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合约的关键是合法而不是道德
《塔木德》说:“遵守契约,尊重契约, 你获得的将不只是尊重。”
犹太人从来都不毁约,但他们常常在不改变契约的前提下,巧妙地变通契约,为己所用。因为在商场上,用犹太人法则看来,关键问题不在于是否道德,而在于是否合法。
犹太商人很清楚,只要合约是在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并且符合有关法规,即使结果再不公正,也只能怪吃亏一方事先不考虑周全。
正因为如此,《圣经》上才堂而皇之地记下了关于雅各的一个典故。
相传以色列人是由12个部落构成的,这12个部落各自的祖先,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的父亲叫雅各。早先的时候,雅各曾流浪在外,为其母舅及日后的岳父拉班牧羊。在报酬问题上,雅各主动提出,不需另外支付工价,只要以后新出生的小羊中,凡是带斑点的、有花纹的或是黑色的,就归他所有,其他颜色的都归拉班所有;而且,拉班可以把羊群中现有的这类羊全部先行带走。拉班听了,对雅各开出的条件非常满意,同意照此办理。
于是,雅各便继续给拉班牧羊。转眼到了羊交配的季节,雅各采了些嫩树枝,将皮剥成白纹,露出里面白色的枝干,然后将这些树枝对着羊群插入羊饮水的沟里或水槽里,羊来喝水的时候,对着树枝雌雄交配,就生下了带有斑点或花纹的羊。雅各把这些羊分出来,另行放牧。以后,每逢羊膘肥体壮之时,雅各就如法炮制,让它们产下有斑点或有花纹的羊羔。而在羊只瘦弱的时候,则听任它们自然交配,生下无花纹、无斑点的都归拉班。这样,没几年,雅各就“极其发达”了。
雅各采用的办法,只有神话传说中才可见到,而且即使在神话故事中,也不是人人都知晓的,那个拉班就不知道。否则,他是不会同意雅各所出的工价,听凭他以如此简便有效的改变羊羔毛色的办法“掠夺”自己的羊羔的。
不管怎样,雅各在这种表面看来非常公道,甚至公道得他自己明摆着吃亏的合约中,放进只有他自己知道的“私货”,使对方自以为占了便宜而同意合约,结果反而大大吃了亏。
根据《圣经》的记载,不仅雅各善于钻空子,连上帝本人也非常精于此道。
犹太人不吃牛羊的腿筋的习俗,也与雅各的经历有关。
雅各娶了两个表妹为妻,并攒了一大笔钱后,偕妻子返回迦南。路途中的一个晚上,有个人要跟雅各摔跤。两人苦战一个晚上,不分胜负。黎明时,对方为了战胜雅各,在雅各的大腿窝摸了一下,当时雅各的大腿就扭了。(www.xing528.com)
后来,那人说:“天亮了,让我走吧。”
雅各不同意,说:“你不给我祝福,我就不让你走。”
那人便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雅各便把名字告诉了他。
那人说:“你的名字不再叫雅各了,要叫以色列。因为你与神与人角斗,都获得了胜利。”
雅各问他:“那你叫什么名字呢?”
那人说:“人何必问我的名字。”
于是,他在那里给雅各祝福,而雅各的腿从此也就瘸了。
堂堂正正的上帝在和人摔跤时,也使用不规范的小动作,这对于总是责备犹太人不守约的上帝来说,显然是一件不光彩的举动,故而他羞于告诉雅各自己的名字。也许古代犹太人摔跤时,并没有“明文”规定不可摸对方的大腿窝,那么上帝岂不是钻规则的漏洞吗?而对作为上帝子民的犹太人来说,为何偏偏把这么一个上帝钻漏洞的典故记下来呢?大概就是出于将“钻漏洞”这种合法的违法之举或者非法的违法之举故意神圣化的需要吧?对于把研究律法看做人生义务或祖传手艺的犹太人来说,任何一种法律都有漏洞,而且有不少条例漏洞之大不亚于法院的大门。只要方法得当,手段干净,尽可以来去自由。尤其对于那些由歧视、迫害或对犹太人不友好的人所制定的法律,犹太人更要理直气壮地藐视之。
不过,从犹太人的习惯来看,与其破网而出,不如堂而皇之钻漏洞更为自然。神不知鬼不觉,既不引人注目,也不会于心不安,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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