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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用益权及其类型说明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这种财产权利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而产生的,权利主体是非所有人,并且是通过对所有人的财产使用获得一定的利益,因此,它也称为财产用益权。几种主要的财产用益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依法享有经营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财产用益权及其类型说明

12.2.1 财产所有权

1.财产所有权概述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财产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可以分为两种:(1)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财产所有权第一次产生而直接取得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主要方式有: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没收、收益、添附、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等。(2)继受取得。是指所有人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它是最常见的所有权取得方式。其主要包括下述几种形式;买卖、受赠、继承和其他合法方式等。

财产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主要有:转让所有权;抛弃所有权;所有权客体消灭;司法机关根据法律程序,强制所有人转移所有权。

2.财产共有权(www.xing528.com)

当同一财产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者法人所有时,称为财产共有权。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财产共有可以采用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1)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者法人对同一项财产按照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共有。它既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也可以发生在法人之间或者公民与法人之间。按份共有人在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时,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只有在共有人不愿意购买时,才可以卖给其他人。(2)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者法人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共同享有同一项财产的所有权,它是不分份额的共有。

3.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是指非所有人对所有人的财产享有的占用和收益的权利。由于这种财产权利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而产生的,权利主体是非所有人,并且是通过对所有人的财产使用获得一定的利益,因此,它也称为财产用益权。这种财产用益权受到法律保护。

几种主要的财产用益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2)国有企业财产经营权。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依法享有经营权,受国家法律保护。(3)相邻权。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中的一方不得无理损害他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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