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城市区域的治理尺度本质是科层制的行政系统,不同于西方语境下的扁平化治理结构。中国城市一般在行政体系中都具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古代封建制下中国城市体系以森严的权力等级为特征,以君权为核心,城市政治地位极大地决定了其经济地位[26]。
中国城市区域的治理尺度本质是科层制的行政系统,不同于西方语境下的扁平化治理结构。中国城市一般在行政体系中都具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古代封建制下中国城市体系以森严的权力等级为特征,以君权为核心,城市政治地位极大地决定了其经济地位[26]。新中国成立后,以行政等级为基础的城市体系被延续,围绕“中央、省级、地市级、县区级、乡镇”5个层级,自上而下,下级政府受上级政府的多重管控,形成严密的垂直管理体系,而水平层次间缺乏制度管控。一方面,中央政府以行政等级为依托,对不同等级城市定义了自上而下、逐步降低的获取经济社会及政治资源的行政权力;另一方面,国家建立自上而下的与城市行政层级相对应的地方官员行政体系,中央同时拥有城市行政等级体系与官员行政体系的绝对控制权,以强化行政主导的尺度框架[27]
行政层级决定了城市获得中央的优惠政策、资金拨付、基础设施等资源的路径,进而影响吸引企业投资、人才和劳动力聚集等外来资源的入驻的能力。可以说,行政层级越高意味着城市资源获取能力越强。同时,城市经济封闭性较强,资本要素的流动尤其受行政边界限制,形成各自为政、资源争夺、行政中心与经济中心重叠的行政区经济[28]与诸侯经济[29]。在同一垂直体系中,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进行指令控制,矛盾冲突相对缓和。而不同垂直体系间,一个体系中的下级政府不必受另一体系的上级政府的行政管辖,导致跨管制权的竞争异常激烈。(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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