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憎恨罪,不憎恨人
拉比本来应当是犹太人的道德典范,但偶尔也有身为拉比的人作奸犯科的。以前纽约曾破获一起大走私案,结果查出一个拉比在牙膏中夹带钻石走私。
在其他民族中,“德高望重”之人做出这种勾当,一定会激起信徒们的“义愤填膺”,说不定会放火烧掉某所寺院。但犹太人对这类事件的反应却极为冷静,甚至可以说十分冷漠。因为他们认为,恶是无处不在的。拉比也是人,身上同样会有恶的存在。
犹太人历来主张把罪恶本身与作恶犯罪之人加以区分。一方面,犹太人认为,罪恶是人与生俱来的。《塔木德》说:“从胎儿开始,罪就在人心里萌芽,然后跟着人的发育而增强。”这就意味着,“任何人都会犯罪”,“就好像有能力射中靶心却没有射中一样,罪恶常常是在无意中犯下的”。但另一方面,犹太人又坚定不移地相信,人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主要是学习(倘若你被恶的冲动驱使的话,为了驱逐它,应该开始学点什么才好),而去除罪恶,改邪归正。罪人一旦成为义人,同样可以得到神的赐福。
《圣经》中就有多处借耶和华上帝之口,劝说恶人“回头是岸”的训诫。
许多年来,吉姆·弗斯一直在违背戒律。他第一次违背“你不可偷窃”这条戒律时,还在大学读书。有一天,他偷了9274美元,乘飞机前往佛罗里达州。不久,他又持枪抢劫,被抓获投入监狱。不久他得到了大赦。此后他参加了军队,然而,即使在军队中,他仍没放弃作案。
事情就是这样在进行着。吉姆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地滑下去,但他行恶愈久,就愈感到内疚。开始吉姆还没有自觉地感到更多的内疚——因为他犯罪的自觉意识变得迟钝了。但是,他的下意识心理却在积累着内疚情绪。
吉姆从军事监狱里获释后,结了婚,搬到了加利福尼亚州。他在那儿开了一家电子咨询商店。一天,一个自称安地的人来找他,谈到一个想法,用一种电子装置去打击其他种族的人。在几个星期内,吉姆便深深地陷入黑社会中去了。为此,他有了一辆价值9000美元的汽车,并在郊区拥有一所漂亮的房子。他的业务多得使他忙不过来。
一天,吉姆和他的妻子爱丽丝发生了争吵。她要了解所有这些钱是从哪儿来的,他却不肯说,于是她哭了起来。吉姆不忍看见妻子哭泣,因为他爱她。为了安慰妻子,吉姆提议开车到海滨去。在去海滨的途中,他们碰上了交通阻塞,几百辆汽车涌进了一个停车场。
“啊,看呀,吉姆,”爱丽丝说,“那是格拉汉!我们去听他讲演吧,这可能蛮有意思呢。”(www.xing528.com)
吉姆想迁就她,就走了过去,但刚坐下不久,他就变得十分烦躁不安。他觉得格拉汉似乎是在直接对自己讲话,良心使他感到不安了。格拉汉的论点是:“如果一个人获得了整个世界,却失去了他的灵魂,这对他有什么好处呢?”
接着,格拉汉又说:“这儿有一个人,他听到这些话时,受到良心的谴责,他想要离开他的老路,却未做出决定,但这将是他最后的机会。”
他最后的机会?对吉姆说来,这个说法让他感到吃惊。这位教士的意思是什么呢?
吉姆想知道正在发生的事,为什么他总想哭呢?他突然对妻子说:“我们走吧,爱丽丝。”爱丽丝顺从地走向一边,但吉姆抓住她的一只胳膊,把她的身子转过来。
“不,亲爱的,”他说,“走这边……”
几年后,吉姆完全改变了他的生活。他在洛杉矶发表了一次演说,讲了他的经历,特别是他下决心的那天的情况。那天他被通知飞往圣·路易斯城去执行一次窃听任务。“我决不到圣·路易斯去,”他说,“我发现了勇气。”
所以,犹太人对罪人、恶人的态度,总体上不是将作恶看做恶人的劣根性所致,而是看做被罪恶玷污了的人的行为。这种污痕是可以擦拭或洗涤掉的。因此,犹太人与其说寄希望于恶人遭报应,毋宁说更寄希望于罪恶本身得到消除。
犹太人犯了罪,仍然是犹太人,一旦改悔了,就不许再把他看做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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