中,使得贫困户能够定期获得稳定收益。在这一模式中,贫困户并不需要亲自参与产业生产经营,而是接受政府的直接救助。同样是接受直接救助,与瞄准型产业帮扶模式不同的是,救济式产业扶贫使得贫困户能够长期获得救助和资助。
但从本质上看,瞄准型和救济式产业扶贫模式都只是一种对贫困地区居民的救济,比照产业扶贫的核心,即“造血”功能的实现还存在一定的距离。[13]
除了以产业扶贫的作用机理对扶贫模式分类以外,还存在一种被学界广泛认可的产业扶贫模式分类。该分类方式按照帮扶逻辑,将扶贫模式分为基层组织带动模式、合作社带动模式和龙头企业带动模式三类。
基层组织带动模式是指以能力较强的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和政府牵头,依靠村集体盈余资金和上级政府的项目资金,通过土地流转、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设置、土特产销售等具体手段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合作社带动模式是指由贫困地区有能人士或者专业大户领办,政府引导、扶持,以领办人投资为主、部分贫困户投资入股的投资形式办产业,再凭借银行贷款和财政补助等作为支持,通过不断地吸纳社员帮扶、资金入股分红帮扶、就业帮扶、产业托管帮扶等具体形式,帮扶贫困地区一些没有内生发展能力的困难户。而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则需要依靠贫困地区附近龙头企业或者能力较强的产业联盟作为产业领头人,依靠他们的投资和银行贷款、融资、财政补贴作为产业发展资金,以地区产品“良心铺”销售渠道帮扶、农产品订单帮扶、就业和入股分红帮扶等形式,帮助贫困地区产品打开销路,铺垫致富道路。[14](www.xing528.com)
如果以产业特性这样一种更具体的分类指标对产业扶贫模式分类,可以将其分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农户”扶贫模式、“金融服务+”扶贫模式、“特色旅游+”扶贫模式、“互联网+”扶贫模式、移民搬迁进城进园扶贫模式等。这些卓有成效的产业扶贫模式均来源于我国不同贫困地区的产业项目实践。它们有的能够加快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进程,有的能够帮助困难户就业脱贫,有的则有利于提升人口素质和带来开放观念,实现贫困人口物质和精神上的双脱贫。[15]
如若为我国产业扶贫模式分类引入类型学上的理论自觉,可以基于扶贫产业发起和经营主体的所有制形式、私营产业对土地的获得与利用方式,提出一套产业扶贫模式更明确的分类标准,同时也能为评估不同模式的扶贫实践提供帮助和便利。
如图6-2所示,首先,根据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发起和经营主体的所有制性质,可以将现有的产业扶贫模式分为集体所有制和私有制两类,二者各有利弊。私有制扶贫产业缺乏对产业所带来的区域发展成果的共享,集体所有制扶贫产业则在市场活性、先进生产技术、资本运作等方面逊色于私有制扶贫产业。其次,用土地获得和使用方式对私有制扶贫产业进一步细分,可再分为企业承包经营模式和企业示范经营模式两种。至此,产业扶贫可划分为三种主要模式,即村营市场主体模式、企业承包经营模式和企业示范经营模式。[16]
图6-2 按照所有制形式和私营产业土地获得与利用方式划分
除了以上列举的几种对产业扶贫模式的分类,还有一些其他的分类方式,例如按照产业类型分为农林产业扶贫、科技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在厘清我国产业扶贫实践模式之后,我们能够更加清晰地看到社区为本视角下的反贫困社会工作如何介入不同地区产业扶贫实践,又如何帮助居民脱贫、防止贫困户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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