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类想法的创始人不少。他们知道合伙制改造意味着公司治理结构的转变,对改制后的公司很是忧虑,对群体决策信心不足,担心合伙人大会把路带歪了。至于改制过程,他们认为很简单,请律师把法律文件做完善了,到相关部门备案就可以了。
先提个问题:合伙人数量与员工总数的比例多少合适?
一般而言,3%~5%为宜。如果公司处于高速增长期,比例可以适当放大到5%~8%。超过这个比例,有两种情况:一是合伙人准入门槛太低,二是创始人能力不足。
对有些公司来说,这个比例一下子就说明了改制过程的复杂性。设计公司的员工中,核心骨干大约有15%~20%,从中选出3%~5%的合伙人,当然不容易。搞不好,会有没选上合伙人的骨干离职。关键是什么样的人可以是合伙人?
合伙人对企业的价值重在中长期,而不是短期。具体到个人,可以这样想一想:少了他(她),你觉得是长痛(缺胳膊少腿)还是短痛(高烧40℃)?短痛一般是钱能搞定的,多发点奖金,或者少接几个项目;长痛则意味着公司不得不进行一些战略性调整,如退出某一市场,调整组织架构。
能力之外,志同道合、价值观认同对合伙人团队更重要。设计圈里有些一起创业成功兄弟,几年乃至十几年后分道扬镳,不是硬件(能力)不够,而是软件(价值观)不匹配。当然,谁也不能保证一起走那么远,但三五年应该心里有底吧。(www.xing528.com)
当然,选合伙人对有些公司不算太难,因为他们已经在多年的运作中形成了一个领导核心团队。但是,确定合伙人人选只是第一步,下一步要拿出与合伙制改造同步实施公司管理转型方案,如领导风格、业务思维、管理模式的转变。大多数创始人没有想到需要进行这样的调整,但交流下来就发现,旧瓶(原来的管理模式)未必能装新酒(合伙制)。
领导风格转变,指的是从强人(创始人)型领导转为合作型领导。有些事创始人能轻松搞定,而新上来的合伙人没有创始人那样的威望和影响力,可能就搞不定。设计公司也玩不起一朝天子一朝臣的把戏。合伙制支持的是合作型领导。为此,公司架构可能需要一些调整。
业务思维转变指的是从项目层思维提升到产品层思维。与这一思维转变呼应的是产品团队(事业部)的出现。
对有些公司来说,还需要有管理模式的转变,即从各自为战的利润中心模式转为协同作战的成本中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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