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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概念、平等原则和基本原则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婚姻法规定禁止重婚。婚姻法中男女平等原则是宪法精神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具体体现。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婚姻法:概念、平等原则和基本原则

12.5.1 婚姻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1.婚姻法的概念

婚姻关系是男女两性基于婚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家庭关系是基于婚姻、血缘、收养而产生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的婚姻法是1980年9月10日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对该法的修订。

2.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些内容就是调整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www.xing528.com)

婚姻自由是指男女双方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自主决定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或干涉。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的内容。婚姻自由是相对的,结婚、离婚都必须严格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程序办理。为了保障婚姻自由原则,《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一夫一妻制是指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在配偶死亡或离婚之前不得再行结婚,未婚男女也不得同时与两个以上的人结婚。婚姻法规定禁止重婚。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在法律上不仅无效,当事人还要受到法律制裁。修改后的婚姻法还专门增加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规定。这就是说,无论公开的或隐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所以,《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

男女平等。我国《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法中男女平等原则是宪法精神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具体体现。男女平等原则的主要内容:男女双方在结婚、离婚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夫妻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上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父母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等。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它是指国家对妇女、儿童和老人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和利益给予特别的重视和保护。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补充。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等;离婚时分配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的规定等,都体现了特别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这一原则。尊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也是社会和家庭的责任。为了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对失去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赡养义务。《婚姻法》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人口的生产和再生产对社会存在和发展有重大影响。家庭是人口再生产的单位,有计划地调节人口增长速度,对改善人民生活和劳动就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作用。计划生育的基本要求是少生、优生、优育。计划生育是夫妻双方的共同义务,在这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克服重男轻女、传宗接代、多子多福的封建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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