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雏形可以追溯到1921年成立的比利时和卢森堡经济同盟(1948年荷兰加入,组成比荷卢同盟)。但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真正形成并迅速发展,却是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并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20世纪50—60年代的高潮时期、20世纪70—80年代停滞不前时期、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的第二次发展高潮。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区域经济一体化出现了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
区域贸易安排虽然早已有之,但在最近十年明显提速。从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中日韩自贸区,各种区域、次区域和自贸区安排,不仅以前所未有的迅猛之势在全球遍地开花,而且体量越来越大,经济体量排名前列的大国都积极参与其中。据WTO统计,到2014年底,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中仅有蒙古国未参与任何一个区域贸易协定;2015年2月,日本和蒙古国签署了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至此,世界贸易组织164个成员都参与了一个或多个区域贸易安排。
(2)世界贸易日益向各个区域经济贸易集团集聚。
目前,全球贸易的一半以上都是在各个区域经济贸易集团内部进行的,区域经济合作对世界贸易和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除少数国家和经济体外,绝大多数贸易伙伴与其区域贸易协议成员间的贸易比重不断提高。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统计,美国已签和在谈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已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42%,吸纳了美国70%的出口。2013年,欧盟内部贸易的比重为63%。亚太区域内贸易的比重也高达55%以上。据世界贸易组织专家估计,当前全球贸易的一半左右在各区域经济集团内部进行。
(3)自由贸易区迅猛发展由大国带动的特点非常突出。
2013年,美国、欧盟、韩国、墨西哥的自由贸易协定伙伴分别为20个、53个、47个、44个,这些国家和地区同其自由贸易协定伙伴的进出口额占其外贸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0%、28%、35%、81%。与之相比,中国同已生效自由贸易协定伙伴的贸易额占中国外贸总额的比重为26%,如不包括台港澳地区,只有12%。美国、欧盟、日本还通过发展跨洲的自由贸易协定关系,在全球合纵连横,抢占势力范围。(www.xing528.com)
(4)区域经济一体化内容广泛深入。
新一轮的区域协定涵盖的范围大大扩展,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而且还包括服务贸易自由化、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统一的竞争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共同的环境标准、劳工标准,甚至还要求具备共同的民主理念等。
(5)跨洲、跨区域经济合作的兴起和发展。
进入20世纪90年代,区域经济合作的构成基础发生了较大变化,打破了狭义的地域相邻概念,出现了跨洲、跨洋的区域合作组织。例如日本与墨西哥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不同区域经济集团之间也展开了连横合作。自1995年开始,南方共同市场和欧盟之间开始探讨建立自由贸易区的问题,而东盟与欧盟外长会议之间就政治、经济领域内广泛的问题进行探讨业已制度化。
(6)发达国家在自由贸易区中力推国际经贸新规则。
由于多哈回合谈判长期陷入困境,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裹足不前,发达国家正通过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尤其是美国着力推动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等自由贸易谈判,试图推行高标准的国际经贸新规则,抢占未来竞争和发展的制高点,重塑全球贸易投资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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