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角色与理念差异
一般来说,特许人需要顾全特许经营体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非常重视维护产品服务品质标准和品牌的良好形象,而受许人更倾向于快速收回投资或获得更高盈利,可能因此而急功近利,出现不执行统一产品或服务标准等有损品牌形象等状况。因此,角色定位不一样,可能导致双方在经营理念上和行为上的差异,进而影响特许经营合作关系。
(二)商业利益的冲突
商业利益是特许人与受许人的共同追求,是双方维系合作关系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双方最容易产生纠纷与冲突的因素。双方在经济利益上的冲突,往往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统一配送价格过高。有的特许人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在合同约定的由特许人提供或配送的商品、原材料或设备加价过高,使受许人在采购成本上无法获得价格优势,甚至比受许人自行采购的价格还要高。在这种情况下,最容易出现的情况就是受许人绕开特许人独自进货,甚至因此而退出特许经营体系。
(2)特许后续费用过高。受许人往往可以承受前期的加盟费,但如果后期需要持续缴纳的特许经营费用过高,受许人会认为是一个沉重的负担,特别是在受许人遇到经营困境时,受许人与特许人发生冲突的概率是非常高的。
(3)受许人的业绩不佳。受许人在加盟一个特许经营体系时,常常对特许经营盈利抱有良好的期望,但当实际经营业绩与期望差距较大时,往往会产生怀疑态度,并可能向特许人抱怨或采取种种行动抵制特许人的统一管理要求,进而激发双方的矛盾。
(三)特许人支持不力
在特许经营体系中,特许人需要具备相应的支持服务能力。如果特许人对受许人的支持不到位,加盟店在当地的市场竞争中无法获得优势,甚至可能受到生存的威胁。这个时候特许人和受许人会发生严重的冲突。
(四)特许人的经营管理决策影响
如果特许人对特许经营体系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出现失误或给受许人带来不便,就可能遭到受许人的抵制并可能引起冲突或纠纷。或者特许人对受许人的业务发展限制过多,例如对想发展多家门店的受许人提出的条件和审批的程序过于复杂,甚至做出否决受许人的要求等阻碍受许人发展的决定,这也是双方关系上出现冲突的一个普遍原因。另外,特许人对受许人的自主性经营干预过多,没有给予受许人足够的空间去发挥其能动性,那么受许人要么完全依赖特许人,要么反感特许人的强权干预,无论哪种局面的出现,对于特许人与受许人的关系都会有不良影响。
(五)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
违反合同或法律规定而引发的冲突,有可能出现在特许人方面,也可能出现在受许人方面。例如,有的企业不具备开展特许经营的资格或能力,却打着特许加盟旗号进行广告招商,使得不少创业投资者轻信而加盟,最终引起法律纠纷。而受许人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表现通常有: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店数之外擅自开店;违反特许人的统一化规定,如擅自提供非特许体系规定的产品或服务,擅自改变价格,擅自改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擅自从非指定供应商处进货等,这些行为都会对特许人的品牌带来很大的损害。
特许经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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