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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自由贸易区成立及新协定立法批准成果总结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由北美地区的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3国组成,1994年1月1日正式成立。NAFTA的前身是1988年1月2日签署、1989年1月1日生效的美加自由贸易协定。1994年1月1日,该协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布成立。2019年6月19日,墨西哥参议院以压倒性多数票批准了与美国和加拿大达成新的自由贸易协定,成为三个国家中首个获得立法批准的国家。

北美自由贸易区成立及新协定立法批准成果总结

(一)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

北美自由贸易区(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NAFTA)由北美地区的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3国组成,1994年1月1日正式成立。NAFTA是世界上第一个由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联合组成的贸易集团,是垂直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代表。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北美、拉美,以致对冷战结束后新的世界经济格局的形成,都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NAFTA的前身是1988年1月2日签署、1989年1月1日生效的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推动了北美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谈判进程,其所确定的基本准则成为美国与墨西哥等拉美国家谈判的依据,其所包含的内容则成为美、加、墨三国进行NAFTA谈判的蓝本。

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后,当时美国就想让墨西哥参加进来。1990年8月,美、加、墨开始就三国间的自由贸易协定进行洽商,经过一年多的艰苦谈判,1992年8月12日,三国就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达成协定,并于同年12月17日正式签署《北美自由贸易协定》。1994年1月1日,该协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布成立。

(二)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建设

在推动建立NAFTA的同时,美国又提出创建美洲经济圈即美洲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 of Americas,FTAA)的主张。1990年6月,美国总统布什在国会演说中提出反映这一主张的“开创美洲事业倡议”;1994年12月,克林顿总统在由34个国家参加的美洲国家首脑会议上,正式提出成立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建议,各国在会议上初步达成协议,要求到2005年前在扩大NAFTA的基础上实现这一目标。美国拟通过逐步扩大战略,最终组成以美国为核心和领导,以美、加两国为基础,以墨西哥为内圈,再扩大到外圈的广大拉美国家的西半球自由贸易区。但NAFTA南扩却引发了美国与巴西等拉美国家的分歧,同时受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谈判进展缓慢,FTAA最终陷入僵局。作为替代模式,一些国家纷纷与美国展开了多边、双边自由贸易谈判,如美国先后与智利、危地马拉、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和洪都拉斯、哥斯达黎加等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www.xing528.com)

总体而言,北美自由贸易区是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美、加、墨三国区域内分工协作加强,要求进一步相互开放市场,实现商品、人员、资金、技术的流动,增强北美地区在国际经济中的总体竞争实力的结果。同时也突出地体现了美国为了适应全球化进程中各种区域性贸易安排加快发展的趋势,应对来自欧盟以及可能形成的东亚经济区的竞争,联合加拿大与墨西哥巩固和加强美国在世界经济发展总体格局中主导地位的要求。

(三)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的签署

2017年1月,特朗普就任美国总统后,就提议对《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进行重新谈判,且在当年4月声称欲退出该协定,以达成重新谈判新协定的目的,为美国争取更有利的条件。2017年8月,新协定的谈判启动。到2018年11月30日,美、墨、加三国领导人签署了取代NAFTA的新协定——《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USMCA》)。

相比NAFTA,新协定更有利于美国,墨西哥在汽车产业、工人时薪方面都对美国进行了让步,加拿大也不得不大幅度向美国开放其乳制品市场。新协定虽已签署,但能否生效还需要三国立法机构的批准。2019年6月19日,墨西哥参议院以压倒性多数票批准了与美国和加拿大达成新的自由贸易协定,成为三个国家中首个获得立法批准的国家。美国国会参议院也于2020年1月16日通过《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新协定能否生效还要等待加拿大的批准。2020年7月1日,该协定正式生效。《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生效后,将使美国、墨西哥及加拿大的近5亿消费者集结为单一市场,这三个国家2019年GDP占全球GDP的比重约为27%,其相互之间的贸易额合计高达1.2万亿美元。但三国之间的一些分歧也可能令该协定的执行受到影响,未来该协定能否获得成功仍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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