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自由贸易区建设现状与战略举措

自由贸易区建设现状与战略举措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不仅注重自由贸易区的对外合作建设,还相应在国内进行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2014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要加强同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合作,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自由贸易区建设现状与战略举措

“截至目前,我国已签订15个自贸区协定,涉及23个国家或地区。具体来看,已签协议的自贸区有中国—格鲁吉亚、中国—韩国、中国—冰岛、中国—秘鲁、中国—新西兰、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澳大利亚、中国—瑞士、中国—哥斯达黎加、中国—新加坡、中国—智利、中国—东盟等。”“正在谈判的自贸区协定有中国—海合会、中日韩、中国—斯里兰卡、中国—马尔代夫、中国—以色列、中国—挪威、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升级谈判、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中国—智利自贸协定升级谈判。正在研究的自贸区有中国—哥伦比亚、中国—摩尔多瓦、中国—斐济、中国—尼泊尔、中国—巴布亚新几内亚、中国—加拿大、中国—孟加拉国、中国—毛里求斯、中国—蒙古、中国—秘鲁自贸协定升级联合研究、中国—瑞士自贸协定升级联合研究。”[18]而早在2003年,内地就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大陆与台湾也已于2010年签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

此外,我国还致力于发展亚太自由贸易区。在2014年APEC领导人会议上,与会的21个经济体领导人一致通过《APEC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北京路线图》,决定启动并全面系统推进亚太自贸区进程。2015年11月,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发表演讲时强调,“要坚持构建开放型经济”,“加快亚太自由贸易区建设,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最大程度增强自由贸易安排的开放性和包容性。”[19]2016年11月19日,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习近平发表了《深化伙伴关系 增强发展动力》的主旨演讲,强调“建设亚太自由贸易区,是事关亚太长远繁荣的战略举措,工商界朋友称之为‘亚太经合组织之梦’。我们要坚定推进亚太自由贸易区建设,为亚太开放型经济提供制度保障。要重振贸易和投资的引擎作用,增强自由贸易安排开放性和包容性,维护多边贸易体制”[20]。同月21日,他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四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第一阶段会议上的发言中再次提出:“建成亚太自由贸易区并非易事,需要长期努力。我们要以一张蓝图干到底的精神,采取更加有力的行动,早日建成亚太自由贸易区,把开放型亚太经济水平推向新高度。”[21]这充分表达了中国与他国一同构建亚太自由贸易区,形成长期贸易合作关系的诚意。习近平在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的几次会议中都发表了关于亚太自由贸易区建设问题的演讲,表达了中方极力支持并倡导亚太经合组织中的其他成员一起加入、共同建设亚太自由贸易区的愿景。

我国不仅注重自由贸易区的对外合作建设,还相应在国内进行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2014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上,要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继续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上海要解放思想、勇于突破、当好标杆,对照最高标准、查找短板弱项,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进一步彰显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的作用,亮明我国向世界全方位开放的鲜明态度。[22]他还指出,要努力把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的综合改革试验区,成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要树立系统思想,注重改革举措配套组合,同时要强化区内改革同全市改革的联动、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的联动,不断放大政策集成效应。要发挥先发优势,率先建立同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要加强同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合作,相互学习、相互促进。[23](www.xing528.com)

从2013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至今,中国已经在津、沪、闽、粤四地设立了四大自贸试验区。此后,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了试点探索的新航程,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在我国目前现有的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当中,大多数都担负着直接与“一带一路”建设进行对接的任务,如位于“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地理位置“交汇点”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首个被纳入“一带一路”愿景和行动计划的自贸试验区,肩负着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金融聚集等重要作用和功能;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则主要通过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往来,打造物流、投资、贸易枢纽来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服务;而作为“一带一路”陆海交汇点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则将发挥自身优势,促进京津冀地区的口岸辐射能力;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则可以发挥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的历史人文优势,加强与沿线国家的经贸对接力度;辽宁省作为“一带一路”规划中的18个重要省区之一,主要肩负着中蒙俄经济走廊和面向东北亚地区开放的任务,成立自由贸易试验区也将会全面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与上海相似,浙江省也处在“长江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点,以宁波、舟山港为核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将成为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海上门户;作为内陆省份,河南省处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枢纽位置,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助于提高我国整体对外开放的层次和中部地区的协调发展水平;湖北省作为“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的典范省份,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助于省内优势企业加快“走出去”的步伐,助力“一带一路”建设;重庆市作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位于“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连接处,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标志着我国加大了西部地区门户城市的开放力度;与重庆市相似,在四川省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利于探索符合我国内陆尤其是西部地区实际情况的开放机制,从而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投资合作水平;陕西省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利于发挥“一带一路”建设对西部大开发的带动作用,提高内陆地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与人文交流水平。事实上,为实现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成功对接,必须要通过有效的国家战略进行支持。可以看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以来通过“先行先试”已经积累了大量的成功经验,在接下来的建设中,应当根据现有的发展思路,将东部沿海地区积累的成功经验嫁接到其他自贸试验区的发展过程中,在上海、天津、广东、福建等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推广、普及、扩充和改进这些基础经验,同时,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依托,不断完善我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网络(下一步可开展沿边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工作),让更多的省份和国家参与进来,进而提高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对接效率,从而为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发展创造更多的机遇,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保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