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4日,胡锦涛在博鳌亚洲论坛的开幕式上作《中国的发展 亚洲的机遇》的演讲,正式提出中国的发展要走“和平发展道路”,指出“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亚洲,亚洲的繁荣也需要中国。中国将坚持和平发展的道路,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同亚洲各国共创亚洲振兴的新局面,努力为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10]。这是中国党和国家领导人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提出“走和平发展的道路”。
2004年8月22日,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再一次强调:“我们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积,始终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加强和扩大同世界各国的交流和合作,永远做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坚定力量。”[11]党和国家领导人一年之内在两个重要场合都明确提出“和平发展”,体现了其已经逐渐上升为党和国家的意志,理论性正在不断增强。
2005年3月5日,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了“和平发展道路”对于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性,指出中国“将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同世界各国一道,为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增进各国人民的福祉和建设一个持久共同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而不懈努力”[12]。这是中国政府在官方层面上第一次对“和平发展道路”的具体含义进行解释说明。这表示“和平发展”作为一种理论,其内容正在不断被丰富和充实。
2005年12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白皮书,这是在国家层面上第一次对作为国家战略的“和平发展”内容进行的理论化、系统化的阐释和说明。该白皮书通过对“和平发展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以自身的发展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依靠自身力量和改革创新实现发展”“实现与各国的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建设持久和平与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五个方面的论述,坚定了中国政府和人民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决心。[13]
2006年8月召开的中央外事工作会议指出:“只有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加强同世界各国和平共处、互利合作,才能为我国发展创造更好外部条件,以代价较小、阻力较少、更能为国际社会接受的方式实现持久发展。”[14](www.xing528.com)
2006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营造良好外部环境。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积极争取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睦邻友好的周边环境、平等互利的合作环境、互信协作的安全环境、客观友善的舆论环境。”[15]
2007年10月,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将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这是中国政府和人民根据时代发展潮流和自身根本利益做出的战略抉择。中华民族是热爱和平的民族,中国始终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16]
《2010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在对国防政策的论述中指出:“中国的发展道路、根本任务、对外政策和历史文化传统,决定中国必然实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中国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对内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外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17]
2011年9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再一次以白皮书形式全面阐述和明确了和平发展道路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和平发展道路的开辟、总体目标、对外方针政策。白皮书明确了和平发展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并进而论述了中国和平发展的世界意义。[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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