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易货的概念与形式
易货是国际货物贸易中历史最悠久的贸易方式之一,通常是指买卖双方将进出口结合起来,相互交换各自的商品,从而尽量避免向对方进行货币支付。易货包括狭义与广义两种形式。
1.狭义的易货
狭义的易货又被称为直接易货,就是简单地以货换货。它是指买卖双方各以一种能为对方所接受的货物直接进行交换,两种货物的交货时间相同、价值相等。在这种易货方式下,通常不发生货币的收付,即使交易双方所提供的货物的价值出现了少量差额,也仍以提供货物的方式抵补。但在直接易货方式下,交易双方既要保证自己提供的货物符合对方要求,又要保证彼此提供的货物的价值大致相等,因此很难找到合适的易货伙伴。这种狭义的易货在当前的进出口业务中已比较少见。
2.广义的易货
广义的易货又被称为综合易货或一揽子易货,指交易双方互相承诺购买对方等值的商品,从而将进出口结合在一起的贸易方式。在广义的易货方式下,交易双方的交货时间通常可以有先有后,比要求双方必须同时交货的直接易货更富有灵活性。在具体做法上,交易的一方既可以以一种商品交换对方的一种或几种商品,以对开信用证方式对货款进行逐笔结算;也可以由双方各以几种商品进行交换,在一定时间内,对货款进行综合结算。其中,后一种情况常见于政府间订有记账协定或支付(清算)协定的国家间的大规模易货,两国的进口与出口都要在专门账户上记账,然后以进出口相互冲抵的方式进行结算。除非交易双方进出口差额超过了协定中约定的限度,顺差方一般不能要求逆差方支付现汇。(www.xing528.com)
(二)易货方式的利弊
1.易货方式的优点
易货方式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由于易货方式下买卖双方通常不发生或很少发生现汇的收付,因而这种方式可以促进外汇短缺的国家对外贸易的发展;其次,利用易货方式可以达到以出带进或以进带出的目的,可以帮助本国从国外获得一些国内紧缺的重要物资,或向国外推销一些过剩的商品。
2.易货方式的缺点
易货方式也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首先,使易货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就是交易双方能够提供的商品恰好是对方所需要并且愿意接受的,而目前从事国际货物买卖的贸易公司的专业化程度都相当高,经常无法提供对方需要的商品,因此也就很难找到合适的易货伙伴;其次,如果采用记账易货的方式,则逆差方实际上等于无偿占用了顺差方的资金和外汇,这显然对顺差方不利,所以,易货双方都不愿积极向对方提供货物,从而大大妨碍了易货贸易的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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