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阳 发布于2015-07-30
最近,事业合伙人这个概念很时尚。引入这个概念的,既有地产公司,也有设计公司;既有创业的,也有改制的。
事业合伙人这一说法大约是在2013年热映的《中国合伙人》之后开始流行的。显然,事业合伙人是由“事业”和“合伙人”这两个词组合而成的。我在《白话设计公司战略》中也有一章介绍“有限公司合伙制”的顶层机制。
何谓事业?孔子曰: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文言文有点难懂,那就参照一个简单点的定义吧。百度百科:事业是指人们所从事的,具有一定目标、规模和系统的对社会发展有影响的经常活动。两个定义都挺高大上的,没说赚钱的事,这说明对于企业来说,赚钱和事业不是一回事。当然,以企业这种形式干事业必须赚钱才能可持续。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赚钱是相对低层次的需求,干事业是相对高层次的需求。南怀瑾大师认为只会赚钱的是公司,干事业的才能叫企业。
合伙人是拥有共同的事业并为之携手努力,享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的伙伴。所以,合伙人是比股东要求高很多的一种合作关系,而不仅是经济上分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关系。
简单梳理完“事业”和“合伙人”这两个词的概念,大概就明白那些所谓的事业合伙人制度大多是带了个帽子而已,里面既不谈事业方向,也看不出合伙人的情投意合,基本上就是一个分账规则。
难道各相关方都不明白其中的问题?肯定不是。崔健的《新长征路上的摇滚》中有句歌词:“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房地产和设计行业的20年好日子过去了,享受这一红利增长起来的公司大多是摊大饼模式。从产品角度看,产品级别与企业规模严重背离。这种扭曲的非市场化现象在涨潮时看不出来,收入的高增长率掩盖了更高的成本增长率。现在退潮了,高成本可就要命了,现金流难以为继。(www.xing528.com)
咋办呢?两招:一是往上走,提高产品级别。可问题是涨潮时都没搞定的事,退潮的时候能办成吗?这一招实在成败难料,也不救急;还有一招是往下走,降低公司规模,以与产品级别匹配,也就是化整为零。目前中国市场上,绝大多数民用建筑设计的水平,一百多人小型公司的规模就能应对了。项目做不好,问题不在组织规模而在管理能力和设计水准低,更大的问题是没有产品思维。但是,降规模,脸面上可不好看,事业合伙人恰是一枚合适的招牌,一举多得:规避了挂靠之嫌、维护了企业形象、激活了团队士气、降低了管理成本。
对业务单元来说,化整为零就是从成本中心变为利润中心,从1×1000变成20×50,各单元自负盈亏(或者变相的自负盈亏)。当然,不少大中型设计公司原本就是20×50的挂靠模式。至于利润中心的组织模式给中国设计行业带来的危害,这里就不赘述了,有兴趣的读者可参看我的其他论述。
做企业不易,有时拿概念说说事,过渡一下,面子上好过些,也情有可原,但千万不要把权宜之计做长久之策,把自己忽悠进去了。
中国是一个盛产概念的国度,网络时代更使概念传播得更多、更快、更广。这段时间闭关看书,感觉上挺好。
少些噱头,干点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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