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6日下午,受浙江省江山市政府邀请,我在江山市国际大酒店国际会议中心举行的“江山大讲堂”第十八期上做了《城市发展与和谐交通——创建江山市现代交通实施策略》的专题报告,历时近三小时,畅谈城市与交通。而后几天,又在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就相同话题做了两次讲座,听众不同,又是对着PPT演讲,现场发挥,强调重点不一,但总的内容大致相同。《今日江山》做的专题报道是根据录音归纳整理的,虽短,但我看是完整的,到底是党报的记者,取舍得当。
我在三场讲座中都强调了下面四点:一是要立即编制科学的交通安全规划;二是要扩展各项交通专项规划范围到各市(县)域;三是各市(县)要重视,应立即开展“交通建模”工作并持之以恒;四是将交通影响分析评价工作延伸到规划阶段和施工阶段。
交通安全话题谈起来十分沉重。人的生命和健康,是人权更重要的理念,已日益为人们所认知,但我国的交通安全形势相当严峻,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高不下,这种情况却并不为管理者所正视。近年来公安部公布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在7万人以下,实际上我认为这个数字可能是20万左右,我预测我国目前年万车交通事故死亡数大约为10人。2000年前后,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到10万时,我在学校开讲的公共选修课“现代大城市和现代化交通”中对同学们说:“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相当于每天从天上掉下一架波音737客机。”同学们很是震惊。14年过去了,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真的下降了吗?这是不可能的。14年前,我国的机动车保有量不过4000万辆,到如今,增加到了2亿辆,要想交通死亡人数下降,这不是说梦话吗?这虚假的和谐,忽悠的是全国人民,对于解决问题却于事无补。交通问题中,还有比实事求是地调查分析交通事故状况,编制科学的交通安全规划,采取切实可行的交通安全措施更为紧迫和重要的吗?我以为没有。
目前,我正在主持编制海口市和黄石市的公共交通规划,我们的要求是跳出“城市交通规划”的旧框框,将规划范围扩展到全市域。其实,不止公交规划范围应扩展到全市域,所有的规划,包括综合交通规划、交通管理规划、交通安全规划,甚至总体规划的范围都应扩展到全市域。譬如交通事故,大部分是发生在城乡接合部和乡间,如果规划范围只包括城区,显然是不够的。我一直认为,城市是一个有生命的细胞体,主城区只是细胞核,城市还包括大大小小的如同细胞质的村、镇以及如同细胞液的田野、森林、河湖,因此,规划必应全面覆盖。(www.xing528.com)
2011年2月底,易汉文教授从美国回武汉探亲,我和他得以长谈,很受启发。我当教研室主任时,易汉文是我们交通工程教研室最有才华的年轻教师。20世纪末他去美国进行学术交流,后来一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交通部从事交通分析和交通建模工作,对于交通分析、交通预测和交通规划很有经验和造诣。谈到我国目前交通预测和规划现状,他很是忧心:我国绝大多数城市没有自己的科学的交通数理模型,有了的也不重视更新和维护,更谈不上交通与土地利用资料的积累,再加上掌握交通模型和资料的单位和部门互相封锁技术,科技资料得不到共享,交通预测和规划成果得不到公开的监督、检查和修补,致使其漏洞百出,信誉丧失。我们深感,各地必须尽快开展科学交通建模工作。易汉文教授表示,他愿意向我国任何城市提供交通建模技术咨询,这很令人感动。这次在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讲座,我们多次讨论到这个问题,也得知他们即将开展这项工作,我认为全国各大中小城市都应立即开展交通建模工作。
可喜的是,这些年各地普遍重视并开展了交通影响分析与评价工作;可忧的是,它们大多流于形式,长此下去,必将葬送了此项事业。所以我想是到了反思和总结经验的时候了。是不是在分析和评价范围方面应从建设项目扩展到建设用地,甚至建设地区?是不是委托方应由开发商转移到政府?是不是开展阶段应由设计阶段向前延伸到规划阶段,向后延伸到施工阶段?我以为这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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