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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商品的价格调整条款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待双方确定正式价格、履行合同时,再根据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最终的结算。(五)滑动价格在某些生产周期长的机器设备和原料性商品的交易中,普遍采用“价格调整条款”,即买卖双方只约定初步价格,再根据原材料价格和工资变化调整商品的最终价格。在价格调整条款中,双方应订明影响价格的各因素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变化必须超过一定范围才予调整,否则不予调整。

进出口商品的价格调整条款

根据国际惯例,进出口商品的价格应该经过买卖双方协商,在合同中具体订明。合同价格一经确定,除非另有约定或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在实际业务中,根据不同情况,买卖双方可采取不同的作价方法。

(一)固定价格

按此价格成交,买卖双方应按合同价格交货付款。即使合同价格与交货时的国际市场价格差别很大,对一方不利,双方也必须履行合同。换言之,买卖双方都要承担从订约到交货付款以至转售时价格变动的风险。

为了减少风险,采用此方法作价前,应仔细研究影响商品供需的各种因素,对价格前景做出判断,还应选择资信较好的客户成交。这种定价方法是常规做法,它的特点是明确、具体和便于核算。但由于国际经济状况日趋复杂,为了减少风险,买卖双方也会采用一些其他的作价方法。

(二)暂定价格

在订立合同时,买卖双方先规定一个初步价格,作为开立信用证和初步付款的依据。待双方确定正式价格、履行合同时,再根据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最终的结算。采用这种方法,有利于在交货期比较长的情况下促成交易,使双方不必承担价格变动的风险。但要注意,这种作价方法使合同具有不确定性,一旦双方无法就价格达成一致,合同便很难履行。

(三)暂不固定价格

如果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价格前景难以分析,可签订“活价合同”,即只规定成交的品种、数量和交货期,不约定具体的价格,只约定以后定价的时间及定价方法,比如“按提单日期的国际市场价格计算”等;或者规定价格将在以后某个时间,由买卖双方另外商定。显然,后一种规定方式容易使合同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双方日后可能因为价格各执己见。因此,这种定价方法一般只在长期交往的买卖双方之间才使用。

按这种方法作价,买卖双方都不必承担价格变动的风险。(www.xing528.com)

(四)部分固定价格,部分暂不定价

为了照顾买卖双方的利益,解决买卖双方在作价方法上的分歧,在大宗交易和分批交货的情况下,买卖双方为了避免承担远期交货部分的价格变动的风险,也可采用部分固定价格,部分非固定价格的做法或分批作价的方法。即双方只约定近期交货部分的价格,对余下远期交货部分的价格,则采用上述暂不固定价格的做法。

该种作价方法使合同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双方有可能在商定远期交货部分的价格时出现矛盾,影响合同履行。

(五)滑动价格

在某些生产周期长的机器设备和原料性商品的交易中,普遍采用“价格调整条款”,即买卖双方只约定初步价格,再根据原材料价格和工资变化调整商品的最终价格。在价格调整条款中,常用下面的公式来调整价格:

其中,P和P0分别代表货款结算时的最终价格和签订合同时的初步价格,M和M0分别代表货款结算时和合同签订时的原材料价格指数,W和W0分别代表货款结算时和签订合同时的工资指数,a、b、c分别代表经营管理费和利润、原料、工资在价格中所占比重,a、b、c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此外,也可应用物价指数作为调整价格的依据,即双方约定,在生产期间或交货期间也就是合同期间,如果物价指数的变动超过约定的范围,应对合同价格作相应的调整。

在价格调整条款中,双方应订明影响价格的各因素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变化必须超过一定范围才予调整,否则不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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