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传统国家走向现代国家,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选择。[36]国家作为历史的产物,其现代化发展方向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人类自我管理的目标追求。当前世界,国家治理能力的弱化己然成为许多严重社会问题的根源,“国家失败”或“政府失灵”不仅是一些发达国家不断重演的政治状况,而且是亚、非等一些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政治困境。[37]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是解决包括农业安全在内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诸多问题的前提,反之,国民经济即社会发展诸多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否实现的衡量标准之一。农业安全制度本身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政策体现的“善治”观念是后者的内在要求,也是农业安全结果的有效保障。
国家治理现代化由两个方面构成,即国家治理和现代化,前者是责任主体统治和管理(也可以说服务)国家的一系列举措;后者则是对于国家治理的评价,是价值判断上的内容,是具有判断标准和价值的,也就是说借此衡量哪些国家治理的举措、结果、价值、行为等是符合“现代化”要求的,哪些是不符合“现代化”的相关要求的。
第一,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现在行动上。国家治理就是不同的主体、不同的要素和不同的方式以合理结构共同发挥作用的过程。[38]由此可见,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现出过程的特点。国家治理现代化包含静态和动态两个层面,前者主要包括国家治理体系等制度安排,以及某种行为目标,这些安排和行为目标本身即体现现代化的价值;后者是制定这些制度、体系、安排,以及组织力量、资源具体落实相关制度和安排的过程。以农业安全为例,农业安全包括农业安全制度制定、农业安全目标的设定、农业安全制度和目标的落实,这些要素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农业安全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是具体的国家治理制度和体系的现实化,是第一维度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因此,可以说农业安全的实现过程所体现出来的价值观念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衡量标准。
第二,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现在结果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评价标准具有双重维度,其一是评判国家治理是否符合现代化的要求,即哪些是现代化的,哪些不是现代化的,这是对国家治理行为的第一维度的评价;其二是以现代化的国家治理所产生的结果作为标准反过来衡量国家治理是不是科学的,是不是现代化的,即评判现代化的国家治理行为应当产生哪些结果,更多的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角度来评价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认为国家治理的结果是评价国家治理现代化第一维度标准的尺度,也就是说,符合生产力发展方向、解放和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国家治理行为才是终极意义上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否则就不能认为是真正的国家治理现代化。
2.农业安全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体现(www.xing528.com)
由上述可知,国家治理体系作为生产关系,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就是生产力,所谓“黑猫白猫,抓住耗子才是好猫”,即有利于解决当前国家、社会存在的问题,并为今后发展指明方向的体系就是好的体系。反之,则不然。由此可以得出,有效推进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向前发展是衡量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业安全能否实现,农业安全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标准之一。换言之,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必须要保证粮食安全、种子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
第一,农业安全结果是农业安全制度的衡量标准,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衡量标准。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农业安全制度的建设也应当体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追求,脱离开这个大背景单纯地追求农业安全是无法想象的,也是不可能的。农业安全制度更要坚持对民主的追求,在坚持国家作为责任主体的同时追求责任主体的多元化;充分利用法治的理念和制度安全确保农业安全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行性,在农业安全制度的制定当中必然要坚持法治的理念;处理好农村和农民问题,确保农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数量,进而追求社会的稳定;更好地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实现农业法治的可持续性。衡量农业安全制度科学与否的根本标准在于其是否解放了生产力,是否解决了农业安全领域当中的突出问题。简而言之,即是否实现了粮食的可控性、自给性,是否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风险防控能力是否得到提高;食品安全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种子安全问题是不是得到有效解决,是否实现了自主可控的衡量标准;人与自然是否实现了和谐共生;等等。
第二,农业安全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关注点。国家治理体系应当包括治理国家所需要的物质基础、制度保障和观念导向。[39]可以说,国家治理体系涵盖的范围很广,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农业安全制度是其重要的关注点。农业安全制度是农业安全的制度保障,是追求农业安全结果的路径、规划和守则,在实现农业安全结果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农业安全制度是联结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农业安全结果的纽带,农业安全制度的科学与否既体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目标,又保证了农业安全结果的实现,因此可以说,农业安全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点内容之一。
综上,农业安全的结果以及农业安全的实现过程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表现形式,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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