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也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票据,简单地讲,它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即,支票是存款人向其开户银行开出的,要求该银行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给特定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的无条件的付款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81条规定,支票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在很多国家中,支票可以分为一般支票与划线支票。
一般支票也被称为未被划线的支票、可取现金支票。这种支票的持票人既可以通过银行将票款收入自己的账户,也可以凭票在付款行提取现金。
如果支票票面的左上角被划上两道平行线,支票就由一般支票变成划线支票。这种支票的持票人不能凭票提取现金,而只能通过银行收款入账。划线支票比一般支票有更好的安全性,在支票遗失或被窃时,失主可以通过银行查寻票款的下落,然后向冒领者讨还票款。在实际业务中,根据当事人的不同需要,支票既可以由出票人划线,也可以由收款人划线,还可以由代收银行划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对支票种类的规定与多数国家的上述做法不同。我国将支票分为现金支票与转账支票两种,现金支票只能用来提取现金,转账支票则只能通过银行收款入账。一张支票究竟属于现金支票还是转账支票,则需要在支票正面注明。
虽然支票实际上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但同一般的汇票相比,它仍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有相对固定的关系,即出票人一定是银行存款客户,付款人一定是其开户银行。(www.xing528.com)
第二,支票都是即期的,即支票的有效期都相当短,因此不存在“承兑”这一票据行为。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自支票开出之日起,若超过十天持票人才向付款银行提示,则付款银行就可以不予付款。
第三,支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他一方面要保证收款人可以凭支票得到特定的金额,另一方面也要保证自己在付款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票面金额。一旦他在银行的存款余额不足,支票便成为空头支票,出票人要相应地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支票可以保付。银行可以按照出票人的要求,在支票上注明“保付(Certified)”字样并签字,这时银行成为支票的主债务人,保证在收款人提示支票时一定付款。
第五,出票人由于种种原因,可以向付款银行发出书面通知,办理支票的止付手续,此时银行应按出票人的要求对该支票停止支付。
第六,支票只能开出一张而不是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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