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日益突出的城乡矛盾,韩国政府于20世纪70年代发起新村运动,在韩国新村运动推行的十余年时间,涉及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其一,通过实施启蒙教育,改变农民精神面貌。韩国政府通过向农村无偿提供水泥、钢筋等建筑物资的方式,激发农民自主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精神启发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培养农民自立、自强的精神和意识;同时把城市的价值观念推向农村,鼓励农民树立勇于进取、积极开拓精神。韩国在推进新村运动的过程中,也非常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的伦理道德水平,培养勤勉、自助、协作精神。并从开展新村运动的第二年起,支持各地农村建村民会馆,用来组织召开各种会议,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和交流会,还利用村民会馆经常举办讲演会等各种活动,激发村民的创业积极性。[3]通过这些措施极大改变了农民的精神面貌,不仅增强了农民推进新村建设和乡村-城镇转型的信念,更为促进城镇文明在农村的扩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差别。首先是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从改善屋顶、建设新房到重建村庄。1971年时,在全国有8%的农户还住在稻草做的茅草屋中,但到了1977年,全国所有农户都住进了新建的砖瓦房中,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从安装自来水、改造排污系统到修建公共澡堂、游泳池,从设置公用电话到扩张农村电网和通信网,这些措施都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农民的生活环境,也使农民积极参与到新村运动的各项活动中来,对生产环境进行全面开发。从1971年至1975年,政府组织修建桥梁6500座,各村都修建了农村公路和农用道路,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韩国基本构筑起了城乡畅通无阻的公路网,[4]并改进农村的水利设施,建设小规模灌溉,设置公积肥场,整理耕地,治理小河川,大力改进农村电网。到90年代,全国已实现了电气化。这一系列措施使农业基础设施大大改善,为农村经济建设和乡村-城镇转型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5]
其三,增加对农业的直接补贴和技术支持。韩国农业主要以生产稻米为主,经济作物为辅。新村运动开始后,政府为提高农民收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统一号”水稻高产新品种,并提供相应的财政补贴。据统计,在韩国水稻的单产提高中,有30%要归功于改良品种的采用,到1978年,“统一号”水稻已更新到了第五代,全国水稻平均单产已从1965年每公亩31.1公斤提高到了57公斤(约合1市亩760市斤),使韩国稻米生产跨入划时代的发展阶段。[6]20世纪60年代韩国政府就着手开始在生产水稻的农村,举办各种农业技术培训班和交流会,向广大农民介绍水稻优良品种和栽培技术,并培养出一批掌握先进栽培技术的骨干。在技术骨干的带领下,全村通过共同选种、育苗、插秧、施肥、灌溉等一系列工程,组成协作体,使粮食产量大幅提高。由于政府在粮食收购上给予优惠政策,收购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使农民的收入增加的同时,也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其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非农产业。韩国政府自新村运动初期便开始鼓励农民发展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特色农业,利用有限的农业资源集中生产高附加值的农产品,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向“高层次产业结构”转变,扩大经济效益,提高出口创汇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并通过政府投资、政府贷款和村庄集资的方式建立各种“新村工厂”,大力发展农村工业,扩大生产,把原来家族式的小农经济转化为以面、邑为单位的集生产、销售、加工等各环节有机结合为一体的综合经营,韩国政府还为此制定了预约价格制度,即采取合同栽培法,保证商品农业及工业原料的供应,使非农产业收入大大增加,力争实现农村的工业化。由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得农民突破了过去单一依靠农业增收的渠道。随着农民收入结构的变化,农民收入也开始大幅提高。据统计,韩国农民的收入从1970年—1978年的八年期间增加了四倍还要多。[7]
其五,依靠农协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强农产品营销和农业生产的金融服务。随着韩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新村运动在1988年之后便开始进入自我发展阶段,政府的职能也由主导推进转变为规划、协调与服务,大力发展农村金融和流通业。在这一阶段,韩国农业协会[8]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产品营销和金融服务是韩国农协的两大主要业务。农协直接经办“农协超市”,其经营网点遍布全国各地,“农协超市”在农村设有农产品收购站和保鲜库,向农民敞开收购蔬菜、水果和粮食,解决了农民卖菜难、卖水果难和卖粮难的问题。据统计,2002年,韩国“农协”系统全年销售农畜产品价值达93亿美元,为农民提供生产资料价值达10亿美元,生活资料价值达14亿美元。[9]另外,韩国农协系统拥有覆盖全国的银行网络系统,为广大农民及城市提供金融服务,实现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城镇转型。
表6-1 韩国城乡家庭平均收入比较(www.xing528.com)
通过新村运动及对农业农村政策的调整,韩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业发展缓慢、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和农村人口无序流动的问题,增加了农民收入,繁荣了乡村经济,促进了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的转型,使城乡经济基本走上了协调发展的轨道。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显著缩小。韩国的新村运动和一系列的城乡发展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工农业之间的不均衡问题,改变了农业落后、农民收入偏低、乡村破败的城乡二元结构局面,使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缩小。1970年,韩国每个农户平均收入为825美元,人均137美元;1978年每个农户平均收入为3893美元,人均为700美元。1967年农民收入相当于城市居民收入的60.1%,1985年提高到94%(表6-1)。到90年代,随着乡村现代化的实现,乡村已逐步失去了原有的特征,城乡差别淡化。[10]
图6-2 韩国新村运动中农业、农业人口的变化
图6-3 韩国城乡家庭收入比较
(资料来源:韩国经济企划院《韩国经济主要统计资料》,转引自宋丙洛:《韩国经济的崛起》,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1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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