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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法律规定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著作权的保护期: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84年3月12日通过,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

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法律规定

12.2.4 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智力的创造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它除了具有民事权利的共同特点外,还具有一些独有的特征: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既不是物,也不是行为;知识产权具有双重的内容,既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知识产权必须经国家主管机关依法直接确认才能产生,因而不是一种自然权利;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只在法定的期限内有效。

知识产权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著作权(版权),第二类是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民法所保护的知识产权共有下列六种: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科技成果权。

2.著作权

著作权也称版权,它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创作了某种作品,可以依法享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取报酬等权利。

著作权的主体就是作品的作者及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人。著作权的主体还可以分为原始的著作权主体和继受的著作权主体。编辑、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的著作权主体为编辑、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但对原作品不享有著作权。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制片者享有,但作品中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组织人员创作,提供资金、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教材等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可以获得奖励。除以上特殊情况之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

著作权的客体就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的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从内容上看可以分为:社会科学方面的论著;自然科学方面的论著;文学艺术方面的各种创作;工程技术作品;计算机软件;编辑、改编、翻译、整理、注释已有作品而产生的演绎作品等。作品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口头作品;书面作品;其他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法律、法规,国家机关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不属于著作权的客体。此外,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如黄色淫秽作品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1)人身权利: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作者有权决定自己的作品是否出版、发行、改编、表演、录音、展览或用其他方式传播。(2)财产权利:包括使用权、出租权和获得报酬权。作者有权自己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有权从使用该作品的人或单位处获得相应的报酬。

国家版权局是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查处重大著作权侵权案件;批准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涉外管理机构和合同纠纷仲裁机构;管理国家享有的著作权等。(www.xing528.com)

著作权的保护期: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50年。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从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算。

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出版权。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作者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15日内未收到报社刊登通知的,或者30日内未收到杂志社刊登通知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的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演绎作品,应向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被许可复制发行的录音录像制品的作者还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和表演者支付报酬。

未经著作权人同意,违反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为报道时事新闻,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而少量引用他人作品的;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等,属合理使用著作权的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害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3.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专利人对取得专利的发明享有专有利用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84年3月12日通过,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1992年9月4日、2000年8月25日进行了修订。

专利权的主体是指能够提出专利申请和获得专利权的自然人或法人,主要有: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的合法受让人。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能够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包括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权的内容指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专利权人在专利有效期限内,享有为生产经营目的专有制造、使用和销售其专利产品或专有使用其专利方法的权利;专利权人有权许可或转让他人使用其专利权,并收取专利使用费;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专利权人的主要义务:实施专利发明、按规定缴纳年费、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

《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过了这个期限,专利权就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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