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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空间理论与尺度重构:突破行政管辖的视角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国家空间”理论为跨越地理与行政管辖的权力尺度重构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因此,国家作为社会体,其某些偏向性会主动赋予特定尺度优先发展权。两个过程共同构成国家空间的形成与演化。国家空间重构在中心化与去中心化、平等化与集中化、单一性与多样性及统一化与定制化中持续变动[18,19]。这一抽象化的尺度选择成为解释城市与城市区域尺度重构的重要范式。

国家空间理论与尺度重构:突破行政管辖的视角

城市区域既包括以城市中心区及外围附属乡镇构成的都市区,也包括核心城市与外围附属城市间组成的城市群[12]。城市区域是后福特制的信息化与资本高速流动下,资本与劳动力要素的近地域集聚现象。受交通与交易成本的影响,规模效益递增决定了核心城市与周边附属地区的产业与资本互动,从而形成城市的区域性联系[13]。20世纪70年代后,由于福特-凯恩斯主义受自由经济影响而面临瓦解,民族国家权力被超国家与次国家组织广泛消解[9]。西方政治经济、人文地理社会学者开始着眼于政府角色与管制的动态变迁[9,14],从国家管制(state regulation)维度将城市区域阐释为分层设权的行政框架体系下,构建超越城市尺度的权力管制平台(regulatory platform)[11]。对应地理要素的跨界重配,城市区域治理成为跨区域尺度重构的协调机制。具体而言,在全球化、私有化、市场化与去管制下,地方(城市)性积累体制(city-based accumulation regime)出现了秩序危机:为争夺流动资本与劳动力等再地化(reterritorialization)时,城市间产生无序恶性竞争及逐底竞争(race to the bottom),造成资源浪费、环境破坏与社会不公平[15]。区域治理可以弹性构建(不创造正式的地域机构)跨管辖权的协调机制,因而成为化解危机的重要政策手段[16]。重构过程中,政府权力也在区域协调中发生让渡。城市政府让渡其对城市空间的部分管辖权以达成治理协同,在上一层政府或区域联盟中消解危机。

“新国家空间”理论为跨越地理与行政管辖的权力尺度重构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对于区域治理尺度逻辑,Jessop Bob提出了策略与关系国家理论(strategicrelational state theory),认为国家并非仅受经济理性影响,而是依托不同类别的国家项目,在社会关系中强化不同尺度的国家管制与权力延伸[17]。因此,国家作为社会体,其某些偏向性会主动赋予特定尺度优先发展权。通过构建某一领导权下的积累策略(accumulation strategy)以维系资本循环;同时,一系列国家项目得以展开,以调整非经济领域内主导与从属阶层的社会关系[9,17]。两个过程共同构成国家空间的形成与演化。而后,Brenner Neil提出国家空间战略(state spatial strategy)与国家空间项目(state spatial project)的概念,将空间性引入策略与关系国家理论[18,19]。国家空间项目旨在不同空间尺度上建构国家权力,规制与管理国家机构;国家空间战略则主要调整国家资本积累体制,以解决资本循环中的体制桎梏[18]。因此,城市区域被嵌构到国家资本循环、积累体制转型与社会斗争中。国家空间重构在中心化与去中心化、平等化与集中化、单一性与多样性及统一化与定制化中持续变动[18,19]。根据国家空间项目与国家空间战略,国家空间选择(state spatial selectivity)被提出,认为国家空间项目与国家空间策略被民族国家主动运用,以区域性政策及社会政策来构建新的社会关系,并在特定空间上建构权力[19]。而尺度选择是一个分层重构的过程,与特定的地域及历史背景密不可分[19]。这一抽象化的尺度选择成为解释城市与城市区域尺度重构的重要范式。(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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