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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市场换技术”对自主创新的制约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市场换技术”利用中国广阔的市场吸引外资和促使外商转移先进技术,符合比较优势的原则。因此,中国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能排除“以市场换技术”方针的影响,抑制了自主创新的合力。原因就在于“以市场换技术”不易形成从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到品牌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完整创新链条。因此可以说,尽管“以市场换技术”在获取难以获得的先进技术上有其独特的优势,但对自主创新合力的抑制也不容忽视。

以市场换技术”对自主创新的制约

自主创新的实现是一个系统工程,其最终效率取决于多个方面的合力,目前中国对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视和协同创新[21]理念的提出就是对此很好的诠释。国家创新体系以List为代表的国家学说和以Schumpeter为代表的创新学说为两大理论基石,突出了政府、大学、科研机构等部门,以及组织、制度等方面对创新的重要影响。2012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从复杂性科学的视角,技术创新活动绝非简单的线性递进关系,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创新链条,而是一个复杂、全面的系统工程。但是,当前中国的创新合力却被一些因素抑制住了,分析这些因素将对促进自主创新合力的发挥起到重要的作用。

(一)“以市场换技术”容易陷入比较优势陷阱和导致经济技术结构二元化

“以市场换技术”在快速带来技术进步的同时,也容易招致两大弊病。一是容易陷入比较优势陷阱。“以市场换技术”利用中国广阔的市场吸引外资和促使外商转移先进技术,符合比较优势的原则。然而,“这种改良型的比较优势战略由于过度的依赖技术引进,使自主创新能力长期得不到提高,无法发挥后发优势,只能依赖发达国家的技术进步。”综观1978—1988年十年间有关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的规章,不仅数量少,而且多是宏观性的要求,更重要的是消化吸收政策在实践中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这使得中国不得不重复引进先进技术,达不到增强自力更生能力的初衷,因而容易陷入制成品比较优势陷阱。二是容易导致经济结构内部二元化。“以市场换技术”往往从沿海开始、从合资经营企业开始、从国有大型企业开始,因此从企业类型来看,外资企业、国有大型企业的技术水平要高于国内其他企业和民营企业,而从地区上来看,沿海特区和开放城市要高于内地企业的技术水平。这使得“以市场换技术”成为经济结构内部形成“二元化”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表现为同一产业内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工业企业生产效率差别很大。由于市场保护政策和地区行政分割,这些差别又不能轻易通过市场竞争来缩小和消除,会使“二元经济”结构进一步强化。因此,中国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能排除“以市场换技术”方针的影响,抑制了自主创新的合力。

(二)“以市场换技术”不易形成从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到品牌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完整创新链条

以中国的汽车产业为例,为了获得国外汽车巨头的先进技术,中国与大众、通用丰田、现代等企业成立了合资公司,实行“以市场换技术”。但结果却是,这些外国品牌成为中国家喻户晓的高端品牌,而本土汽车品牌却一直没有得到成长,国内外消费者仍然将本土品牌视为价廉质次的低端产品。为什么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要目标的“以市场换技术”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原因就在于“以市场换技术”不易形成从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到品牌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完整创新链条。

研究表明,创新既是一个体系,也是一个链条,包括很多起相互促进作用的环节。从时间的先后顺序来看,技术创新将会引起产品创新,而产品创新又会引起产业创新,企业在一系列的创新环节中,逐渐完成自身的品牌创新,使老品牌历久弥新或者诞生新的品牌。但是,“以市场换技术”在实施的过程中,品牌牢牢控制在外资企业手中,因而即使是合资企业取得巨大成功,也只能算是外资品牌的成功,强化了外资品牌的影响力,进一步挤占了国内外市场。因此,“以市场换技术”尽管能得到更新的技术,但是因为无法掌握从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到品牌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完整过程,所以其实施的效果不太理想,反而对国内企业的自主创新合力产生了抑制性作用,因为创新是包括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品牌创新在内的集合体。(www.xing528.com)

(三)“以市场换技术”对创新文化、创新机制和竞争性的市场环境等具有一定的破坏作用,抑制了创新合力的形成土壤

早在1987年,克里斯托弗·弗里曼和纳尔逊就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在《技术进步与经济理论》较系统地研究了美国与日本的国家创新体系,发现日本在技术落后的情况下,以技术创新为主导,辅以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成功地实施了“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渐进自主创新”的科技创新模式,用几十年的时间就成为了工业化大国。这个过程充分体现了国家在推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说明创新的合力需要有深厚的文化基础、制度基础和市场基础。但长期以来,以“以市场换技术”为代表的中国技术引进与进步政策,主要专注于获取技术本身,而忽视推进技术进步的“基础设施”建设。最经常采取的策略是由政府出面,组织各种各样的技术引进和攻关计划。

回顾过去历次技术引进计划和发展高科技、高技术产业的过程,我们不难发现,它们都是以政府为主导,然后规划出科学和技术发展的重点,动员物质资源和指挥科研力量进行“攻关”,并组织新技术到产品的转化。在过去数十年间,制定了许多个发展高技术、新兴产业的规划,发动过多次科学和技术“攻关”的运动。政府的注意力集中于确定“攻关”的重点和为进行“攻关”分钱分物分人上。流行的观点是:把科学发明和技术本身的演进,看作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以为只要投入足够多的资金和人力,去开发和引进预定需要开发的各项新技术,就能保证高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而对于习惯于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人们来说,发挥计划经济用行政命令动员资源和按国家意志分配资源方面的优势,由政府直接组织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商品化转化,就是再顺理成章不过的了。[22]

这种技术进步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集中人力、物力的优势办大事,降低交易成本,但却是以牺牲技术创新能力的成长为代价的,即这种科技体制的机会成本非常高。综观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创新,无不以培养创新文化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市场环境为源泉的。只有将这些自主创新的要素融合在一起,才能形成自主创新的合力,这是我们所必须要思考和学习的。

因此可以说,尽管“以市场换技术”在获取难以获得的先进技术上有其独特的优势,但对自主创新合力的抑制也不容忽视。这种合力,既包括国家宏观层面上的各个创新主体的配合,也包括创新文化、开拓氛围、发展模式、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等各个方面的良性互动。从某种意义上说,“以市场换技术”对自主创新的抑制性作用,可以看成是贯彻执行这一方针的隐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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